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1年,区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市、区政府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和工作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三审三校”,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切实做到公开透明、规范高效,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严格按照《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涪陵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的通知》《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照2021年政务公开考核要求做好全区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及时、规范在涪陵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经统计,全年在涪陵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20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区财政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的相关申请,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形。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结合工作实际,根据领导调整和职责分工,及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共同推进”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专人负责,切实履行政务公开工作职责。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纵深开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落实专人对涪陵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财政预决算领域基层政务公开、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等责任板块进行维护,同时抓好了部门子站建设:主动公开120余份资金下达文件,按时公开10条全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信息,发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7条,更新政务动态54条,切实保证了部门子站各类栏目有关信息内容及时更新,并根据区政府反馈的问题整改清单,及时做好信息调整修改,着力保证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五)监督保障情况
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组织政务公开分管领导、工作人员参加2021年度政务公开培训,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理解与适用等相关文件材料进行系统性学习,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改进措施
(一)2021年存在的问题
一是主动公开信息仍存在错敏词、表述错误等基本问题,部分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认识不够,主动沟通衔接不足。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不够健全,公开流程不够规范。
(二)2022年改进工作措施
我局将持续加大对主动公开文件审查力度,抓好机关内部培训,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强化沟通协调,推进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走深走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本单位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涪陵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