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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城市管理局 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3-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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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基本情况

   (一)推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

通过党委会议、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等形式,持续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专门购买《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点内容,今年来,中心组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6次。切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内容,制定《重庆市涪陵区城市管理局2022年普法学习计划》(涪城管发〔2022〕11号),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2022年度普法学习重点内容,掀起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热潮,自觉形成常态化学习机制,并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进城市管理七大专项提升行动的强大动力和生动实践。印发《重庆市涪陵区城市管理局关于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工作的通知》(涪城管发〔2022〕31号),运用商圈户外LED广告屏、公园智能显示屏等循环播放宣传视频、图片和标语,加大习近平法治思想社会宣传力度。

   (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1.  着力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水平。按照“行政许可同一事项在纵向不同层级、横向不同区域间相对统一”要求,重新编制标准化工作规程、审批服务指南,并及时在“渝快办”网上办事大厅、区政府门户网站等平台上公布。继续推进减环节、减时间、减材料、减跑动,依申请类办理事项实际办理时间比法定时限平均减少84.3%、平均跑动次数0.3次、即办件事项比例达到26.1%。推行行政审批“一次办”,户外招牌设置备案列入“一件事一次办”套餐办理事项。实行政务服务“5+2”工作制度和延时服务制度。加快推进电子证照和电子印章的应用,实现电子证照数据全部汇聚至“渝快办”平台。积极探索城市管理领域“全渝通办”“跨区县通办”,3项政务服务事项实现“跨区县通办”。

2.  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配合牵头部门梳理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4个阶段中涉及城市管理的行政许可、市政公用服务等办理事项,将其按照项目类别划分为主要事项的必经审批流程和选择性办理事项;按照要求,将“建设项目园林绿地指标事项审查”和“建设项目涉及市政公用设施安全审查”等2项审批事项,调整为政府内部协作事项,由规自部门直接征求城管部门意见。推行水电气等市政接入外线工程并联审批,将行政审批由串联改为并联,原规自、交通、城管三个部门办理的4个审批事项各自办理时间为6-15个工作日不等,变为各部门同时推进办理、最快6个工作日全部办结;目前,已在“渝快办”上部署完成网上办理专区,构建行政审批同步受理、线上流转、并联办理和限时办结的线上流程,实现全程电子化、规范化,同时将容缺受理、告知承诺等工作机制融入在线办理体系。

   (三)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 从严落实“三项制度”。对行政执法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过程实现全过程记录,视频记录与文字记录做到相互补充。加大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力度,对所有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均进行法制审核,确保行政处罚合法公正;建立健全重大复杂案件集体讨论制度,明确重大复杂案件的范围、集体讨论组成人员及程序,进一步确保重大执法决定合法适当。按时按要求在“信用涪陵”“信用重庆”网站上公示行政处罚信息,今年来,已公示行政处罚信息330条。

2. 严控办案期限。严格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要求执法人员发现违法行为线索后在15日内核查并申请立案、法制审核机构在10日内完成案件审核、案件立案后90日内(案情复杂的可申请延长至180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3. 加强业务培训。组织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专题培训一次,参训人数60人。参加市城市管理局编写的《新修订〈行政处罚法〉在城市管理执法领域理解与适用工作指引(一)》《新修订〈行政处罚法〉在城市管理执法领域理解与适用工作指引(二)》培训,参训人数50人,并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学习。坚持线上、线下全覆盖,全员、专题相结合的方式,对城市管理领域法律法规进行培训,今年组织《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重庆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和城市管理执法文书培训各一次,参训人数320余人次;分7批次开展劳务派遣人员、灵活用工人员业务技能和安全生产培训,参训人数450余人次。依托“法治教育网”平台进行网络教育培训,所有执法人员均完成40学时的学习并通过考试,同时,为执法人员“量身定制”培训课堂,侧重执法实务培训,选取典型执法案例,进行现场执法教学,引导执法人员在案例剖析中掌握技能,在讨论交流中分享经验。

4. 强化日常监管。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城市管理执法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要求,按规定处理投诉举报,确保投诉举报处理到位且有“回音”。实行执法人员和责任区域“网格化”管理,建立24小时轮流带班、轮换定点、徒步巡查、车辆巡查、呼叫联动、集中整治等长效管理制度,采取全天候蹲点、高密度机动巡查、目标销号式管理等执法方式,使城市管理由阶段性突击清理转变为规范化常态管理。充分利用智慧执法平台,提高智能巡查效率,将智慧平台视频监控接入区公安局治安监控,时时监控“街面”情况,一旦发现违法行为,由智慧平台大数据分析后,通过执法记录仪将违法行为线索传输给相关执法大队,执法大队按“就近”原则出动执法人员处置违法情况。

