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11日
重庆市涪陵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一、2021年财政工作情况
2021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也是涪陵发展历程中极其重要的一年。面对复杂的经济形势、繁重的发展任务和常态化疫情防控压力,全区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高质量发展为引领,狠抓“科创+”“绿色+”发展,奋力推动实现“十个新提升”,涪陵各项事业迈上新台阶,“十四五”实现良好开局。区财政严格按照《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重庆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的规定,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区五届人大五次会议预算决议和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意见,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提质增效、更可持续,坚持依法理财、科学理财、为民理财,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为推动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民生持续改善提供了重要支撑。
(一)强化措施,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严格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相关政策,做到“应减尽减”、“应免尽免”、“应退尽退”。通过提高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减半征收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延续执行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将制造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100%等措施,用政府收入的“减法”,换取企业效益的“加法”和市场活力的“乘法”。全年新增减税超20亿元,新增降费超6.8亿元。
二是深入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全力支持“科创+产业”发展,强化科技类资金投入,支持科学技术普及、专利发明、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和技术改造力度等,全年科学技术支出达到1.8亿元,增长5.1%。助力重点行业领军企业发展,推动全区产业能级提升,按照“服到位、零距离”的营商环境品牌建设要求,及时兑付新材料、信息技术、商贸流通等领域企业发展扶持资金12亿元。建立1500万元专项发展资金,落实《涪陵区支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加快推动全区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三是着力缓解企业融资难问题。落实政银企定期现场交流对接机制,搭建银企交流平台,助推“1+5+N”金融服务港湾建设。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助推中小微企业融资,建立健全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代偿补偿机制,全年发放转贷应急周转资金、商业价值信用贷、知识价值信用贷、“助保贷”、“三融贷”共计3亿元。大力发展股权投资,新设股权投资基金规模6亿元,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领域实现投资2.9亿元。
(二)突出重点,提升民生保障水平
一是统筹资金保障重点支出。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并严控一般性支出,全年压减 1057万元,腾退财力保障民生支出。强化资金统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2.2亿元,加大向上级争取资金力度,全年争取到位上级转移支付资金65亿元,积极申报新增政府债券额度,全年新增政府债券资金29亿元,有力保障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支出需求。
二是持续增进民生福祉。扩大公办幼儿园资源,全面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继续巩固完善城乡统一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大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公办普通高中、中职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发挥就业专项资金作用,突出支持城镇登记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落实支持企业稳定外地员工留渝过年政策,及时发放“留岗红包”。持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城乡居民医保人均补助标准从550元提高到58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补助标准从74元提高到79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从每人每月115元提高到125元,城乡低保人员保障标准分别从月均620元、496元提高到636元、515元。稳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持续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保障能力,支持高层建筑可燃雨棚和突出外墙防护网整治,支持农村危房改造和旧房整治,不断改善城乡居民居住品质。
三是支持重大政策平稳实施。支持常态化疫情防控,安排6050万元,保障检测设备等防疫物资供应,落实居民疫苗免费接种政策,确保应接尽接。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作为核心工作来抓,安排专项衔接资金1.3亿元,其中区级3500万元,实现了专项资金投入不减,同时持续加强资金使用事前、事中、 事后全过程监管,保障过渡期财政支持政策平稳过渡。支持污染防治攻坚工作,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落实资金8125万元,用于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污水处理、污泥处置、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等,落实资金4277万元,用于污水处理厂建设。
(三)深化改革,提高财政管理能力
