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领导,夯实法治政府工作根基
(一)加强领导转变工作理念。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责任制,建立相关长效机制,把依法行政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全局重点任务,加大对局机关科室的督促检查工作力度。
(二)配齐配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队伍。根据人员变动,及时充实我局依法行政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形成一把手总体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分工协作的良好格局。健全激励和监督工作机制,推动各科室建设好法治宣传骨干队伍,发挥好他们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二、做好依法行政工作,确保法治政府建设顺利推进
(一)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一是出台《涪陵区5G通信基础设施规划》和《涪陵区推进5G通信网建设发展工作方案》。全区累计建成5G基站1864个。二是与华为公司合作建成华为涪陵区工业互联网平台,全区已有63家企业在工业互联网平台注册并开始使用平台普惠产品。三是全区非涉密自建政务系统迁云比例达到100%,信息系统整合比例达到78.6%。四是牵头编制《涪陵区“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和《涪陵区“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实施方案》。五是统筹推进依法防疫工作,疫情防控期间,用大数据智能化助力疫情防控。向全区推荐28个智能化网上办公工具软件,69个防疫智能化应用产品;大力推广使用渝康码,实现“一人一码、一码通行、一码多用、动态管理”,发码量居全市第9。六是全力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基本实现人口聚居的自然村光纤和4G网络全覆盖。七是积极助推创文创卫工作。八是加快推进成渝地区数字合作。与四川省泸州市、眉山市数字经济发展局分别签订《大数据合作框架协议》,建立大数据发展合作。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部门职能。一是配合区司法局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总结评估自查,推进我区法治政府建设。二是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9〕5号),深入调研数字经济企业发展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协调资源优化产业发展生态,不断完善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民生的体制机制。三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积极配合区府办、区政务服务中心等单位做好行政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实行“一站式服务”“一门式办理”。建立基层放权“点菜”机制。四是配合区府办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统筹推进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大力推进协同审批、并联审批,基本实现重点领域高频事项“一网、一门、一次”办理。五是配合区市场监管局推进“互联网+监管”,加快推进涉企信息和政务数据归集、共享,探索智慧监管、包容审慎监管等新型监管方式。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重点监管为补充、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形成全覆盖监管体系。
(三)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及管理工作,2020年我单位无新制定、修改、废止规范性文件。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完善政务公开制度,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主动公开单位职能职责、预决算、领导信息等。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以及社会监督,满足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三是深入开展普法工作,组织开展对《宪法》、《重庆市政务数据资源管理暂行办法》的学习贯彻和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大数据局各级领导干部和职工法治素养和法治意识。
(四)常态化开展法治知识学习。我局把法制政府建设内容作为重要学习议题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每季度安排一次学法活动,局“一把手”坚持做到带头学法、讲法、守法,同时督促干部职工利用重庆干部网络学院、学习强国等平台参加法律知识学习和竞赛活动。
三、存在的不足
2020年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切实开展了一些工作取得少许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依法行政水平有待提高、对法律法规的学习还停留在表面,没有深挖深究,工学兼顾不够。二是法制宣传教育方式单一,大多还停留在传统方式上,与新兴媒体结合不够,普法成效有待提高。三是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创新有待加强,在法治政府制度建设、制度执行和制度宣传等方面的工作创新需进一步强化。现阶段法治政府制度建设、制度执行和制度宣传等方面的工作方法尚未突破上级的要求,形成方式方法的特色创新。
四、2021年工作计划
2021年我局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全面依法治区的统一安排,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明确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积极谋划2021年工作要点。
二是深入服务对象开展普法工作。充分认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增强法治意识,提高法治水平。
三是扎实开展法治学习宣传活动。力争做到工作人员学法知法用法,加强法治宣传培训,增强干部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的能力,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四是自觉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职能。继续推进政务公开,及时主动公开、更新各类政府信息,强化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以及社会监督,满足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确保行政权力公正高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