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涉及有关学校:
为进一步规范重庆市涪陵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以下简称“一卡通”),确保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及时、安全、准确、足额发放,现将重庆市财政局等十三部门印发的《重庆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暂行办法》(渝财规〔2023〕6号,详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我们。同时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责任到人
业务主管部门要根据业务管理要求明确补贴资金项目具体管理实施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实施单位),包括但不限于乡镇(街道)、村居(社区)、学校等。业务主管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相关资金管理的规定落实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责任,明确“一卡通”系统录入人员和审核人员,涉及业务科室单位较多的可以成立工作专班,细化责任分工。
二、梳理“一卡通”发放情况
纳入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政策清单管理的补贴资金(以下简称补贴资金)应当通过“一卡通”系统发放。按照市上要求,我区更新了《重庆市涪陵区纳入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政策清单》(详见附件2)。区级业务部门要对照政策清单,梳理补贴资金发放情况,并立即整改未纳入“一卡通”系统发放的问题。
补贴资金确因特殊原因无法通过“一卡通”系统发放的,属于市级规定项目部分的,应及时向对应市级业务部门汇报申请调整;属于区级自定项目部分的,书面报区财政局申请调整。
对可纳入“一卡通”系统发放的到人到户补贴资金,区级业务部门应主动研究并申请,作为区级自定项目纳入补贴政策清单,通过“一卡通”系统发放补贴资金。
三、严格“一卡通”账户管理
严格按照“自主申报、一人一卡(折)”原则管理“一卡通”账户,“一卡通”账户由补贴对象自愿申请,鼓励使用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作为其“一卡通”账户,不得为补贴对象指定金融机构开设“一卡通”账户。
补贴资金原则上应发放到“一卡通”账户中,因特殊情况确需代领的,由本人和代领人共同申请,经项目实施单位审核盖章后上传到“一卡通”系统,经区财政局审核后在“一卡通”系统建立代领关系。被代领人开设“一卡通”账户后,代领关系在“一卡通”系统同时自动取消。
“一卡通”账户需变更的,由补贴对象提出申请,项目实施单位审核盖章后,通过“一卡通”系统报区财政局确认变更。鼓励项目实施单位宣传指导补贴对象自行通过“渝快办”平台变更“一卡通”账户(宣传手册详见附件3)。
四、加快补助资金发放
业务主管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应提前通过“一卡通”系统开展补助资金发放相关工作。通过“一卡通”系统验证补贴资金信息不通过的,以及发放资金不成功的,业务主管部门应及时修正、审核补贴资金发放数据后,重新提交“一卡通”系统发放。不得因发放数据不真实、不准确、不合规等情况,造成补贴资金未按时限要求及时发放。
五、强化信息公开公示
按照“谁制作、谁公开”的原则落实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信息公开工作责任。业务主管部门应当全面梳理并集中公开补贴依据文件,制定并公开补贴申报指南,梳理并公开补贴申报信息、补贴发放信息,同步公开咨询投诉渠道,并配合同级财政部门形成并公开本行政区域统一的补贴政策清单。项目实施单位应当务实推进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妥善保管留存在政务公开专区的各类补贴信息;及时公开补贴申报、发放明细,确保群众可以随时查阅;定期清理、公布发放情况。
要按照《重庆市财政局等12部门关于做好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渝财农〔2023〕9号,详见附件4)规定,全面覆盖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区、村(居)务公开栏、自助查询渠道(如“渝快办”平台)、其他渠道(如微信群、“村村通”广播、“面对面”宣读)等“五大渠道”,切实做到公开(示)模板、信息发布、隐私保护“三个规范”,及时、积极、主动公开补贴依据文件、政策清单、申报指南、申报信息、发放信息和咨询投诉渠道。
六、强化日常监督检查
业务主管部门要组织经常性监督检查和项目实施单位自查,对发现的问题要立查立改、举一反三,不断提升“一卡通”管理水平。已纳入“一卡通”系统发放的补贴项目原则上不得再通过其他形式发放补贴资金,可纳入“一卡通”系统发放的补贴项目应主动研究申报。不得重复发放、多发放、超范围发放财政补贴资金,不得滞留截留、截留挪用、虚报冒领财政补贴资金。业务主管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要保障发放信息安全,不得擅自修改“一卡通”系统,不得擅自处理或对外提供“一卡通”系统数据,不得透露工作中获悉的信息。
附件:1. 重庆市财政局等十三部门印发的《重庆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暂行办法》(渝财规〔2023〕6号)
2.《重庆市涪陵区纳入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政策清单》
3.《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换卡流程》
4.《重庆市财政局等12部门关于做好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渝财农〔2023〕9号)
重庆市涪陵区财政局
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涪陵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涪陵区农村农业委员会
重庆市涪陵区民政局
重庆市涪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重庆市涪陵区水利局
重庆涪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重庆市涪陵区应急管理局
重庆市涪陵区审计局
重庆市涪陵区林业局
重庆市涪陵区乡村振兴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重庆市涪陵区监管局
2023年12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