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低保中心: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困难群众救助中央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社〔2024〕22号)文件,现下达你单位2024年困难群众救助中央补助资金预算3399万元,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该项补助资金主要用于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含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流浪乞讨儿童的应急处置、救助帮扶、监护支持、精神关爱等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支出)、孤儿(含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生活困难家庭和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支出。该项资金支出请据实对应列入“20819、20820、20821、20810”等相关科目。
二、本次下达的中央补助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标识为“01 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请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及时登录上述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请你单位加强资金管理,进一步提高预算绩效,及时修订完善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并在预算执行中做好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重庆市涪陵区财政局
2024年6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