一是加快推进信息系统建设运用。加快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成功在2022年1月1日正式上线运行,财政预算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在全市率先完成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全国统一标准系统和电子票据改革工作,打通非税收缴“最后一公里”,有力提升行政效能和公共服务水平。常态化实施财政资金直达机制,直达资金投向“准”、使用“快”、监管“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提高。
二是努力构建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出台《涪陵区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不断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加大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力度,抽查自评项目314个、涉及资金34亿元,财政部门重点评价项目17个、涉及资金2.2亿元,推动绩效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在2021年部门预算整体绩效目标试点基础上,进一步扩大编制范围,2022年部门预算一级主管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实现全覆盖。对第三批专项债券新建项目首次实施绩效管理,提高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效益。常态化开展绩效信息公开工作,有力提升财政资金绩效透明度。
三是不断完善并严格执行评审制度。深化财政投资评审领域“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完善评审机制、提高评审质量、提升评审效率,全年共完成区财政投资评审项目584个,审定金额45.2亿元,审减金额3.1亿元,审减率6.3%。不断强化预算单位“用钱先评审”的理念和“花钱必问效,无效要问责”的意识,对2022年部门预算新增项目开展公开评审,除审核可行性必要性之外,重点关注项目绩效目标,结合相关政策标准和执行预期,全年审减金额1042万元,审减率14.1%。
四是通过公开程序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出台《涪陵区区级财政专户资金竞争性存放暂行办法》,首次对2.2亿元区级财政专户资金开展竞争性存放公开招标,在提高资金存放综合效益的同时,进一步发挥财政间隙资金撬动金融资源支持地方发展的积极作用。根据市上统一安排,首次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公开遴选,进一步优化农业保险市场布局,有力提升农业保险服务质量。对新一轮行政事业单位、群团组织公(业)务用车定点维修项目开展公开招标,确保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
五是进一步完善园区财政管理体制。继高新区实行独立的一级财政体制后,根据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对临港经济区和白涛新材料科技城实施独立财政管理体制,进一步规范和理顺了区本级与高新区、临港经济区和白涛新材料科技城的财政分配关系,给予园区更多更大的自主权,大力调动园区的积极主动性,不断激发其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
六是持续加强乡镇(街道)监督指导。不断加大对乡镇(街道)财政的监督指导工作力度,全面开展乡镇(街道)预算一体化业务培训,指导做好2022年乡镇(街道)预算编制工作,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和预决算信息公开试点工作推向乡镇(街道),有力提升乡镇(街道)财政管理规范化水平,进一步夯实乡镇(街道)财政管理基础。年中选取了26个乡镇(街道)开展绩效自评,年底结合预算管理一体化,对乡镇(街道)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年中选取9个街道(含高新区)开展2021年预算公开试点,有序推进基层预算公开工作。
(四)严守底线,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一是切实兜牢兜实“三保”底线。认真落实中央、市级关于“三保”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按照有保有压的原则,坚持“三保”支出预算优先安排,打实打足“三保”支出预算。同时,加强对乡镇(街道)的“三保”能力评估,及时调度资金帮助困难乡镇(街道),确保基层运转正常,“三保”落实到位。
二是深入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印发《关于做好涉嫌非法集资风险常态化排查处置工作的通知》,深入开展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和专项整治工作,建立非法集资风险“年检”机制,制度化、常态化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履行地方金融机构管理职责,积极防范化解输入性风险,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三是严格管控政府性债务风险。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严格执行政府性投资项目上马必须落实资金来源制度,杜绝违规举债。有序化解存量隐性债务,结合财政收入水平、资产规模及变现能力等情况确定化债目标,压实债务单位主体责任并督促按期完成化解任务,债务风险等级有望实现质的转变。有力保障资金链条安全,动态监测分析平台公司到期债务情况、资金流量等风险指标,强化宏观融资政策变化的研判和应对,确保偿债资金链条安全。
二、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
(一)全区预算执行情况
1. 一般公共预算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09406万元,同口径(下同)增长10.5%(高于全市平均水平1.4个百分点),两年(2020年和2021年,下同)平均增长5.8%(高于全市平均水平2.3个百分点),其中税收完成490229万元,增长18.8%(高于全市平均水平10.9个百分点),两年平均增长6.9%(高于全市平均水平6.8个百分点),税收占比达到80.4%(高于全市平均水平12.9个百分点)。加上上级转移支付收入49123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200433万元、上年项目结转73546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4000万元、调入资金190813万元后,收入总计1619428万元。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05722万元,下降5.8%。加上上解上级支出58177万元、调出资金20586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79301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5000万元、结转下年项目支出100642万元后,支出总计1619428万元。
2. 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758618万元,增长26.9%。加上上级转移支付收入159432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340000万元、调入资金20586万元、上年项目结转311853万元后,收入总计1590489万元。
