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林业局: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生态保护修复专项2024年第三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4〕72号)《重庆市涪陵区发改委关于下达涪陵区生态保护修复专项2024年第三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涪发改委发〔2024〕293号)的文件精神,现将项目预算指标下达给你单位(详见附件),专项用于生态保护修复专项。请按规定用途安排使用,科目列报:功能分类科目列报“2110401生态保护”,经济分类科目列报“30905-基础设施建设”,政府分类科目列报“50402-基础设施建设”。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请迅速将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加强资金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强化资金绩效管理与监督。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严禁挪用挤占中央基建投资资金。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规定,请对照(涪发改委发〔2024〕293号)文件所列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和项目建设顺利实施。
附件:生态保护修复专项2024年第三批中央基建投资资金分配表
重庆市涪陵区财政局
2024年8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