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2年财政工作情况
2022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极为重要的一年,也是涪陵发展进程中极不平凡的一年。一年来,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全面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与安全,有力应对疫情、高温干旱等各种超预期因素冲击,坚决稳住经济大盘、稳定社会大局。全区财政严格按照《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重庆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的规定,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区六届人大一次会议预算决议和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意见,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提升效能、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为推动全区经济恢复回稳、民生政策及时兑现和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提供了重要支撑。
(一)坚决扛起职责使命,聚力推动战疫救灾
全力支持战疫情。坚决贯彻落实疫情防控各项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迅速调整优化预算安排,统筹调度各类资金,全力做好应急状态下的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工作。投入资金15012万元,及时保障医疗救治、方舱医院建设、隔离点运行、防疫物资设施设备采购、核酸应检尽检、流调溯源等资金需求。
全力支持战山火战高温。充分发挥财政部门职能作用,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切实做好资金调度,确保防火抗旱救灾工作顺利有效开展,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投入资金1987万元,用于购置防火物资和设备、乡镇(街道)防火救灾等;投入资金3311万元,用于抗旱保收、水源修复、农田水利设施维修管护等。
(二)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扎实稳住经济大盘
全面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扎实做好库款资金调度,全力保障制造业等13个行业存量留抵税额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按月全额退还政策的实施,全年为企业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108001万元,其中我区承担37732万元,雪中送炭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加快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优化完善项目储备机制,建立健全项目资金调整机制,推动专项债券项目穿透式监测和绩效管理,加快专项债券资金使用进度。全年发行到位新增专项债券资金200000万元,有力保障园区基础设施、市政交通建设和社会民生发展,支持扩大有效投资。
充分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作用。通过财政资金代偿补偿,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加大融资担保力度,缓解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等领域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财政资金全年代偿补偿424万元,撬动52000万元融资担保贷款,平均担保费率1.11%,比上年下降0.28个百分点。
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灵活采取项目整体预留、合理预留采购包、要求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要求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等形式,确保中小企业政府采购合同份额。全年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政府采购份额11043万元,占比20.38%,政府采购中小企业合同执行112400万元,占比82.9%。
着力稳定就业保障民生。延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累计降费11408万元。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返还资金3362万元,惠及企业3114户,稳定岗位11.2万人。落实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共250户企业缓缴社会保险费7501万元。推动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减免房屋租金,为1530户市场主体减免租金2792万元。
(三)保持适度支出强度,强化重点领域保障
推动科技创新发展。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效应,促进科技创新资源加快聚集,助力“三高地三示范区”建设。投入资金272539万元,用于工业园区“扩面提质”等,全力支持工业发展“十百千万”工程和五大行动实施。投入资金8351万元,支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创新主体培育、人才引进培育、科技研发及高新技术企业奖励等。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投入专项资金12628万元,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其中区级投入3500万元,持续保障专项资金投入稳定。投入资金57034万元,用于落实农民种粮补贴、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发展等项目实施,促进农业稳产保供、提质增效。投入资金20237万元,用于支持农林水生态保护修复、美丽乡村建设、乡村综合治理、强化农业科技支撑等,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
助力完善交通运输体系。投入资金137564万元,保障长江三桥至黄旗段改建、机场等交通运输项目建设。缴付过境高铁停靠费用970万元,推进列车公交化运行,保障居民出行便利。启动农村公路养护社会化试点工作,提升农村公路养护质量。