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132381万元,增长10.4%。加上上解上级支出30361万元、调出资金188803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70000万元、结转下年项目支出168944万元后,支出总计1590489万元。
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2010万元,下降93.7%。加上上级转移支付收入400万元后,收入总计2410万元。
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计2410万元,其中调出资金2010万元、结转下年支出400万元。
2021年初,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为54000万元,2021年预算编制时,全部调入用于平衡预算。2021年底,通过统筹一般公共预算超收收入、结转结余、零结转收回等方式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5000万元。2022年初,动用55000万元用于平衡预算,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为0。
2021年,预算安排预备费15000万元,动用1221万元,主要用于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支出,剩余13779万元按规定全部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二)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含临港、白涛)
1. 一般公共预算
(1)收入项目执行情况
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86044万元,增长24.4%,其中税收完成368957万元,增长26.7%。加上上级转移支付收入491230万元、乡镇(街道)上解收入37482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200433万元、上年项目结转6590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4000万元、调入资金156123万元后,收入总计1491212万元。
(2)支出项目执行情况
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13302万元,下降3.1%。加上上解上级58177万元、补助乡镇(街道)71263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79301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5000万元、调出资金20586万元、结转下年项目支出93583万元后,支出总计1491212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259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党政机关、人大、政协和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正常运转,提升依法履职能力,促进监察监督能力建设。
——国防支出3909万元。主要用于人防工程建设。
——公共安全支出5291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公安、司法等单位履职需要,维护社会公平和公共安全。拨付18423万元,用于政法部门刑事侦查、治安、禁毒、反恐防暴、扫黑除恶、国家安全等。拨付2615万元,用于政法部门基础设施建设。拨付1030万元,用于法治政府创建、司法救助、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和村居法律顾问等。
——教育支出21286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教育事业支出,促进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和职业教育等均衡发展。拨付16774万元,用于支持学前教育发展。拨付5650万元,用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拨付3008万元,用于乡村教师岗位补贴和工作补贴。拨付18012万元,用于各类学校运转,提高公办普通高中、中职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拨付5067万元,用于校园安保工程和寄宿制生活老师补助。拨付12113万元,对各类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财政资助。拨付9418万元,用于学校校舍维修整治、薄弱学校改善办学条件。拨付21185万元,用于各类学校建设发展。拨付18183万元,用于保障中职教育发展。
——科学技术支出1848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科技、科普等事业支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支持基础研究、大数据应用、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专利资助、人才引进、科学技术普及等。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435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和新闻出版等事业支出。拨付961万元,支持体育场馆、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免费或低收费向社会开放。拨付1312万元,支持参加市六运会、广场文艺演出、流动文化进村社等市、区各类文化体育活动。拨付1305万元,用于涪陵歌舞剧团公司和大剧院日常运行及政府购买演出服务。拨付1520万元,用于体育设施建设及维修维护、体育器材购买等。拨付1000万元,用于市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等文化旅游发展。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424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就业、低保、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等支出。拨付7593万元,用于落实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就业见习补贴等各项就业扶持政策。拨付17408万元,用于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拨付9793万元,用于落实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义务兵优待金等各项抚恤政策。拨付3316万元,用于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偿和军队移交地方政府离退休人员安置等。拨付5551万元,用于孤残儿童福利、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和养老机构设施建设等社会福利事业。拨付5009万元,用于支持残疾人康复、就业等。拨付6693万元,用于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的临时救助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拨付65711万元,用于由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有关待遇和健康休养费。
