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102008670164Y/2024-00001
  • 主题分类
  • 组织机构简介
  • 体裁分类
  • 机构职能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发展改革委
  • 成文日期
  • 2024-01-05
  • 发布日期
  • 2024-01-05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职责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综合协调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及各专项建设规划与区域规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提出国民经济发展总量平衡、发展速度、价格总水平调控和结构调整等目标和政策建议。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负责监测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及时提出建议。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三)贯彻执行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组织实施国务院和市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商品价格、服务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规定。

   (四)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的责任。研究统筹城乡改革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建议。

   (五)承担全区固定资产投资调控,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负责拟订全区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及措施。负责编制全区重大建设项目规划,平衡协调专项投资规划。负责编制政府投资规划及资金平衡计划。组织编制重大项目投融资规划。研究提出年度重点建设项目名单及资金平衡计划。按规定权限负责转报或审批、核准、备案全区基本建设项目。负责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咨询评估和概、预算及工程重大变更投资的审核审批。负责国家政策性资金的争取和统筹安排工作。指导协调和综合监督全区招投标工作。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六)研究对内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利用内外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具体办法。负责全口径外债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协调推进重大招商项目。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措施。推进三峡库区产业发展。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以工代赈规划。   

   (七)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协调解决服务业发展的重大问题。

   (八)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编制重要商品总量、重要生产资料平衡和政府储备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计划,协调解决现代物流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监测和分析国内外市场状况,研究提出扩大城乡居民消费和促进对外贸易的措施建议。

   (九)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办法。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建议意见,综合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十)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综合研究经济社会与资源、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十一)负责价格总水平的调控和综合平衡,监测市场物价运行,指导价格调控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由政府管理的商品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经营服务性收费的管理。承担涉案物品和纠纷财物的价格鉴定及认证责任。

   (十二)负责管理人民生活必需品、自然垄断经营商品、重要的公用事业、重要的公益性服务等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研究制定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作价原则和作价方法;协调、管理、引导已放开的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

   (十三)负责管理全区行政事业性收费。

   (十四)负责全区市场价格监测体系和价格信息网络建设工作,加强对重要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监测。

   (十五)负责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制定和管理过程中的定价成本的监审及调查工作;负责全区农产品生产成本的调查及组织工作;负责全区重要的农副产品、工业品、公用事业、房地产等的价格、成本和流通费用的调查工作。

   (十六)参与国防动员工作,具体承担国民经济动员工作。

   (十七)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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