支持城市能级提升。投入资金23004万元,保障人民路、中山西路等城市道路改造工程建设,推进兴华西路全面整治提升,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智慧公园建设,进一步提升城市功能,扮靓城市“容颜”。
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投入资金20150万元,支持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有力保障水体、大气、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工程,蒿枝坝、百胜镇新河流域、白涛潘家坝污水处理工程,以及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等建设。探索运用PPP模式,引入社会资本参与水环境综合治理,大力推进水生态环境保护。
(四)加大财政惠民力度,夯实民生保障基础
不断提高社会保障水平。继续上调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医保人均补助标准从580元提高到61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补助标准从79元提高到84元,城乡低保标准分别从每人每月636元、515元提高到717元、581元,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932元。及时足额兑现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落实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提标,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
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持续大力优化教育支出结构,确保财政教育投入“两个只增不减”目标。投入资金4650万元,持续稳步扩大公办幼儿园等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改善办园条件,新增公办学位180个。投入资金39402万元,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支持薄弱环节改造、能力提升和城区义务教育扩容建设,重点支持城区第八小学校迁建和四环路小学校建设工程,新增学位4800个。投入资金11521万元,支持高中、中职学校办学条件改善,不断提升办学水平。落实困难学生资助、助学贷款贴息、营养改善计划等资金13297万元,惠及学生14.2万人次。
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投入资金6984万元,支持爻里文化小镇基础设施、周煌故居遗址和邱家榨菜遗址保护利用、北岩书院等项目建设,助推文旅融合发展。投入资金6518万元,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推进文化体育类场馆免费和低收费开放,支持白鹤梁水下博物馆申遗、文物维修保护等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逐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投入资金6295万元,稳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提升公租房精准保障和高效利用水平,有效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投入资金1201万元,鼓励居民购房消费,改善居住生活品质。
(五)拓展财政改革深度,提升预算管理水平
完善预算管理制度。结合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要求,修订完善《重庆市涪陵区区级预算管理办法》等6项制度、研究出台《重庆市涪陵区区级预算安排与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结果挂钩办法》等2项制度,进一步规范和统一预算管理业务流程、管理要素和控制规则,着力构建“制度+技术”的管理机制。
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基本建成全方位格局、全过程闭环、全范围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实现绩效管理与预算管理的流程衔接、数据贯通。在项目支出自评全覆盖的基础上,筛选重点项目聘请第三方机构开展重点评价,进一步提升项目支出绩效管理水平。
严格实行评审制度。强化财政投资项目评审,全年完成财政投资评审项目506个,审减16200万元,审减率4.3%。坚持政府过“紧日子”,对17个单位申报的24个预算追加项目实施公开评审,审减666万元,审减率26.5%,着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推进财政信息化改革。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管理信息系统上线运行,18项惠农补贴资金纳入“一卡通”统一发放,财政补贴资金发放更直接、更准确、更安全。非税收入收缴电子票据改革工作深入推进,全区245个在线开票单位全部上线运行,执收工作流程不断简化,收缴工作效率大幅提高。
调整优化财政体制。因时制宜,将临港经济区和白涛新材料科技城财政体制调整为预算制,适度调减高新区对区级的定额上解规模,助推三大园区高质量发展。制定出台新一轮乡镇(街道)财政管理体制,进一步扩大乡镇(街道)收入范围,加大财力下沉力度,在兜牢乡镇(街道)“三保”底线的同时,充分激发其干事创业动力,释放发展活力。
(六)始终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控重大风险
全面兜牢“三保”底线。坚持“三保”在支出中的优先地位,严格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着力压减非必要、非刚性支出,腾退财力保障“三保”。完善乡镇(街道)保障机制,加大困难乡镇(街道)资金调度力度,兜牢基层“三保”底线。
严控政府债务风险。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严禁未明确资金来源的项目开工,杜绝违规举债。稳妥化解存量隐性债务,科学制定年度化债目标,多渠道统筹资金化解债务,债务风险等级成功实现“红”转“橙”。
维护资金链条安全。逐日监测国库库款,精准调度资金,全力保障支出需求,确保国库库款安全。坚决防止债务违约风险,全口径动态监测平台公司到期债务和资金流量情况,确保偿债资金链条安全。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强化地方金融机构监管,扎实开展金融领域专项治理,保持“打非”高压态势,着力消除金融领域风险隐患。持续推进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工作,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二、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
(一)全区预算执行情况
