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2年,区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区政府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工作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持续深化政务公开,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公开化、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严格按照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的通知》(涪陵府办发〔2022〕47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积极履行职责,推进主动公开走深走实。2022年,区财政局在涪陵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0余条,其中:主动公开130余份资金下达文件,根据工作要求废止1个行政规范性文件,按时公开12条全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信息,发布11条行政许可信息、0条行政处罚信息,更新财政政务动态44条、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3条,同时还保证了部门子站各类栏目有关信息内容及时更新,切实做到了应公开尽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区财政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的相关申请,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形。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做好政府信息的日常管理,落实“三审三校”,切实压实工作责任。明确专人定期对网站更新内容进行检查,确保公开的信息准确无误。严格执行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人员保密安全教育,全年未发生信息公开泄密事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落实专人对涪陵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财政预决算领域基层政务公开、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等责任板块进行维护,根据市财政局提供的网站建设调整意见对现有栏目进行调整,全力配合区政府推动平台建设工作。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根据领导调整和职责分工,及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增派工作人员,持续推进政务公开。二是强化监督管理,主动接受上级机关和群众的监督指导,抓好问题整改销号,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逐渐壮大,管理水平有所提高,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同时也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主动沟通衔接不够,与上级既定目标还有差距。二是政府信息公开人员业务水平有所欠缺,各项能力有待提升。三是第一公开平台作用发挥不够,群众参与度不高。
针对以上问题,2023年,我们将从以下方面进行完善:一是主动沟通对接,及时汇报工作进展,了解掌握考核内容,确保落实上级要求不出差错。二是加强业务学习,主动争取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名额,把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相结合,全面提升工作水平。三是充分发挥行政事业单位引领作用,宣传推广政府门户网站和移动端平台,增加网站活跃度,促进群众参与。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区财政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涪陵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工作要求,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