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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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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3年,涪陵区大数据发展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3 年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涪陵府办发〔2023〕12号)等文件要求,及时、主动公开相关政府信息,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0条,其中政务信息动态30条,政府公开指南1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条,部门预决算2条,机关简介2条,政府信息公开目录1条,其他公文3条。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3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严格遵守《重庆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坚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程序,严格禁止涉密或敏感信息公开;二是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制度,落实专人严格审核发布信息,确保公开内容真实、及时、有效、安全。

     (四)平台建设情况

积极配合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结合我办职能职责,对栏目及时进行内容完善。不断丰富公开内容,坚持实时更新动态信息。确保信息准确无误、便捷易读。

     (五)监督保障

持续强化“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明确专人专管,全面落实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度,强化公众参与,接受社会监督,满足公众对行业信息需求,充分发挥政府信息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3年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公开栏目、公开工作指南不够完善,综合服务水平不强。

二是信息公开时间节点把握不准。部分信息公开不及时,未能全部按照时间节点公开。 

      (二)2024年改进工作措施

一是继续充实公开内容。进一步做好信息完善,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热点信息的梳理。

二是继续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在目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上,不断总结经验,逐步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发布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做到深入、持续、高效的开展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本单位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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