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  门
街  镇
  • 索引号
  • 11500102008670367K/2025-00037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5-04-25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5年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涪陵财政发〔2025〕228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5年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字 号:

区农业农村委: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市中央和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5〕13号)文件,经研究,现将2025年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89万元下达你单位,请抓紧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按市级主管部门、财政部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拨付使用,并就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做好预算编制和资金分解下达工作

严格按照《中共重庆市委重庆人民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渝委发〔2021〕6号)《重庆市财政局等6部门关于印发<重庆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渝财农〔2021〕31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本次下达预算指标,请于规定时限内将资金预算及绩效目标安排到具体项目,并加快预算执行,提高资金使用时效性,尽早形成实物工作量。

二、绩效目标

请你单位做好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并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三、资金预算列报

该资金支出列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5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按支出内容列报相应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重庆市涪陵区财政局      

2025年4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分享文章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