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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008670367K/2024-00076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4-06-24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困难群众救助中央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涪财政发〔2024〕580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困难群众救助中央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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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低保中心: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困难群众救助中央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社〔2024〕22号)文件,现下达你单位2024年困难群众救助中央补助资金预算3399万元,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该项补助资金主要用于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含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流浪乞讨儿童的应急处置、救助帮扶、监护支持、精神关爱等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支出)、孤儿(含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生活困难家庭和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支出。该项资金支出请据实对应列入“20819、20820、20821、20810”等相关科目。

二、本次下达的中央补助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标识为“01 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请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及时登录上述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请你单位加强资金管理,进一步提高预算绩效,及时修订完善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并在预算执行中做好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重庆市涪陵区财政局

  2024年6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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