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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008670164Y/2025-00010
  • 主题分类
  • 收费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发展改革委
  • 成文日期
  • 2025-03-06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庆市涪陵立达学校普通高中学费试行标准的批复
  • 发文字号
  • 涪陵发改〔2025〕70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庆市涪陵立达学校普通高中学费试行标准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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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立达学校:    

你校《关于报批普通高中学费标准的请示》(涪陵立达校人字〔2024〕29号)收悉。根据原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渝价〔2015〕487号)文件精神,结合第三方机构收费成本调查测算及学校实际情况,并兼顾学生家长承受能力,经研究,现将你校普通高中学费(试行)收费标准及相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学费标准。普通高中学费(试行)收费标准: 18000元/生.期(不含国家公用经费补助标准)。

二、试行说明。本收费标准从2025年秋期开始执行,试行一学年,其后,我委将根据学校实际运行情况,重新核定普通高中学费标准。

三、公示制度。你校收文后,应将收费项目、收费单位、收费标准、批准机关及文号等内容进行公示,并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此复



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3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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