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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008670164Y/2022-00037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发展改革委
  • 成文日期
  • 2022-02-17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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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属于全额拨款的参公事业单位,主要负责组织实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矿产资源出让等活动。具体包括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组织实施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场所,为交易各方提供服务,为政府监管提供条件;维护公共资源交易秩序,负责场内交易日常管理工作;协助有关职能部门处理投诉举报;协助开展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等工作。

   (二)部门构成

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设机构有办公室、财务科、交易管理科、见证服务科4个科室。参公事业编制14名,领导职数11副。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267.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67.0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86.72万元,主要是人员减少,职能剥离,经费拨款减少86.72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267.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3.4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3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6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65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86.72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56万元,项目支出减少95.2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7.0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7.07万元,比2021年减少86.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2.27万元,比2021年增加8.48万元,主要原因是去年商品和服务支出的定额部分基本上都在项目支出里面,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社保、公积金缴纳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54.8万元,比2021年减少95.2万元,主要原因是招标投标职能拨离后,没有收费拨款,减少了平台运行费用等,主要用于政府集中采购代理支出,弥补中心运转支出经费不足等重点工作。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2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比2021年减少0万元,与2021年持平。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0.5万元,与2021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1年持平;公务接待费0.5万元,与2021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21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1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49.43万元,比上年增加22.84万元,主要原因为去年商品和服务支出的定额部分基本上都在项目支出里面。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2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54.8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1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五)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债务收入(不含政府债券、政府向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组织贷款)、投资收益等收入。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张言诺  联系方式:023-72220090


附件: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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