5. 突出重点领域执法。按照“坚决遏制新增、大力消减存量”的工作要求,加强与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物业管理公司及其他相关部门联动执法,积极推进违法建筑分类处置工作,以小区为单位开展试点,妥善处置已建成违法建筑,今年来,立案查处在建违法建筑案件95件、建筑面积4226.57平方米,立案查处存量违法建筑案件48件、建筑面积22232.35平方米。以涪陵西、涪陵南等高速路连接口的户外广告治理及美化为突破口,持续开展空间秩序优化整治行动,重点打造太极大道西户外招牌广告示范街,今年来,累计拆除违规户外广告2137块(幅),总面积约12000平方米。结合今年新施行的《重庆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加大对建筑工地、建筑消纳场、物业小区的巡查力度,重点监管建筑垃圾运输、生活垃圾运输、餐厨垃圾运输过程,今年来,立案查处建筑垃圾类违法案件124件、罚款21.15万元,生活垃圾类违法案件19件、罚款2.1万元。

   (四)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 继续做好信访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集中开展排查、抓好动态管控,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下访接访,积极参加党政领导干部带队一日巡活动,做到防范在先、化解在小,今年来,及时办理回复信访事项35件、网络舆情18件,无重大不稳定因素发生。

2.  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案件,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积极参加区普法办组织的行政机关负责人现场旁听公开庭审活动,增强法治意识和应诉能力;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全面梳理复议、应诉答辩内容,依法收集证据材料,积极配合查明案情,协助依法调解,促使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自觉履行行政复议决定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真研究和办理行政复议意见、司法建议、检察建议,及时回复办理情况。今年来,共承办行政复议案件2件、一审行政应诉案件1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

   (五)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1.  突出宣传宪法、民法典。在“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期间,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宣传视频、在办公楼公告栏张贴宣传海报、利用办公楼电子屏播放视频短片等形式开展宪法宣传,切实维护宪法权威,弘扬宪法精神。认真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发挥“线上”宣传优势,在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民法典》重点法条及解读;“线下”烘托宣传氛围,在商圈户外LED广告屏上滚动播放宣传图片,利用办公场所LED显示屏、主干道停车场诱导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和口号;邀请法律顾问开展民法典专题讲座,以党委中心组学习、主题党日活动、专项学习培训会等形式组织领导干部职工认真学习。

2.  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坚持“送法上门”,执法人员在重大宣传节点向沿街商场商铺、住宅小区、建筑工地等发放宣传资料,上门提供法律服务,解读法律法规重点内容,帮助市民群众提高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法律意识。坚持行政处罚环节普法,将说理式执法纳入办案全过程,做到每个案件事理明、情理透、法理清,既准确适用法律,又解开当事人心结。坚持以案释法,积极报送行政处罚典型案例,扩大法治宣传的影响力和覆盖面,发挥“查处一个、教育一片”的社会宣传警示作用。

   (六)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

贯彻落实《涪陵区行政机关和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鼓励和引导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申报公职律师,提升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决策的有效性,调动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工作的积极性。今年来,共参加招标采购文件会审11次、审查合同83件,为重大疑难信访问题、信息公开申请、重大执法活动、重要行政行为等提供法律意见,审查各类公告和通告,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件、行政诉讼一审案件1件,开展《民法典》专题讲座1次。

   (七)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1.  高效优质办理建议提案。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38件,办理率和满意率均达100%。在建议办理工作中,遵循“六步”工作法,实现了“办理率达100%、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100%、办实率达80%”的“118”总体目标。

2. 加大政务公开力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按时将法定主动公开的内容全部公开。公布了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公开了政策文件、机关及局属各单位预决算信息、141条行政许可结果、20条行政处罚结果,更新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机构职能、领导信息、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权力清单、服务事项清单等内容。完成了4起依申请信息公开的申请及回复事宜。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加强。在日常工作中,普法宣传形式仍以传统方式为主,科学统筹部门资源,开展多部门联合普法活动较少,没有最大限度地促进法治精神传播。

   (二)执法能力有待提升。随着城市管理职能不断扩展,执法人员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缺乏深入研究,对法律法规缺乏系统学习,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难点问题的能力还须进一步提高。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继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对社会的示范带动作用,建立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坚持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加强执法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在完成政治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学时基础上,加强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创新“场景式”执法培训模式。加强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队伍建设,提升参与决策的能力和水平。

   (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和城市运行安全的重点领域实行全覆盖重点监管。探索包容审慎监管方式,努力形成全覆盖、零容忍、更透明、重实效、保安全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根据城市管理领域不同行业的特点和风险程度确定监管内容、方式和频次,分类实施监管规则和标准,提高监管精准化水平。

   (三)加强智慧平台建设。继续推进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和智慧市政、智慧环卫、智慧园林、智慧执法四个重点业务系统建设,积极拓展智慧平台功能运用,强化科技支撑数字化变革,扎实推进智能城市管理,全面提升城市管理问题处置效能。

   (四)加强普法依法治理。认真执行城市管理“八五”普法规划,弘扬法治精神,调动各方力量积极参与城市管理。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突出宣传宪法,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突出宣传民法典,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深入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宣传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宣传党内法规;聚焦城市管理领域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主责主业,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推动形成城市管理部门大普法工作格局。



重庆市涪陵区城市管理局    

2023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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