1. 一般公共预算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00288万元,完成预算的101.7%,其中税收收入481375万元,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分别增长2.6%、3.3%。加上上级补助收入614569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150900万元、上年结转100723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5000万元、区域间转移性收入1000万元、调入资金44473万元后,收入总量为1566953万元。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06603万元,增长0.1%,完成预算的91.4%。加上上解上级支出61418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28234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0000万元、结转下年100698万元后,支出总量为1566953万元。
2. 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28950万元,下降3.9%,完成预算的104.1%。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25139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208700万元、上年结转168943万元后,收入总量为1231732万元。
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937003万元,下降17.3%,完成预算的96.5%。加上上解上级支出36296万元、调出资金42215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8700万元、结转下年207518万元后,支出总量为1231732万元。
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858万元,下降7.6%,完成预算的18.6%。加上上年结转400万元后,收入总量为2258万元。
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量为2258万元,全部为调出资金。
(二)区级预算执行情况
1. 一般公共预算
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71527万元,完成预算的103.3%,其中税收收入354477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614569万元、乡镇街道(含高新区)上解收入36346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150900万元、上年结转93664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5000万元、区域间转移性收入1000万元、调入资金44473万元后,收入总量为1467479万元。
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41683万元,增长2.8%,完成预算的94.6%。加上上解上级支出61418万元、补助乡镇街道(含高新区)79843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28234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0000万元、结转下年86301万元后,支出总量为1467479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1491万元,下降1.8%,完成预算的112.5%。主要用于保障党政机关、人大、政协和民主党派、群团组织正常运转,提升依法履职能力,促进监察监督能力建设。
——国防支出1946万元,下降50.2%,完成预算的96%。主要用于人防工程建设。
——公共安全支出49431万元,下降6.6%,完成预算的92.2%。主要用于保障公安、司法等单位履职需要,维护社会公平和公共安全。
——教育支出214492万元,增长0.8%,完成预算的104.7%主要用于保障教育事业支出,促进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和职业教育等均衡发展。
——科学技术支出19461万元,增长5.3%,完成预算的127%。主要用于保障科技、科普等事业支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支持基础研究、大数据应用、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专利资助、人才引进、科学技术普及等。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2854万元,下降10.4%,完成预算的86.4%。主要用于保障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和新闻出版等事业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1127万元,下降2.3%,完成预算的92.9%。主要用于保障就业、低保、社会福利、抚恤、退役安置、残疾人事业等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87168万元,增长17.1%,完成预算的90.7%。主要用于保障卫生健康、计划生育事务、医疗救助等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68560万元,增长29.2%,完成预算的110.9%。主要用于保障节能环保、页岩气开采补贴等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32222万元,下降56.8%,完成预算的36.1%。主要用于保障住建、城管等事业支出。
——农林水支出98470万元,增长9.5%,完成预算的87.9%。主要用于保障农业、林业、水利等事业支出。
——交通运输支出91207万元,增长43.2%,完成预算的202.2%。主要用于保障交通运输事业支出。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81398万元,增长36.4%,完成预算的99.4%。主要用于保障制造业、工业和信息产业等事业支出。
——商业金融服务业等支出22015万元,增长14.3%,完成预算的133.7%。主要用于保障商贸服务业、金融业等事业支出。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9546万元,增长36.1%,完成预算的48.6%。主要用于保障自然资源、气象等事业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23789万元,下降32.5%,完成预算的66%。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公廉租房和老旧小区改造等支出。
