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公安机关是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其主要职能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
(二)机构设置。本局下设实战部门32个,派出机构30个,监管场所3个。2020年12月在职民警1117人、离休人员2人、警务辅助人员830人。
(三)单位构成。本局为一级预算单位,下属无二级预算单位,内部实行报账制。人员为行政编制(不含警务辅助人员),运行经费均列入年度预算。
2020年1月原涪陵区森林公安局因机构改革并入本局,对外称涪陵区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 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54,532.43万元,支出总计54,532.43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096.77万元、增长12.6%,主要原因是2020年增人增资4123.53万元、基层基础建设用房征地和拆迁补偿收支819.5万元、“雪亮工程”项目收支911万元、抗击新冠疫情专项收支 81万元等。
2. 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54,507.4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346.85万元,增长13.2%,主要原因是2020年增人增资、基层基础建设用房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雪亮工程”项目支出、抗击新冠疫情专项支出等。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4,234.92万元,占99.5%;其他收入272.47万元,占0.5%。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5.03万元。
3. 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54,532.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096.77万元,增长12.6%,主要原因是2020年增人增资、基层基础建设用房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雪亮工程”项目支出、抗击新冠疫情专项支出等。其中:基本支出29,868.99万元,占54.8%;项目支出24,663.45万元,占45.2%。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 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5.03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原涪陵区森林公安局因机构改革并入本单位,该单位2019年执法办案专项经费结转25.03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4,234.92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增加6,584.70万元,增长13.8%。主要原因是2020年增人增资、年度正常增资收支4123.53万元、基层基础建设用房征地和拆迁补偿收支819.5万元、“雪亮工程”项目收支911万元、抗击新冠疫情专项收支 81万元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 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3,334.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684.20万元,增长11.9%。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以及执法办案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464.33万元,增长33.8%。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以及执法办案支出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5.03万元,主要原因是原涪陵区森林公安局因机构改革并入本单位后,该单位2019年执法办案专项经费结转25.03万元。
2. 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3,334.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684.20万元,增长11.9%。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以及执法办案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 增加13,464.33万元,增长33.8%。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以及执法办案支出增加。
3. 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20年收支平衡。
4. 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公共安全支出47,987.95万元,占9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870.48万元,增长36.6%,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和执法办案支出增加。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884.37万元,占5.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45.31万元,增长23.3%,主要原因是增人增加年度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1,266.95万元,占2.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40万元,增长2%,主要原因是年度增人增加医疗保险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1,195.15万元,占2.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14万元,增长2.1%,主要原因是增人增加住房公积金支出。
(5)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81万元,占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了抗疫专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9,868.9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3,509.9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677.75万元,下降13.5%,主要原因是2019年目标考核奖未安排在2020年发放,而是安排于2019年当年底发放。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离休费、抚恤金等。公用经费6,359.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4.73万元,增长3%,主要原因是增人增加相关收支。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办案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劳务费、被装购置费、执法车辆维护运行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900.5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00.50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本年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即基层基础建设用房征地和拆迁补偿费收入和抗疫特别专项收入。本年支出900.5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00.50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即基层基础建设用房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和抗疫特别专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较上年决算数持平。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848.4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6.10万元,下降6.2%,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了中央八项规定,按只减不增的原则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23.42万元,下降27.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执法勤务车辆采购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是用于出国办案。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2020年无出国办案预算收入。较上年支出数减少51.64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0年无出国办案预算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主要用于执法勤务车辆采购。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2020年无执法勤务车辆采购预算收入。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93.87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执法勤务车辆采购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846.89万元,主要用于执法勤务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3.11万元,下降5.9%,主要原因是严格管理和优化日常运行,有效降低了运行费用。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4.49万元,增长3%,主要原因是原涪陵区森林公安局执法勤务车辆并入后相关费用增加。
公务接待费1.5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外有关单位来涪陵开展执法合作而产生的相关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99万元,下降66.4%,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了中央八项规定和相关接待制度。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40万元,下降61.4%,主要原因是2020年公务接待减少。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515辆;国内公务接待47批次189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9.71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1.64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359.04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240.06万元,增长3.92%,主要原因是增人而增加相关支出。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4.73万元,增长3%,主要原因是增人而增加相关支出。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57万元,增长63.3%,主要原因是实际产生了必要的会议费。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92.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54万元,增长12%,主要原因是根据年度警务训练要求对全局1100多名民警和800名辅警进行了实战轮值轮训。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2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52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22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4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91.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91.2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61.0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3.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461.0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3.1%。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电脑打印设备、办公家具、专用业务装备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对3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31项,涉及资金24,663.45;以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0项,涉及资金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 绩效目标自评表
2. 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本单位没有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本单位没有重点绩效评价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三)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五)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四)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联系电话:023-72739698
附件:重庆市涪陵区公安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详情见下载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