——卫生健康支出7445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卫生健康、计划生育事务、医疗救助等支出。拨付9651万元,用于补助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和对困难群众开展医疗救助。拨付13551万元,用于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拨付12431万元,用于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兑现乡村医生社保补助政策等。拨付19123万元,用于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精神卫生、采供血、基本公共卫生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等。拨付5028万元,用于落实计划生育对象的奖励、扶助等政策。
——节能环保支出5307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节能环保事业支出、页岩气开采补贴等支出。拨付37053万元,用于页岩气开发利用。拨付3549万元,用于污水处理厂运营补助。拨付4345万元,用于水污染防治。拨付363万元,用于大气、土壤等其他污染防治。拨付1975万元,用于城市公交新能源车运行补贴。
——城乡社区支出7459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住建、城管等事业支出。拨付19258万元,用于市政设施维护、园林绿化、路灯照明、清扫保洁等。拨付2439万元,用于城乡垃圾收运处置。拨付49464万元,用于城乡基础设施建设。
——农林水支出8993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农业、林业、水利等事业支出。拨付4900万元,用于13项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拨付2237万元,用于普惠金融发展。拨付14044万元,用于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拨付12146万元,用于涉农公益事业和村集体经济发展补助。拨付24628万元,用于农业生产经济发展和涉农基础设施建设。拨付9448万元,用于长江禁捕等农业资源保护修复和信息技术发展。拨付8770万元,用于中小水利工程建设与维护。拨付1524万元,用于水利监督监测和技术推广。拨付8901万元,用于国土绿化提升、松材线虫防治等森林生态资源保护恢复。
——交通运输支出6370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交通运输事业支出。拨付2亿元,用于马龙路鹅西路建设。拨付11080万元,用于“四好农村路”建设。拨付3200万元,用于国省县干道建设改造。拨付6448万元,用于公路桥梁维修保养、农村公路日常养护以及公路应急抢险。拨付755万元,用于农村客运营运补贴和保险补贴。拨付304万元,用于新能源车购车补贴。拨付4448万元,用于公交优惠人群乘车补贴。拨付174万元,用于村邮站运行及监管补助。拨付433万元,用于车辆和船舶运行燃油补贴。拨付2317万元,用于涪陵西收费站运维补差。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5966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制造业、工业和信息产业发展等支出。拨付39000万元,用于增加交旅集团注册资本金。拨付8416 万元,用于促进工业企业转型升级。拨付1372万元,用于全区“双百”提升行动。
——商业金融服务业等支出19267万元。拨付1298万元,用于农商互联完善农产品供应链建设、统计监测、会展服务、市场体系建设等。拨付551元,用于加工贸易、国际服务贸易、对外投资合作等外经贸发展。拨付226万元,用于中小微企业贷款担保费补贴和担保代偿补偿。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701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自然资源、气象事业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35266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公廉租房和老旧小区改造支出。拨付2499万元,用于公廉租住房维护管理。拨付8971万元,用于老旧小区改造。
——粮油物资储备事务支出1650万元。主要用于政府粮油储备方面的支出。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9013万元。主要用于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拨付2987万元,用于消防业务和能力建设。
——债务付息支出26297万元。主要用于偿还政府一般债券利息等支出。
2. 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项目执行情况
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321777万元,增长9.5%。加上上级转移支付收入159432万元、乡镇(街道)上解收入60414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340000万元、调入资金20586万元、上年项目结转262187万元后,收入总计1164396万元。
(2)支出项目执行情况
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62598万元,下降7.2%。加上上解上级支出30361万元、补助乡镇(街道)支出99591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70000万元、调出资金154113万元、结转下年项目支出147733万元后,支出总计1164396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38万元。主要用于大中型水库和小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等支出。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327465万元。主要用于土地征收拆迁等支出。
——农林水支出8327万元。主要用于三峡后续项目建设、支持三峡水库库区移民生产生活改善等支出。
——其他支出272973万元。主要用于按体彩、福彩规定用途的公益福利事业和相关专项债券资金等支出。
——债务付息支出40595万元。主要用于偿还政府专项债券利息等支出。
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项目执行情况
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2010万元,下降93.7%,主要是国有企业生产经营上缴的股利股息等。加上上级转移支付收入400万元后,收入总计2410万元。
(2)支出项目执行情况