——粮油物资储备事务支出1216万元,下降26.3%,完成预算的107.9%。主要用于政府粮油储备方面的支出。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9393万元,增长4.2%,完成预算的104.3%。主要用于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等支出。
——债务付息支出25889万元,下降1.6%,完成预算的87.4%。主要用于偿还政府一般债券利息等支出。
区级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15000万元,年度执行中动用588万元,主要用于疫情防控及自然灾害防治支出,剩余14412万元按规定全部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2022年初,区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为55000万元,2022年预算编制时,全部调入用于平衡预算。2022年底,通过统筹一般公共预算超收收入、结转结余、零结转收回等方式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0000万元。2023年初,动用70000万元用于平衡预算,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为0元。
2. 政府性基金预算
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54544万元,增长41.3%,完成预算的142.4%。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25139万元、乡镇街道(含高新区)上解收入29051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208700万元、上年结转147732万元后,收入总量为965166万元。
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29539万元,下降5%,完成预算的98.6%。加上上解上级支出36296万元、补助乡镇街道(含高新区)支出62541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8700万元、调出资金42215万元、结转下年185875万元后,支出总量为965166万元。
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858万元,下降7.6%,完成预算的18.6%。加上上年结转400万元后,收入总量为2258万元。
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量为2258万元,全部为调出资金。
(三)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发行及余额情况
市财政局核定我区政府债务限额23354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829400万元,专项债务限额1506000万元。
2022年,市财政局共分配我区政府债券资金359600万元,其中,新增债券224000万元,再融资债券135600万元。新增债券主要用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市政和交通基础设施、农林水利、社会事业、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重点领域项目建设。再融资债券全部用于偿还到期债券本金。
2022年底,全区政府债务余额为2335200万元,在核定范围内,其中,一般债务余额829400万元,专项债务余额1505800万元。目前我区政府债务率未超警戒线,风险总体可控。
2022年,全区政府债务利息支出77657万元,其中,一般债务利息25889万元,专项债务利息51768万元。
2022年,是本届政府开局之年,全区财政迎难而上、主动作为,充分发挥稳定经济、配置资源等职能作用,有力助推全区经济社会稳定发展。这是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科学决策的结果,是区人大、区政协监督指导、建言献策的结果,是各级各部门和全区人民共同努力的结果。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财经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财政工作仍面临许多困难与挑战,主要是:收入的增量不能覆盖增加的支出,收支矛盾异常突出;土地出让净收益低,预算平衡缺乏有效手段;专项债券支出进度偏慢,资金效益发挥不理想;预算绩效评价结果的有效运用不够,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编制挂钩机制还需落地等。我们将正视问题、直面挑战,集思广益、群策群力,切实釆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努力推动财政高质量发展。
三、2023年预算草案
(一)2023年财政收支形势
2023年,外部环境不稳定、不确定、难预料,疫情冲击效应仍在持续,财政收支形势依然严峻。从财政收入来看,2023年经济有望总体回升,为财政收入恢复性增长奠定了基础,但经济恢复基础尚不牢固,减税降费政策也将减少财政收入,财政收入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从财政支出来看,教育、科技、卫生、社保等重点支出,以及疫情防控、政府债务付息、落实重大战略任务等刚性支出增加,预算平衡难度加大。总体来看,2023年财政收入将恢复性增长,但可用财力有限,收支矛盾依然突出,财政运行总体仍呈现“紧平衡”特征。
(二)2023年预算编制指导思想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做好财政工作意义重大。全区财政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区第六次党代会、区委六届五次全会、区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决议,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力提效,科学研判财政收支形势,合理编制财政预算,着力抓收入促平衡、抓支出保重点、抓管理防风险、抓改革提效能,立足“彰显‘三个重要’的百万人口战略支点城市”定位,坚持“科创+”“绿色+”,加快建设“三高地三示范区”,奋力推动实现“十个新提升”,确保新时代新征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重庆涪陵新篇章开好局、起好步。
(三)2023年财政工作重点
1. 加强财政收入管理,提升财政保障水平
严格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不断激发市场活力,大力扶持高新产业,积极培育新的税源增长点。进一步健全非税收入征管协同共治机制,充分调动收入组织部门的积极性,共同做大收入蛋糕。统筹协调规资等部门,加大市场化土地出让力度,增加土地出让净收益。围绕全区重大战略任务,积极争取上级补助和地方政府债券支持,增强重点领域资金保障能力。积极探索创新模式,努力盘活国有资产资源。
2. 狠抓财政支出管理,提升财政配置效率
