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  门
街  镇
重庆市涪陵区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01-15
字 号:

    总体情况

2023年,区财政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财政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 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区财政局积极履行职责,规范业务流程,着力打造“阳光财政”。全年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资金下达等相关文件,按时公开12条全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信息。根据工作要求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11件,发布行政许可信息10条。更新财政政务动态29条、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1条,同时还保证了部门子站各类栏目有关信息内容及时更新,切实做到了应公开尽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区财政局收到2条依申请公开的申请,并严格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通知》〔2020〕70号的要求,做好公开事项的及时准确答复。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形。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及时维护本单位负责栏目的政府信息,做好政府信息的日常管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要求,筑牢信息安全防线,所有信息经脱密、脱敏后方能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进一步规范政府门户网站子网页内容发布,对涪陵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等责任板块进行定期维护更新,做到政策文件及时公布,统计信息及时公开,反映问题及时解决。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根据领导分工,调整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单位领导负责、办公室统筹推进、各科室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不断加强政务公开水平。二是加强日常管理。确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管理,开展定期检查,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仍然存在信息质量有待提高、个别信息更新不够及时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贯彻落实国家、市、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不断强化财政信息发布。一是加强业务培训,增强主动公开意识,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格式及内容要素,努力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二是加强内部科室的沟通交流,明确信息主动公开的时限,提升政务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3年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分享文章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