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计2410万元,其中调出资金2010万元、结转下年支出400万元。
(三)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余额情况
2021年,市财政局核定我区政府债务限额21220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816000万元,专项债务限额1306000万元。年末,全区政府债务余额为2111155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805355万元,专项债务余额1305800万元。目前我区政府债务率未超警戒线,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2021年,市财政局共分配我区政府债券资金538100万元,其中,新增债券290000万元,再融资债券248100万元。新增债券主要用于交通基础设施、农林水利、社会事业、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重点领域项目建设。再融资债券全部用于偿还到期债券本金。
2021年,全区政府债务利息支出66892万元,其中一般债务利息26297万元,专项债务利息40595万元。
各位代表,2021年,全区财政系统担当奋进,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态势较好,“三保”和重点支出保障有力,财政金融改革扎实推进,政府债务风险指标持续向好,财政总体运行平稳。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财政工作还面临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区级部门和乡镇(街道)过“紧日子”的思想还不够牢固;二是财政支出保障压力持续加大,在“三保”支出规模不断增大的同时,城市运维、招商引资、政府债务利息等刚性支出也在持续增加;三是预算管理的精细化、信息化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四是债务管控政策持续收紧,风险不容忽视。对此,我们高度重视,将进一步统筹谋划,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三、2022年预算草案
(一)2022年财政收支形势
今年是新一届政府的开局之年,也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做好财政工作意义重大。
从财政收入来看,近几年,受新冠疫情、经济下行和产业结构调整等因素叠加影响,财政收入中低速增长已成为常态。中央已明确今年经济工作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随着经济逐步恢复常态,预计财政收入将与经济发展相协调,保持平稳增长态势。但同时,外部环境和疫情防控仍存在不确定性,加上更大力度减税降费政策的实施等,新增可用财力有限。
从财政支出来看,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今年要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保证财政支出强度。“六稳”“六保”支出会继续增加,一些基础性、兜底性的民生保障水平会继续提高,推动“十四五”规划实施、“三高地三示范区”建设,支持乡村振兴、污染防治、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项目,以及政府债务利息,落实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金制度改革等,各领域资金需求增多,预算平衡难度更大。
总体来看,今年全区财政收支形势仍然十分严峻,收支矛盾加剧,“紧平衡”特点进一步凸显。
(二)总体要求
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系列重要指示要求,坚持系统观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促进共同富裕,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立足“彰显‘三个重要’的百万人口战略支点城市”定位,坚持“科创+”“绿色+”,加快建设“三高地三示范区”,奋力实现“十个新提升”,为谱写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涪陵新篇章而努力奋斗。
(三)预算编制的主要思路
2022年,全区财政工作将根据中央“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升效能,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和市委财经委“开源、节流、保重、增效、风控”的要求,坚持“以政领财、以财辅政”,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切实贯彻落实区人大及人大常委会有关决议。继续实施减税降费政策,减轻市场主体负担;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优化支出重点和结构,增强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严肃财经纪律,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提高财政支出的精准性有效性;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税体制;切实加强风险防控,守住财政风险底线。
(四)2022年重点工作
一是规范收入预算管理,夯实财政收入。严格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不断激发市场活力,着力夯实税源基础。推进非税收入征管协同共治,强化单位非税收入统筹管理,提高非税收入管理规范化水平。强化土地收入预期管理,及时做好预案,加强统筹调度,防止土地收入大起大落。进一步规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加强国有资本管理与监督,确保国有资本安全和保值增值。加大盘活财政和部门存量资金力度,完善结余资金收回使用机制。发挥部门职能作用,最大化争取上级各类补助资金。创新政府投融资模式,通过PPP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投入。
二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重点支出。推进支出标准体系建设,逐步实现从“控盘子”向“控标准”转变,不断提高财政支出管理水平。不折不扣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打好“铁算盘”,坚持“三保”优先的原则,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保持适当支出强度,支持产业提质和科技创新,支持城市能级提升和乡村振兴,支持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支持深化改革和开放合作,支持提升社会治理水平维护社会稳定。
