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非居民用水单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重庆市城市供水节水管理条例》、《重庆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根据各用水单位近三年用水量,现将2023年度用水计划指标予以下达,请按有关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一、2023年用水计划是依据各用水户2020、2021、2022年三年的用水量和申报情况,以及相关行业用水定额进行确定的。
二、各用水单位应严格执行用水计划,严格控制单位用水量,如因扩大生产确需增加用水量的,应提前向供水单位的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以满足生产发展需要。
三、各用水单位应加强用水管理,不断完善内部供水管理网络,健全管理制度,做好日常基础工作,建立用水台帐,确保用水计量设施正常使用,责任明确到人,做到计划用水、节约用水,严格按照水资源管理部门的要求做好用水规范管理工作。
四、各用水单位要高度重视节水设备和节水技术的开发利用,积极开展水的循环利用、一水多用、中水回用及水平衡测试工作,不断提高用水效率,减少废污水排放量。
联系人:区城市管理局设施管理科曹焱;联系电话:72805313。
重庆市涪陵区城市管理局
2023年6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3年度城市公供管网非居民用水大户计划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