答:户外招牌设置备案。以往企业和群众眼中的“一件事”(如开餐馆、开商场超市、开零售药店、开宾馆、开理发店、开花店、开面馆、开便利店、办旅馆业准营等),企业和群众需要到区城市管理局办理户外招牌设置备案以及到多个部门办理的其它事项。经过环节整合、流程优化,区行政服务中心设置“一件事一次办”综合窗口,全面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逐步实现政务服务机构从审批“一个事项”转变为服务企业群众“一件事”全流程办理,从企业和群众办事到每个政务服务机构“最多跑一次”转变为“一件事最多跑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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