三是释放财政改革活力,增强可持续性。持续完善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加强预算管理各项制度的系统集成、协同高效,提高预算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水平和预算透明度。推进绩效和预算管理深度融合,加大绩效评估、目标管理、运行监控、评价结果运用四个环节的建设力度,推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质增效。进一步完善园区财政管理体制,激发园区发展活力。调研制定新一轮乡镇(街道)财政管理体制,继续实施乡镇(街道)预决算公开试点,推动乡镇(街道)财政持续发展。常态化实施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和精准性。
四是管控政府债务风险,确保平稳运行。统筹发展和安全,立足当前和长远,加强政府性债务风险防控。严控新增隐性债务,稳妥化解存量隐性债务,严格执行平台公司债务风险预警监测机制,确保债务风险等级等指标持续向好。继续积极向上争取新增政府债券额度,规范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管理,对专项债券资金预算执行进度和绩效目标实施情况进行“双监控”,进一步发挥债券资金稳增长、促投资的积极作用。
(五)全区财政收支预算草案
1.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
(1)收入项目预算情况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汇编预计633782万元,增长4%,其中税收529447万元,增长8%。加上上级提前下达转移支付收入375462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12690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5000万元、调入资金198152万元、上年结转100642万元后,收入总计1489938万元。
(2)支出项目预算情况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1300528万元。加上上解上级支出6251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26900万元后,支出总计1489938万元。
2.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汇编预计626000万元,下降17.5%。加上上级提前下达转移支付收入7999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8700万元、上年结转168944万元后,收入总计883634万元。
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651772万元。加上上解上级支出3501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8700万元、调出资金188152万元后,支出总计883634万元。
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10000万元,主要是国有企业生产经营上缴的股利股息等。加上上年结转400万元后,收入总计10400万元。
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400万元,主要用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加上调出资金10000万元后,支出总计10400万元。
(六)区本级财政收支预算草案(不含临港、白涛)
1.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
(1)收入项目预算情况
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385195万元,增长6.7%。其中税收收入281829万元,增长14.6%。加上上级提前下达转移支付375462万元、乡镇(街道)上解收入125931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12690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5000万元、调入资金142320万元、上年结转93583万元后,收入总计1304391万元。
(2)支出项目预算情况
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1053694万元,加上上解上级支出62510万元、补助乡镇(街道)支出61287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26900万元,支出总计1304391万元。具体情况是: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安排52112万元。主要是保障党政机关、人大、政协和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正常履行职能基本支出需要。
——国防支出2027万元。主要用于人防工程建设。
——公共安全支出安排52821万元。主要是保障公安、司法等部门基本支出和正常职能运转需要,增强公共安全保障能力。
——教育支出安排196054万元。主要是保障教育事业单位基本支出和正常运转需要,支持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和职业教育等教育事业均衡发展。
——科学技术支出安排15382万元。主要是保障科技和科普单位正常运转,支持基础研究、科技转化、知识产权创造利用保护和科学技术普及等。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安排14392万元。主要是保障文体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支持公共文化及大型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支持文化产业、文物保护、体育事业和群众文化体育活动和旅游事业发展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安排141362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落实就业补助、各类优抚对象的抚恤、退役安置、老人和儿童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城乡困难群众的救助供养等各项社会保障政策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安排90526万元。主要是保障卫生健康管理等单位事业支出需要,支持城乡医疗保险和困难群众医疗救助、保障妇幼保健和精神卫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中医事业、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建设和对乡村医生的养老、医疗保险等专项补助、落实计划生育对象的奖励扶助政策和其他卫生健康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安排57611万元。主要是保障节能环保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需要,推动农村环境整治,大气、土壤污染治理,污水处理,支持页岩气示范基地建设等。
——城乡社区支出安排63188万元。主要是保障住建、城管等单位事业支出需要,支持城乡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转,市政设施维护、城乡垃圾收运处置等。
