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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008670367K/2025-00029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5-02-24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财政局 关于进一步明确区级机关工作人员赴市外差旅住宿费标准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涪陵财政发〔2025〕87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财政局 关于进一步明确区级机关工作人员赴市外差旅住宿费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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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级各部门: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进一步明确市直机关工作人员赴市外差旅住宿费标准的通知》(渝财行政〔2025〕3号)精神。经研究,现将我区区级机关工作人员到市外差旅住宿费标准进一步明确,请按照本次公布的上限标准执行(见附件)。其他事项仍按《重庆市涪陵区区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涪财政发〔2014〕326号)相关规定执行。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重庆市涪陵区区级机关工作人员赴市外差旅住宿费标准明细表

   重庆市涪陵区财政局

  2025年2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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