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新城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单位),集中采购机构、有关单位:
现将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渝财规〔2020〕1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涪陵区财政局
2020年12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