——农林水支出安排111455万元。主要是用于相关单位基本支出和日常运转保障,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继续实施惠农补助政策,支持长江禁捕政策有序实施,支持农田提升、水利设施等涉农基础设施建设,支持退耕还林、千里林带等森林资源保护恢复。
——交通运输支出安排45537万元。主要是保障交通运输单位基本支出需要,支持建设“四好农村路”,国省县干道建设改造,公路桥梁日常维修保养、农村公路日常养护,优惠人群乘车补贴等。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安排80150万元。主要是保障国资、安全监管等单位正常运转。支持工业和信息产业发展,促进工业转型升级,支持工业企业信息化改造、招商引资和国企改革等。
——商业金融等服务业支出安排16495万元。主要是保障商业、供销等单位正常运转。支持内外贸、金融和保障商贸重点项目支出等。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安排25659万元。主要是保障自然资源、气象等事业发展需要,支持地质灾害防治、土地开发整治等。
——住房保障支出安排36078万元。主要是保障行政事业单位公积金支出,支持公廉租房运营,改善城乡群众居住条件等。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安排112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粮食储备等。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安排702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应急管理、消防、自然灾害防治等。
——预备费安排15000万元。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支出。
——债务付息支出安排29607万元。主要是支付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利息。
——其他支出安排83万元。
2.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计220000万元,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和城市建设配套费。加上上级提前下达转移支付收入79990万元、乡镇(街道)上解收入60397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8700万元、上年结转147733万元,收入总计516820万元。
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340790万元,主要用于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三峡后续项目建设等,加上上解支出35010万元、调出资金13232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8700万元后,支出总计516820万元。
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10000万元。加上上年结转400万元后,收入总计10400万元。
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400万元。加上调出资金10000万元后,支出总计10400万元。
名 词 解 释
1.“1+5+N”金融服务港湾:把金融机构的基层网点与区首贷续贷中心连接起来,在市场主体集中的街道、社区、商圈、园区、市场建设具备5大功能的金融服务港湾,以党建为引领建立基层网点与政府基层组织、企业之间常态化信息传导和融资对接的“微循环”,并因地制宜推出N个长短结合服务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支持政策措施,打通各项扶持政策在基层精准落地“最后一公里”。
2. 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代偿补偿:财政设立1000万元代偿补偿资金,对区内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开展符合条件的融资担保业务发生的代偿进行一定比例补偿,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加大对小微、“三农”、创业创新和战略新兴产业等领域的融资担保力度。
3. 转贷应急周转资金:财政设立5000万元转贷应急周转资金,为符合银行信贷条件、还款暂时出现困难的中小微企业的按期还贷、续贷提供短期周转。
4. 商业价值信用贷款:财政设立1000万元风险补偿金,对区内中小企业融资进行增信,推动合作银行按企业的商业价值进行评估发放信用贷款。
5. 知识价值信用贷款:财政设立1000万元风险补偿金,对区内科技型企业的融资提供增信,推动合作银行按企业的科技价值进行评估发放信用贷款。
6.“助保贷”:财政设立2000万元风险补偿金,与企业缴纳的“助保金”一起为企业增信,推动合作银行进一步弱化对中小微企业的资产抵押要求,加大贷款投放力度。
7.“三融贷”:财政设立600万元风险补偿金,对全区专业合作社、基层供销社以及农业生产、加工、流通的农业企业融资进行增信,推动合作银行进一步弱化对涉农领域的资产抵押要求,加大贷款投放力度。
8. 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由财政部制定全国统一的规范要求和系统技术标准,各省级财政部门建设的集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决算和财务报告、资产管理、债务管理等业务环节为一体的信息化系统,将市县级预算数据集中到省级财政,并与财政部联网对接,通过嵌入系统的控制规则规范预算管理和硬化预算约束,为深化预算制度改革提供基础保障。
9.“放管服”改革:即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简称。“放”即简政放权,降低准入门槛;“管”即创新监管,促进公平竞争;“服”即高效服务,营造便利环境。
10.“三保”:指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
11. 一般公共预算: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12. 政府性基金预算:指国家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并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1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对国有资本实行存量调整和增量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
14.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指财政通过超收收入和支出预算结余安排的具有储备性质的基金,视预算平衡情况,在安排下年度预算时调入并安排使用,或用于弥补短收年份预算执行的收支缺口,基金的安排使用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单设科目,补充基金时在支出方反映,调入使用基金时在收入方反映。
15. 预备费: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支出。
16.“六稳”:即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
17.“六保”:即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