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 研究拟订全区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化发展战略,编制全区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化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相关措施和评价体系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相关法规、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
2. 负责数据资源建设、管理,促进大数据政用、民用、商用。负责推进全区政府数据采集汇聚、登记管理、共享开放。负责推动社会数据汇聚融合、互联互通、资源共享。负责研究推进数据资源的流通交易。负责推进社会公共信息资源整合和应用。负责推动全区数据安全体系建设工作。
3. 负责全区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统筹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和经济生产各领域融合应用。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产学研用结合,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数字内容等新兴领域发展。
4. 负责推进全区信息化应用工作。统筹推进全区智慧城市建设。负责组织协调跨部门、跨行业、跨领域的信息化应用,协调解决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5. 负责协调全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组织编制全区数据中心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协调全区云平台建设管理。统筹协调全区通信行业,联系电信、移动、联通、铁塔等通信企业,推动下一代网络部署和规模化商用。
6. 负责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化领域对外交流合作。组织参与重大交流合作活动,指导开展区域化合作,承办相关活动,做好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相关领域招商服务工作。指导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学会、联盟机构工作。
7. 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重庆市涪陵区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内设综合科和数据信息科两个科室。
(三)单位构成。重庆市涪陵区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机关行政编制12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科级领导职数3名。无二级预算单位。
(四)机构改革情况。本部门涉及本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对此专门说明如下:一是机构改革情况。根据《中共重庆市涪陵区委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关于涪陵区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涪陵委发〔2019〕4号,将重庆市涪陵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推进全区信息化应用工作;负责推进全区“智慧城市”和“智慧政务”工作;统筹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和经济生产各领域融合应用;负责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数字内容等”职责分离,成立重庆市涪陵区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根据区委办《关于印发<重庆市涪陵区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涪陵委办发〔2019〕25号,有关职责分工为:重庆市涪陵区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负责推进全区信息化应用工作;负责推进全区“智慧城市”和“智慧政务”工作;统筹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和经济生产各领域融合应用;负责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数字内容等工作。重庆市涪陵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推进工业领域信息化发展,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工业互联网、物联网、工业信息安全;负责全区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发展和行业管理。二是财政财务调整情况。重庆市涪陵区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于2019年1月28日正式挂牌成立,无年初预算。开办之初,由财政局拨款50.0万元,后续陆续追加85.0万元,2019年实际收到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5.0万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 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135.00万元,支出总计135.00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5.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无上年决算数。
2. 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135.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5.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无上年决算数。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5.0万元,占100%。
3. 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135.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5.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无上年决算数。其中:基本支出135.0万元,占100%。
4. 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35.0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35.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单位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无上年决算数。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 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135.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5.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无上年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5.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无年初预算数。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万元。
2. 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5.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5.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无上年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5.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无年初预算数。
3. 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无上年决算数。
4. 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7.61万元,占87.1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7.6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无年初预算数。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6.8万元,占5.0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无年初预算数。
(3)卫生健康支出2.73万元,占2.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无年初预算数。
(4)住房保障支出7.86万元,占5.8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8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无年初预算数。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5.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2.2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2.2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无年初预算数。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8.72万元、津贴补贴9.88万元、奖金7.5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3.9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8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3万元。公用经费72.7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2.7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无上年决算数。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2.66万元、手续费0.01万元、电费2.02万元、差旅费13.83万元、维护费3.71万元、会议费3.22万元、公务接待费0.81万元、劳务费9.06万元、委托业务费2万元、工会经费3.88万元、其他交通费6.0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66万元、资本性支出14.85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8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8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无年初预算数。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8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无上年决算数。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持平,较上年支出数持平(本单位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无年初预算数和上年支出数)。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持平,较上年支出数持平(本单位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无年初预算数和上年支出数)。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持平,较上年支出数持平(本单位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无年初预算数和上年支出数)。
公务接待费0.8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华为、思源政通招商引资接待支出、2019年领航者峰会接待工作、阿克苏大数据办考察接待支出、区政府领导力提升专题研讨班授课老师接待支出、长江师范学院大数据学院接待支出、庆阳工信局来涪考察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8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无年初预算数。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8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无上年决算数。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10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1元,车均购置费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2.7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手续费、电费、差旅费、维护费、会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2.7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无上年决算数。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3.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无上年决算数。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万元,增长0.00%,本单位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无上年决算数和年初预算数。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4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46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4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4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和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规定,本单位2019年度无预算绩效管理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2288012
附件:重庆市涪陵区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2019年度区级部门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