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意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立足于财会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针对财经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求切实加大监督力度,为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严肃财经纪律、维护财经秩序提供坚强保障。新时期财会监督的重点任务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保障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聚焦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做好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工作等重大部署,严肃查处财经领域违反中央宏观决策和治理调控要求、影响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发展的违纪违规行为,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二是强化财经纪律刚性约束。加强对财经领域公权力行使的制约和监督,聚焦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加强基层“三保”工作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通报问责和处理处罚,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三是严厉打击财务会计违法违规行为。从严从重查处影响恶劣的财务舞弊、会计造假案件,强化对相关责任人的追责问责。加强对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金融企业等的财务、会计行为的监督,强化对会计信息质量的监督,进一步加大对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执业质量的监督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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