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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008670367K/2024-00104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4-10-08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关于重庆市涪陵区2023年决算的报告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关于重庆市涪陵区2023年决算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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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区级收支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

2023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50864万元,增长16.8%,为预算的108.1%,其中税收收入368814万元,增长4%。加上上级补助收入627468万元、乡镇街道(含高新区)上解收入15588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585758万元、上年结转86301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0000万元、区域间转移性收入1000万元、调入资金166783万元后,收入总量为2103762万元。

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42999万元,增长9.7%,完成调整后预算的95.7%。加上上解上级支出61223万元、补助乡镇街道(含高新区)84392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563898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40000万元、结转下年111250万元后,支出总量为2103762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3年,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76255万元,增长4.8%,为预算的120.3%。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49001万元、乡镇街道(含高新区)上解收入1165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811700万元、上年结转185875万元后,收入总量为1634481万元。

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48672万元,增长3%,完成调整后预算的90.8%。加上上解上级支出35209万元、补助乡镇街道(含高新区)支出44789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588400万元、调出资金165603万元、结转下年151808万元后,支出总量为1634481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3年,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180万元,下降36.5%,为预算的59%。收入总量为1180万元。

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量为1180万元,全部为调出资金。

二、全区收支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

2023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00176万元,增长16.6%,为预算的99.7%,其中税收收入511475万元,增长6.3%。加上上级补助收入627468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585758万元、上年结转100698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0000万元、区域间转移性收入1000万元、调入资金188258万元后,收入总量为2273358万元。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87717万元,增长15%,完成调整后预算的93%。加上上解上级支出61223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563898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40000万元、结转下年120520万元后,支出总量为2273358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3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12226万元,下降2.3%,为预算的101.7%。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49001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811700万元、上年结转207518万元后,收入总量为1880445万元。

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867076万元,下降7.5%,完成调整后预算的95.2%。加上上解上级支出35209万元、调出资金187022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588400万元、结转下年202738万元后,支出总量为1880445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236万元,下降33.5%,为预算的60.1 %。收入总量为1236万元。

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量为1236万元,全部为调出资金。

三、重点报告事项

(一)转移支付情况

2023年,我区收到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资金627468万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462597万元,主要是返还性收入、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收入、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等;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64871万元,主要是节能环保、农林水、交通运输等方面。收到政府性基金预算转移支付资金149001万元,主要是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61709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相关收入73145万元,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6047万元,交通建设专项、农村旧房整治提升等8100万元。

2023年,区级对乡镇一般公共预算补助84392万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63205万元,专项转移支付补助21187万元;乡镇上解区级15588万元,其中,体制上解8254万元,专项上解7334万元。区级对乡镇政府性基金预算补助44789万元,主要是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和三峡库区基金补助;乡镇上解区级11650万元,其中,上解三峡后续和库区补助资金624万元和新城区城市建设配套费上解26万元,定额上解11000万元。

(二)中央直达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上级下达我区直达资金173577万元。我区严格按照要求,及时将资金分配下达至有关部门和乡镇,主要用于教育、社保、卫生等重点领域,有效提高民生保障能力,更好发挥惠企利民实效。截至2023年末,完成支出157393万元,支出进度为90.7%,结转资金按要求纳入今年预算继续使用。同时,依托监控系统,建立资金台账,及时将支付明细信息导入监控系统,实现对资金分配、拨付、使用全链条动态监控,确保资金流向明确、真正惠企利民。

(三)“三保”情况

2023年,我区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坚持“三保”在支出中的优先地位,严格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着力压减一般性支出,腾退财力保障“三保”。加大财力下沉力度,提升财力补助精准度,强化乡镇街道“三保”支出保障,确保全区“三保”支出全面兜实兜牢。

(四)政府债务情况

2023年,市财政核定我区政府债务限额34326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252100万元,专项债务限额2180500万元。

截至2023年末,全区政府债务余额为3432200万元,在核定限额之内,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251700万元,专项债务余额2180500万元。目前我区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2023年,我区到位债券资金1397500万元。其中,新增债券246600万元,再融资债券1150900万元。新增债券主要用于市政交通基础设施、产城融合、教育、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项目建设。再融资债券全部用于偿还到期债券本金。

(五)区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备费、结转结余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初,区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为70000万元,2023年预算编制时,全部调入用于平衡预算。2023年底,通过统筹一般公共预算超收收入、结转结余、零结转收回等方式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40000万元。2024年初,动用140000万元用于平衡预算,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为0元。

2023年,区级预算安排预备费 15000 万元,主要用于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支出,年度执行中未动用,15000万元按规定全部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2023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结转8630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结转185875万元,按原项目纳入2023年预算安排支出。2023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结转11125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结转151808万元,按原使用方向纳入2024年预算安排支出。

(六)区级“三公”经费支出及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区级“三公”经费支出合计2369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12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93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0万元,主要是2022年受新冠疫情影响,因公出国(境)基本停止,本年因工作需要,费用相应增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1684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49万元,主要是部分单位公务车辆老化严重,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统一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购置费用增加;公务接待费591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 285万元,主要是区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和过“紧日子”要求,从严从紧控制经费开支。

2023年,我区认真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继续促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区级政府采购金额6623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1485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2686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24513万元。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23年,进一步深化绩效目标管理,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印发《2023年度涪陵区综合绩效评价指标(试行)》。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对全区68个部门、26个乡镇街道绩效自评和绩效运行监控实现线上全覆盖。在各单位自评基础上筛选出10个重点评价项目和1个部门整体开展重点评价,涉及项目资金共计11583万元。持续绩效信息公开常态化,绩效目标和评价结果随部门预决算信息同步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八)区级重点专项执行情况

经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年初区级重点专项20个,涉及教育、社会保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环境保护、乡村振兴等领域,2023年初预算合计34643万元,截至2023年末实际支付34643万元。

(九)审计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

2024年上半年,长寿区审计局依法对我区2023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财政运行质效暨园区改革攻坚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指出了我区预算编制不细化、预算分配不及时、组织财政收入不严格、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招商引资政策执行不规范、国有资产利用不充分等问题并提出了相应处理意见。目前,区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对照审计报告指出的问题,积极采取措施加以整改。比如,加强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硬化预算约束;加强专项转移支付和直编预算管理,及时将专项转移支付、直编预算分解下达到相关部门;及时清理存量财政资金,推动存量资金及时统筹使用;进一步强化专项资金管理,督促资金使用单位专项资金支出进度;进一步规范招商引资行为,严格按照规定签订并执行招商引资协议。下一步,将持续加强财会监督、严肃财经纪律,从体制机制上着手,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为载体,促进财政资金规范高效运行。

附件:重庆市涪陵区2023年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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