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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涪陵区优化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受理工作机制》的问答
日期:2024-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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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一:《工作机制》的制定背景是什么?

答: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等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六届五次全会和区委六届八次全会、全区深化改革推进会精神,扎实推进“服到位、零距离”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畅通营商环境过程中的投诉举报渠道,归集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线索,打击破坏营商环境的不良行为,进一步及时解决群众、企业反映的“急、难、愁、盼”问题,为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保驾护航,特制定本方案。


问题二:举报投诉渠道有哪些?

答:目前涪陵区已开通3个营商环境举报投诉渠道,分别是1. 信箱:涪陵区新区大厦12楼(监控盲区内),2. 电子邮箱:flqyshj@163.com,3. 投诉热线:023-72887729。


问题三:投诉的大致流程?

答:投诉人需先填写涪陵区营商环境投诉举报申请表(附件1)并投放至信箱或通过电子邮件发送,也可拨通营商环境投诉热线口述举报事由,由受理工作人员帮助填写,自区营商办受理投诉事项之日起,将于20个工作内向投诉人反馈办理结果。


问题四:投诉范围主要包括哪些?

答:投诉范围包括予以受理范围和不予受理范围,其中予以受理范围涵盖12大类有关损害营商环境的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事项,不予受理范围涵盖民事纠纷、治安和刑事案件等9类事项。


问题五:对投诉办理结果不满意怎么办?

答:投诉人对办理结果不满意,且能够提供新的证据和理由的,由区营商办发回承办单位重新办理,重新办理时限不超过15个工作日。对于不能提供新的证据和理由的,视为投诉办结,不再重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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