坚持政府过“紧日子”,积极推行“零基”预算,坚决压减不合理支出,深入挖掘节支潜力。进一步增强预算刚性和约束力,从严控制预算追加,严格追加审批程序,除重大突发情况和应急抢险外,原则上不办理预算追加。规范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管理,加快债券资金使用进度,提升债券资金使用效益。加强重点领域支出保障,聚焦区委、区政府重大战略、重要决策、重点项目,加快推进产业发展和“三高地三示范区”建设,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
3. 持续深化改革创新,提升财政治理效能
建立健全财政资金统筹机制,稳步扩大财政专项资金统筹使用范围,加强可用财力统筹,完善结余资金、存量资金收回使用机制,加大国库暂付款清收力度,最大化盘活存量财政资源。进一步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积极探索绩效评价与预算安排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强化乡镇(街道)财政管理体制运行监控,确保新一轮财政体制有序平稳运行。持续推进财政各类信息化系统建设运用,推进财政数字化转型。
4.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确保财政平稳运行
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增强财政安全性、可持续性。严防债务风险,坚决遏制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抓紧抓实存量隐性债务化解,按计划完成年度化解任务。监督平台公司优化债务结构,做好控增量、化存量、降成本、活资产、防风险等工作。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加大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力度,注重监督检查结果的高效运用。抓好审计等各级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举一反三,确保改到位、改彻底。
(四)全区财政收支预算草案
1. 一般公共预算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汇编预计651312万元,其中税收收入529512万元,分别增长8.5%、10%。加上上级提前下达补助收入423003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0000万元、调入资金244139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162000万元、上年结转100698万元后,收入总量为1651152万元。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1418297万元。加上上解上级支出70855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62000万元后,支出总量为1651152万元。
2. 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汇编预计700000万元,下降4%。加上上级提前下达补助收入56206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137000万元、上年结转207518万元后,收入总量为1100724万元。
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687116万元。加上上解上级支出34469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37000万元、调出资金242139万元后,支出总量为1100724万元。
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汇编预计2000万元,增长7.6%。
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总量为2000万元,全部为调出资金。
(五)区级财政收支预算草案
1. 一般公共预算
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509822万元,其中税收收入389060万元,分别增长8.1%、9.8%。加上上级提前下达补助收入423003万元、乡镇街道(含高新区)上解收入14455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0000万元、调入资金193301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162000万元、上年结转86301万元后,收入总量为1458882万元。
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1171591万元,加上上解上级支出70855万元、补助乡镇街道(含高新区)支出54436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62000万元后,支出总量为1458882万元。主要支出项目预算安排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安排63652万元,增长22.1%。主要是保障党政机关、人大、政协和民主党派、群团组织正常履行职能基本支出需要。
——国防支出安排2504万元,增长23.5%。主要是保障人防工程建设。
——公共安全支出安排55569万元,增长5.2%。主要是保障公安、司法等部门基本支出和正常职能运转需要,增强公共安全保障能力。
——教育支出安排221920万元,增长13.2%。主要是保障教育事业单位基本支出和正常运转需要,支持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和职业教育等教育事业均衡发展。
——科学技术支出安排12286万元,下降20.1%。主要是保障科技和科普单位正常运转,支持基础研究、科技转化、知识产权创造利用保护和科学技术普及等。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安排16608万元,增长15.4%。主要是保障文体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支持公共文化及大型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支持文化产业、文物保护、体育事业和群众文化体育活动和旅游事业发展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安排157746万元,增长11.6%。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落实就业补助、各类优抚对象的抚恤、退役安置、老人和儿童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对城乡困难群众的救助供养等各项社会保障政策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安排110701万元,增长22.3%。主要是保障卫生健康等单位事业支出需要,支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困难群众医疗救助、保障妇幼保健、精神卫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事业、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建设和对乡村医生的养老保险等专项补助、落实计划生育对象的扶助政策、疫情防控和其他卫生健康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安排72237万元,增长25.4%。主要是保障节能环保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需要,推动农村环境整治,大气、土壤污染治理,污水处理,支持页岩气示范基地建设等。
