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服务全区宏观经济运行,开展“一区两群”地区发展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等战略研究以及经济热点难点问题研究,开展国民经济信息化规划研究。
2.为全区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综合经济规划、中长期规划、重大专项规划、重大课题研究和重大政策制定提供咨询服务。
3.为相关体制改革、城乡统筹发展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咨询服务。
4.服务“一带一路”、西部大开发和长江经济带战略,承担中新示范项目对接、落地实施、政策支持、跟踪服务等有关事务工作。
5.承担价格认证相关服务。
6.承担全区节能相关服务工作。
7.承担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服务工作,负责“信用涪陵”平台日常工作。
8.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发展改革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涪陵区综合经济研究中心,全额事业拨款单位,人员编制15人,实有人数15人。下设三个科室:办公室、经济信息科、中新项目科。
二、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510.49万元,支出总计510.49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5.04万元,增长17.23%,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采购涪陵信用示范城市创建第三方信用服务项目和人员经费。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497.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1.91万元,增长14.22%,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项目费用和人员经费。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97.17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0%;经营收入0万元,占0.0%;其他收入0万元,占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3.32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497.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5.34万元,增长17.85%,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项目费用和人员经费。其中:基本支出309.41万元,占62.20%;项目支出188.06万元,占37.80%;经营支出0万元,占0.0%。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3.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30万元,下降2.25%,主要原因是2023年支出略有超支使用了上年结余导致。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10.49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75.04万元,增长17.23%。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项目费用和人员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97.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1.91万元,增长14.22%。主要原因是项目费用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1.01万元,增长8.99%。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人员经费和项目费用。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3.32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7.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5.34万元,增长17.85%。主要原因是支付采购涪陵信用示范城市创建第三方信用服务项目的尾款,年中追加了人员经费导致。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1.31万元,增长9.06%。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人员经费和项目费用。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3.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30万元,下降2.25%,主要原因是2023年支出略有超支使用了上年结余导致。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39.69万元,占88.3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0.17万元,增长10.05%,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人员经费和项目费用。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9.21万元,占5.8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1万元,增长3.58%,主要原因是2023年新招录专业技术人员1名,导致社保费用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13.96万元,占2.8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38万元,下降2.65%,主要原因是费用减少导致。
(4)住房保障支出14.61万元,占2.9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51万元,增长3.62%,主要原因是2023年新招录专业技术人员1名,导致住房公积金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9.4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81.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95万元,增长13.2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1名,年中又补发了2022年的绩效考核奖导致。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医疗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公用经费28.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10万元,增长0.3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导致费用略有上升。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本年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本年支出0万元,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7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24万元,下降58.22%,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开支。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75万元,下降31.76%,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有所减少。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较年初预算数无变化。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较年初预算数无变化。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99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涉案物品现场查验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01万元,下降40.2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开支。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30万元,下降30.3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开支。
公务接待费0.7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中新项目考察、邻近区县交流业务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24万元,下降81.00%,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有所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46万元,下降37.70%,主要原因是接待次数减少导致。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65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17.65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2.99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7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73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召开了区内价格认定采价网点的会议。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6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全体职工均参加了事业人员网上继续教育。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
2023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中心对单位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5项,涉及资金188.06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出具报告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0项,涉及资金0万元。
1.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汇总表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二)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本单位没有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区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三)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2288302。
附件:重庆市涪陵区综合经济研究中心2023年度决算公开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