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102709465059L/2024-00003
  • 主题分类
  • 组织机构简介
  • 体裁分类
  • 机构职能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城市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4-01-09
  • 发布日期
  • 2024-01-09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城市管理局职能职责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城市管理局职能职责

一、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供水节水管理、园林绿化管理、城市管理执法等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统筹城市管理领域重大事项,负责拟订城市管理发展战略、规划、计划并且组织实施;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

   (二)贯彻执行城市管理行业规范和技术标准;负责区直管城市管理基础设施维护工程技术方案的审查;负责城市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

   (三)负责区直管城市道路、桥梁、隧道等设施的维护管理;负责区直管城市道路照明、景观照明等城市照明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指导乡镇(街道)市政设施维护管理;指导城区社会单位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工作。

   (四)负责城区内停车场管理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

   (五)负责城市供水、节水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供水水质监督管理;负责城市二次供水管理;负责城市供热管理。

   (六)负责城市环境卫生管理;负责城市水域环境卫生管理;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征收管理和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管理;负责乡镇(街道)环境卫生管理的指导监督。

   (七)牵头组织开展城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负责乡镇(街道)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的指导监督。

   (八)负责城区户外广告、店招店牌的设置管理工作;指导监督乡镇(街道)户外广告、店招店牌设置管理。

   (九)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城市建筑垃圾、城市水域垃圾等处置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的监督。

   (十)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十一)组织编制区级绿地系统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城市绿线的划定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乡镇(街道)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和实施工作;依法负责建设项目绿化工程设计方案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全区园林绿化管理和城市公园行业管理;组织开展城市义务植树活动;负责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指导监督城市公园应急避难场所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园林绿化行业市场管理;指导监督园林绿化工程招投标、质量管理。

   (十四)负责城市管理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指导;负责城市管理行业应急管理、应对处置的组织、协调和指导。

   (十五)负责城市管理的数字化建设与运行监管;负责城市管理的科学研究和教育工作;指导城市管理高新技术推广与运用;开展城市管理行业人员培训。

   (十六)负责授权范围内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指导乡镇(街道)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十七)指导监督乡镇(街道)城市管理工作。

   (十八)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信访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综合性重要文稿和领导重要讲话起草审核工作;负责信息、信访、公务接待、政务公开、政务值班、绩效目标、宣传(网络舆情应对)、节能减排等工作;负责建议提案办理;负责机关资产实物管理。

   (二)组织人事科。承担本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工资、考核、职称评审等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指导所属单位干部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系统思想政治意识形态有关工作。

   (三)财务审计科。负责本系统财务管理、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及招投标的指导和监管工作;负责承办行业统计工作和本系统的项目预决算管理、财务收支管理、内部审计、本级财务核算工作。

   (四)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负责城市管理领域有关普法和培训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工作,以及指导系统合同的合法性审查;负责行政应诉等法律事务;负责行政执法案卷相关工作;负责执法证件办理的相关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指导、规范本系统行政审批工作,具体管理本单位行政审批窗口。负责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工作;负责城市管理领域深化改革和创新工作。

   (五)设施管理科(安全监督科)。负责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城市道路照明、景观照明等市政基础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负责城区停车场管理的指导监督;参与对区直管道路、桥梁、隧道等设施维护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承办户外广告规划编制并协调组织实施;负责社会单位城市照明设施建设维护管理的行业指导工作;负责贯彻城市户外广告、店招店牌的设置规范;监督实施户外广告设置规划;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改造项目的筛选和储备,负责本系统项目建设基本建设程序办理、建设监管、竣工验收、档案归集工作。承担城市供水、节水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城市二次供水管理;承担城市供水水质的监督管理;承担城市供热管理。组织拟订城市管理行业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和应急管理工作计划、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承担城市管理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和应急管理职责。参与相关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负责园林绿化安全、职责范围内公园的安全监督管理。

   (六)园林绿化科。组织编制区级绿地系统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城市绿线的划定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乡镇(街道)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和实施工作;依法承担建设项目绿化工程设计方案管理工作。承担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工作;承办占用(含临时占用)城区城市绿地和移、伐树木事项的管理;组织开展生态园林系列创建工作;组织开展城市义务植树活动;承担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指导乡镇城市园林绿化工作;承担综合性公园、专类公园、游艺机游乐园、社区公园等城市公园的行业管理工作;承担园林绿化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七)城乡环卫科。负责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和水域环境卫生管理;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水域垃圾等处置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垃圾处置费征收管理工作;指导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运行管理。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年度计划;编制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实施方案;指导农村环卫设施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指导、协调各乡镇(街道)市容管理工作。

   (八)执法监督科。负责指导和监督授权范围内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执法支队业务指导和队伍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和重大执法活动;牵头城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

   (九)督查考核科。组织拟订城市管理考核评价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管理考核、督察督办相关工作;承担城市管理信息化平台运用;承担城市管理数字化建设与运行监督。

三、办公地址

重庆市涪陵区黎明路55号    

四、工作时间

9:00—12:30、14: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联系方式

电话:023-72805353

邮箱:flcgj72805353@163.com

传真:023-72805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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