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大数据发展局机构设置
日期:2025-01-06

(一)综合科。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保密、档案、信息、信访、应急、安全、会务等工作。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日常工作协调和重大事项督办督查、目标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及审计工作。负责机关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党建党群、社会保障、退休干部服务等工作。负责有关培训工作,指导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负责组织开展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化领域新闻宣传。贯彻执行相关法规、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依法处理涉法事务,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应诉工作。承担综合性材料等重要文稿起草工作。负责贯彻落实数字重庆规划,组织起草地方性规章。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产学研用结合。负责组织实施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化领域专题性课题研究,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领域发展。推动相关领域对外交流合作,组织参与重大交流合作活动。负责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学会、联盟机构工作”职责。

(二)数字资源科。负责落实数据基础制度。负责承担实施大数据战略有关工作。负责承担统筹数据要素工作。负责承担统筹数据要素产权、流通、分配、治理等基础制度建设并实施。负责探索推进数据资源的流通交易和场所建设。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培育数据要素市场政策。负责承担协调推进公共数据确权授权工作。承担协同开展网络数据跨境流动安全评估和监管工作。负责贯彻落实数字社会规划。推动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负责协调全区重要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与共享、推动信息资源跨行业跨部门互联互通。负责落实数据资源分类分级管理制度。负责全区数据资源体系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承担全区政务数据的统筹管理,负责推进政务数据的采集、存储、登记、共享、开放等工作,推动社会数据汇聚融合、互联互通及合法有效利用。推进建立数据安全管理制度。负责拟订数字基础设施有关布局规划并推动实施。承担落实市级政务云相关工作要求,负责统筹规划、建设、管理、推广政务云平台。承担全区视联网、区块链、物联感知网络等布局规划和建设。负责协调推动全区信息网络行业发展工作。协调推动下一代网络部署和规模化商用。推动落实数据基础设施制度建设、数据要素市场建设、数据标准规范、数据基础设施建设中的相关数据安全政策。

(三)应用管理科。负责承担协调跨部门、跨系统、跨层级综合场景落地,统筹指导全区政务数字化应用、场景的谋划及建设,协调促进全区智慧城市规划和建设。负责推进全区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信息化。负责承担统筹推动渝快政、渝快办等数字重庆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建设和管理使用。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和国民经济各领域融合应用,推动产业数据分级分类管理,促进大数据政用、民用、商用。负责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领域的新产品、新服务、新模式、新业态的建设。负责推动全区智能机关建设,推进各级机关办公、服务智能化。负责协调推动重点行业、领域大数据应用工作。负责统筹推进中新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信息通信领域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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