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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城市管理局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5-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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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梳理总结本单位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和相关条例规定,结合市委、市政府具体要求,以《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政策性文件公开工作的通知》(涪陵府发〔2022〕15号)为依托,围绕本区城市管理实际和重点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发布和更新与城市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及解读,力求准确传达政策意图,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率和透明度,助力城市管理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4年,我局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大力加强主动公开力度,除了基本的单位基本情况、机构职能、权责清单等信息外,我局还及时发布和更新与城市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及解读;定期发布城市管理工作的最新动态、重要活动及成果;公开城市供水、节水、园林绿化、市容环境卫生等市政服务领域方面的公共服务信息;及时发布公开预算决算、项目支出、政府采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等财政信息;及时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和行政许可办结事项。全年共公开我局工作动态、文件等政府信息共57条,其中政务动态23条,本单位及局属单位财政预决算信息16条,通知公告16条,其他公文2条,行政许可办结事项413条,行政处罚290条并更新了机关简介、公开指南、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等各类栏目有关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4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2件,未来将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健全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审查流程,规范信息发布,信息发布前均严格落实“三审三校”;二是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建立信息公开长效工作机制;三是召开专题会议分解部署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机关办公室牵头,推进、指导和监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城市主次干道环境卫生管理、市政基础设施管理、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数字化城市管理、城市供水节水监督管理和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及城市管理相关执法等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一是按照市城市管理局要求,对市政服务板块进行栏目优化调整1次;二是完善“涪陵城市管理”公众号平台建设,全面共发布信息320条,在保证内容规范性的同时,进一步完善相关功能,充实内容,有效提升我区城市管理工作透明度,更好地实现城市管理信息公开功能,提升城管形象。。

(五)监督保障情况。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目标和议事日程并严格考核,做到年度有计划、年终有总结,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档、不脱节。由机关办公室牵头,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公开”的原则开展定期自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高效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做了大量充实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全面,二是部分公开渠道的使用效率不高,导致信息传播的覆盖面有限,三是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度和参与度有待提升。

下一步,我局将在实际工作中不断改进,一是加强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全面性,确保公众能够及时获取到完整、准确的信息,二是优化公开渠道,提高使用效率,扩大信息传播的覆盖面,三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度和参与度,增强公众的参与意识和监督意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2024年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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