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现将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渝财采购〔2025〕3号)转发你们,请知悉并对照监督检查重点内容进行认真规范,我局将严格按照该办法对有关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依法作出处理处罚。
附件: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重庆市涪陵区财政局
2025年2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