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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财政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2-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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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加强理论学习,筑牢思想武装

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党史学习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坚持领导带头学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等纳入年度学习计划,通过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组织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充分运用“重庆干部网络学院”、“学习强国”等平台开展法律法规和党规党纪的学习,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加新担任领导考试、法治理论考试及网络知识竞赛等,树立了领导干部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扎实学法、模范守法的法治意识,全面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组织全区近400名财务人员开展会计法规制度培训,增强财务人员的法制观念和防范诈骗的识别能力。强化党员干部的规矩意识和纪律观念,持续推进“以案四说”警示教育,组织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工作会,集中观看《知敬畏  存戒惧  守底线》等警示教育片,进一步筑牢干部职工思想防线。

   (二)强化组织保障,抓好贯彻落实

全面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局重要议事日程和领导干部年度述职内容。积极配合区上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和督察考核。以创建促提升,不断把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做到依法理财、依法办事。认真落实区府办《关于印发涪陵区重大行政决策征求公众意见等七项制度的通知》(涪陵府办发〔2021〕52号),进一步规范决策流程。在重大事项上始终坚持集体讨论、会议决定的原则,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坚持常年聘请法律顾问,为重大决策提供合法性审查意见,协调处理有关法律争议。做到政府信息及时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按时公开2021年预算草案、每月预算执行情况等信息,并督促所有区级预算单位公开2021年部门预算,2020年部门决算,年中选取8个街道开展2021年预算公开试点,有序推进基层预算公开工作。

   (三)推进依法行政,优化营商环境

持续“放管服”改革,优化代理记账审批流程。让限期办转为与马上办、网上办转为与现场办一并执行,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制定《涪陵区中介机构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告知承诺审批暂行办法》,使从单一的前审后批类型转为前审后批和先批后审两种类型的混合审批模式,可以灵活选择。全年共批准代理记账机构6户,其中按照告知承诺方式批准3户。在全市率先完成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全国统一标准系统和电子票据改革工作,打通非税收缴“最后一公里”,拓宽了缴费渠道,有力提升行政效能和公共服务水平。制定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规范审查流程,建立台账,定期清理,营造公平公正营商环境。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严格执行重大规范性文件上报审定、审核、公示制度,并按要求对涉及行政处罚内容的规范性文件和地方性法规配套规定进行全面清理。

   (四)严格财政监督,规范财经秩序

规范文明执法,优化执法方式。对存在问题的执法对象,一般采取提出整改意见、建议等方式,暂无具体行政处罚。2021年已对10个行政企事业单位会计基础工作、6个行政事业单位现金使用及管理情况、18个行政事业单位2020年内部控制报告编报情况进行检查,相关问题整改已经全部函复,并合规编制了2020年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采取“双随机”方式,对10户具备代账资质的代理机构情况和9户涵盖代理记账业务,但未办理代理记账许可证公司的经营情况进行检查,责令对检查出的问题限期整改,较好地规范了代理记账行业秩序。完成了全区242个预算单位(含二级预算单位)2020年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和全区150个预算单位2021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的专项检查工作,加强整改督导。开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检查了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5个项目、其他2个代理机构代理的2个竞争性磋商项目。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已督促有关机构进行了整改。并对曾经建库的9个单位30个项目开展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检查。同时加强部门联合执法,联合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在全区开展违规发放津贴补贴专项整治,涉及66家区级主管部门和29家乡镇街道开展了自查工作,检查发现问题均已督促单位整改落实到位。联合区教委和审计局组成3个检查组,对6所学校开展了2020年至2021年8月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已督促学校进行了整改。

   (五)及时化解矛盾,维护合法权益

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案件,组织领导现场旁听公开庭审,增强法治意识。组织重点科室人员15名参加区委政法委举办的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集中宣讲会,提高“出庭不出声”的认识。认真履行行政复议答复、行政诉讼应诉职责,全年无案件发生,很好地维护了政府依法行政的良好形象。运用法治思维及时化解矛盾,积极维护人民合法权益。共收到3件金融行业方面投诉案件或建议,及时进行核查,回复相关投诉人。在项目评审时,解决分歧争议项目10个,确保评审结论更具合理性、合法性和权威性。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共收到政府采购投诉11件,受理3件,其中撤诉1件。印发《关于调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消防安全、安全生产等14个领导小组的通知》(涪财政发〔2021〕427号),划分工作职责,进一步压实责任,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

   (六)经费保障有力,助推法治建设

一直将行政执法单位履行执法职能所需经费全额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并按时足额拨付。2021年预算安排51560万元,将执法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执法装备等纳入全额预算保障。同时,及时落实专项资金,保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需求,2021年落实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经费260万元。

   (七)加大普法力度,营造法治氛围

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圆满完成“三月财政法治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活动。通过制作横幅、展板、张贴海报、新媒体、电子显示屏播放宣传视频等形式,在办公楼、4个住宅小区广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长江保护法》、防电信诈骗和疫情防控等法律常识,大力营造学法守法的浓厚氛围。制定财务人员防范电信诈骗宣传专班工作方案,实时召开专班成员会议,按月统计上报宣传情况,助推全区财务人员防电信诈骗宣传深入开展。深入企业适时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法治政策宣传,开展政策解读等。开展以“学法用法护小家,防非处非靠大家”为主题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通过悬挂海报、发放宣传单、购物袋、广告扇等“接触”宣传和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公交媒体、微信微博、论坛、微信公众号等平台“非接触”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各类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扩大宣传普及面。牵头组织区级相关部门、金融机构等40余家单位在涪陵广场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向市民普及非法集资防范措施,引导广大群众拒绝高利诱惑,警惕非法集资陷阱。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财政普法广度和深度还不够。二是规范性文件管理、“放管服”改革等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

三、2022年主要工作思路和打算

一是以扎实做好“八五”普法工作为契机,提升依法理财总体水平,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二是加强执法人员岗前综合培训,努力提升干部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三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切实全面依法履行职能,助推涪陵经济高质量发展,喜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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