——城乡社区支出安排68645万元,增长8.6%。主要是保障住建、城管等单位事业支出需要,支持城乡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市政设施维护、城乡垃圾收运处置等。
——农林水支出安排106144万元,下降4.8%。主要是保障涉农单位支出需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继续实施惠农补助政策,支持“坪上新乡村”产业发展和农村环境综合提升,支持提升农村人畜饮水质量,支持国土绿化项目实施。
——交通运输支出安排53798万元,增长18.1%。主要是保障交通运输单位基本支出需要,支持建设“四好农村路”,国省县干道建设改造,公路桥梁日常维修保养、农村公路日常养护,优惠人群乘车补贴等。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安排85809万元,增长7.1%。主要是保障国资、安全监管等单位正常运转。支持工业和信息产业发展,促进工业转型升级,支持工业企业信息化改造和国企改革等。
——商业金融等服务业支出安排21458万元,增长30.1%。主要是保障商业、供销等单位正常运转。支持内外贸、金融和保障商贸重点项目支出等。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安排25739万元,增长0.3%。主要是保障自然资源、气象等事业发展需要,支持地质灾害防治、土地开发整治等。
——住房保障支出安排42267万元,增长17.2%。主要是保障行政事业单位公积金支出,支持老旧小区改造等。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安排1164万元,增长3.3%。主要用于保障粮食储备等。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安排10761万元,增长53.1%。主要用于保障应急管理、消防、自然灾害防治等。
——预备费安排15000万元,与上年持平。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支出。
——债务付息支出安排27574万元,下降6.9%。主要是支付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利息。
上述支出方向中,涉及预算草案批准前必须安排的人员、基本运转等支出,按照预算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已作相应安排。
2. 政府性基金预算
区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计396000万元,下降12.9%。加上上级提前下达补助收入56206万元、乡镇街道(含高新区)上解收入78849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137000万元、上年结转185875万元,收入总量为853930万元。
区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491160万元,加上上解上级支出34469万元、调出资金191301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37000万元后,支出总量为853930万元。
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2000万元。
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总量为2000万元,全部为调出资金。
2023年,全区财政系统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主动接受区人大的监督,认真听取区政协的意见建议,以“敢闯敢干、唯实争先”的工作作风,扎扎实实做好财政各项工作,努力推动“三高地三示范区”建设开新局、创新绩,为奋力谱写新时代新征程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重庆涪陵新篇章贡献财政力量。
名 词 解 释
1. 增值税留抵退税:指把增值税期末未抵扣完的税额退还给纳税人。增值税实行链条抵扣机制,以纳税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进项税额后的余额为应纳税额。其中,销项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适用税率计算的增值税额;进项税额是指购进原材料等所负担的增值税额。当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时,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会形成留抵税额。
2. PPP模式:指在公共服务领域,政府采取竞争性方式选择具有投资、运营管理能力的社会资本,双方按照平等协商原则订立合同,由社会资本提供公共服务,政府依据公共服务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资本支付对价。
3. 教育投入“两个只增不减”: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
4. 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由财政部制定全国统一的规范要求和系统技术标准,各省级财政部门建设的集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决算和财务报告、资产管理、债务管理等业务环节为一体的信息化系统,将市县级预算数据集中到省级财政,并与财政部联网对接,通过嵌入系统的控制规则规范预算管理和硬化预算约束,为深化预算制度改革提供基础保障。
5.“三保”:指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
6.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指财政通过超收收入和支出预算结余安排的具有储备性质的基金,视预算平衡情况,在安排下年度预算时调入并安排使用,或用于弥补短收年份预算执行的收支缺口,基金的安排使用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单设科目,补充基金时在支出方反映,调入使用基金时在收入方反映。
7. 预备费: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