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申请方通过“渝快办”上传申请材料,由区工程建设审批服务大厅“施工许可”窗口对申请资料进行初审,并经“渝快办”平台分送区城市管理局审批,区城市管理局按照既定程序完成审批后,一次性将批准文书统一送到“施工许可”窗口,由“施工许可”窗口按照申请人所选取件方式统一送达申请人,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分阶段“一窗受理、并联审批、限时办结、一窗出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