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农业农村委: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农业专项(种子工程和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方向)2024年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4〕91号)、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关于下达农业专项(种子工程和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方向)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渝发改投资〔2024〕97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将2024年种子工程和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中央基建投资预算1200万元下达你单位,请抓紧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按市级主管部门、财政部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拨付使用,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请尽快将资金分配到具体项目,并按规定报区政府审批同意后执行,同时要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强化资金绩效管理与监督。
二、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严禁挪用挤占中央基建投资资金。同时要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三、该项资金列表功能分类科目“21301农林水支出”相关项级科目,经济分类科目按支出内容列报相应科目。
重庆市涪陵区财政局
2024年9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