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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008670367K/2024-00075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4-07-03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 (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卫生健康人才培养)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涪财政发〔2024〕577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 (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卫生健康人才培养)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
字 号:

区卫生健康委:

根据渝财社〔2024〕32号,我局下达你单位2024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卫生健康人才培养)中央补助资金135万元。其中:90万元用于传染病监测预警与应急指挥能力提升,45万元用于卫生监督机构能力建设。

此次下达的补助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直达资金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请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年终在“21004公共卫生”相关科目列报。


重庆市涪陵区财政局

  2024年7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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