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贯彻执行财税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起草全区财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财务、会计方面的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和执行财政分配政策和分级财政管理体制,拟订全区财政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指导全区财政工作。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拟定全区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经济调节的建议。管理全区财政收支,承担区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区级年度预决算草案,组织执行区级年度预算。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组织执行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组织实施政府采购制度;组织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管理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负责办理和监督区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负责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工作;执行政府债务管理的制度和政策;负责管理全区会计工作;监督检查财税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涪陵区财政局部门包含区财政局本级、区预算绩效和国库支付管理中心、区财政信息中心、区会计代理记账中心、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5个单位。内设19个职能科室。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5715.10万元,支出总计5715.10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1.96万元,增长1.8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社保基数调增。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5543.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1.63万元,增长1.1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以及人员社保基数调增。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543.69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71.41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5598.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6.42万元,增长2.6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社保基数调增以及评审工作业务费增加。其中:基本支出3279.68万元,占58.59%;项目支出2318.37万元,占41.41%;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17.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4.46万元,下降27.53%,主要原因是本年使用了以前年度结转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693.09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01.96万元,增长1.8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社保基数调增以及评审工作业务费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543.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1.63万元,增长1.1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以及人员社保基数调增。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3.48万元,增长4.01%。主要原因是追加退休人员健康疗养费、死亡抚恤金,以及“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工作”项目经费。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49.4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98.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6.42万元,增长2.6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社保基数调增以及评审工作业务费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61.58万元,增长4.90%。主要原因是追加退休人员健康疗养费、死亡抚恤金,以及“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工作”项目经费。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95.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4.46万元,下降31.87%,主要原因是使用了以前年度结转资金。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22.72万元,占82.5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3.01万元,下降0.92%,主要原因是按要求压减了项目经费。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705.71万元,占12.6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62.13万元,增长105.40%,主要原因是追加退休人员健康疗养费,以及死亡抚恤金。
(3)卫生健康支出147.26万元,占2.6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65万元,下降1.77%,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4)住房保障支出122.36万元,占2.1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4.90万元,下降30.97%,主要原因是政策调整,调整了公积金缴费基数。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279.6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896.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9.03万元,增长1.3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社保基数调增。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补助、抚恤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公用经费382.9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8.98万元,下降7.04%,主要原因是按要求压减公用经费。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委托业务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工会经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4.1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52万元,下降42.59%,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37万元,下降2.54%,主要原因是我部门强化公车管理,规范流程,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本部门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较上年支出数持平,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公务车购置费。较上年支出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7.7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油费、修理费、保险费、过路费及洗停车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80万元,下降26.67%,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所以公车运行维护成本较年初预算数有所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31万元,下降3.87%,主要原因是我部门强化公车管理,规范流程,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公务接待费6.4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招商引资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73万元,下降54.44%,主要原因是部门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尽量减少接待活动,所以接待费较年初预算数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7万元,下降1.07%,主要原因是我部门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减少接待活动,所以接待费较上年度减少。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4辆;国内公务接待90批次697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2.88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1.93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2.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1万元,增长178.1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加大了打非工作的宣传力度,所以会议费较上年增加。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4.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90万元,增长2396.55%,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因疫情原因,培训较少;其次本年参加市局组织的培训,所以培训费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5.1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委托业务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工会经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8.88万元,下降5.83%,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按要求压减公用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4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63.3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63.3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11.4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2.4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82.9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9.10 %。主要用于采购服务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部门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对部门整体和2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
1.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汇总表
3.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二)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本部门没有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区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部门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2235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