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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008670164Y/2024-00028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发展改革委
  • 成文日期
  • 2024-10-23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度决算公开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度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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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2.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办法。

3.统筹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建议。

4.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

5.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办法。

6.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办法,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

7.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庆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和办法。

8.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办法。

9.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10.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

11.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

12.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

13.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

14.承担重庆市涪陵区国防动员委员会、重庆市涪陵区西部开发工作领导小组、重庆市涪陵区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重庆市涪陵区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重庆市涪陵区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领导小组等有关具体工作。

15.承担煤炭行业管理职责。

16.负责机关、所属事业单位的党建工作。

17.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所属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有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重庆市涪陵区综合经济研究中心、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涪陵页岩气环保研发与技术服务中心,均为独立核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15968.97万元,支出总计15968.9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946.14万元,增长44.87%,主要原因是项目费用和人员经费均有所增加导致。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10975.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305.88万元,增长135.04%,主要原因是2023年国防动员办公室职能职责从住建委划入本部门,导致项目费用增加,同时还拨付了中央预算内资金479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893.45万元,占99.25%;事业收入81.96万元,占0.75%;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4993.57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10950.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909.89万元,增长81.27%,主要原因是2023年国防动员办公室职能职责从住建委划入本部门,导致项目费用增加,同时还拨付了中央预算内资金47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66.28万元,占17.04%;项目支出9084.71万元,占82.96%;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5017.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6.25万元,增长0.73%,主要原因是部分支出未实现导致。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5723.49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892.38万元,增长45.17%。主要原因是2023年国防动员办公室职能职责从住建委划入本部门,导致项目费用增加,同时还拨付了中央预算内资金4794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822.7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182.86万元,增长133.25%。主要原因是2023年国防动员办公室职能职责从住建委划入本部门,导致项目费用增加,同时还拨付了中央预算内资金479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154.39万元,增长131.83%。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国动办项目费用和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资金,还追加了退休人员的健康疗养费和部分人员经费。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4830.03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824.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814.37万元,增长80.11%。主要原因是2023年国防动员办公室职能职责从住建委划入本部门,导致项目费用增加,同时还拨付了中央预算内资金479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155.88万元,增长131.86%。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国动办项目费用和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资金,还追加了退休人员的健康疗养费和部分人员经费。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4828.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35万元,增长0.15%,主要原因是部分支出未能实现导致。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42.57万元,占30.8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8.93万元,增长8.4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退休人员的健康疗养费181.29万元,人员经费增加等因素造成。

   (2)国防支出910.45万元,占8.4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10.45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2023年国防动员办公室的职能职责由住建委划入我委,导致国防支出增加。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99.07万元,占3.6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1.13万元,增长112.3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并在年中调整了在职人员的社保基数导致费用增加。

   (4)卫生健康支出82.16万元,占0.7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47万元,下降0.57%,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导致。

   (5)节能环保支出4851.01万元,占44.8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805.23万元,增长10496.35%,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中央基建投资预算资金项目并支付了4794万元。

   (6)住房保障支出67.14万元,占0.6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6.82万元,下降35.42%,主要原因是2023年由于机关工作人员工资清算退费下调了住房公积金基数导致。

   (7)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171.87万元,占10.8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42万元,增长0.64%,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区级储备粮储存相关费用。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66.2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50.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9.83万元,增长5.08%,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和2023年社保缴费基数上调导致。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 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等。.公用经费215.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3.72万元,下降16.86%,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所致。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邮电费、差旅费、物业管理费、委托业务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70.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0.66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国动办项目中的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导致。本年支出70.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0.66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国动办项目中的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导致。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本年支出0.00万元,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5.9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6.52万元,下降42.43%,主要原因是严控开支。较上年支出数增加7.05万元,增长24.37%,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略有上升导致。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较年初预算数无变化。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3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较年初预算数无变化。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3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8.12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发展和改革事务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9.88万元,下降41.42%,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控制出车次数。较上年支出数增加4.23万元,增长17.71%,主要原因是燃油价格有所上涨,车辆维修、ETC通行费用等增加导致。

 公务接待费7.8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其他省市区县到我区调研页岩气开发项目,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63万元,下降45.72%,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83万元,增长56.15%,主要原因是接待批次有所增加导致。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6辆;国内公务接待67批次667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17.97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4.69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5.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83万元,增长79.42%,主要原因是全市粮食科技活动周会议、全市2023年下半年生猪直报和2024年种植意向调查会议在我区召开导致。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6.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45万元,增长1443.93%,主要原因是2023年开展了党员泽东干部学院培训,选调生培训,价格监测培训等。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8.5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委托业务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0.26万元,下降18.4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6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

2023年本部门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部门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委对部门整体和4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42项,涉及资金12327.45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出具报告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0项,涉及资金0万元。

1.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汇总表

3.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二)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本部门没有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区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部门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四)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部门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2288302。


附件: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决算公开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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