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公安机关是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其主要职能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
(二)机构设置
本局下设实战部门26个、派出机构28个、综合部门7个、监管场所3个。截至2023年12月在职民警1086人、机关工人1人、警务辅助人员950人。
因本部门仅含重庆市涪陵区公安局本级单位,部门决算数据与重庆市涪陵区公安局本级单位决算数据一致,故部门决算公开后,重庆市涪陵区公安局本级单位决算不再另行公开。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56400.32万元,支出总计56400.3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321.31万元,增长6.26%,主要原因是正常增人增资、新增部分债券资金、补缴及增长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存基数、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有所增长。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56400.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321.31万元,增长6.26%,主要原因是正常增人增资、新增部分债券资金、补缴及增长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存基数、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有所增长。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6168.10万元,占99.59%;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232.22万元,占0.41%。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56400.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321.31万元,增长6.26%,主要原因是正常增人增资、新增部分债券资金、补缴及增长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存基数、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有所增长。其中:基本支出40285.52万元,占71.43%;项目支出16114.80万元,占28.57%;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6168.10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531.99万元,增长8.78%。主要原因是正常增人增资、新增部分债券资金、补缴及增长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存基数、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有所增长。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6168.1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531.99万元,增长8.78%。主要原因是正常增人增资、新增部分债券资金、补缴及增长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存基数、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有所增长。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564.78万元,增长15.56%。主要原因是中央转移支付资金部分在年中下达、追加离退休健康疗养费、追加未休年休假报酬、补缴及增长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存基数、新增部分债券资金、正常增人增资及追加死亡抚恤金、退休一次性补助等。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6168.1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531.99万元,增长8.78%。主要原因是正常增人增资、新增部分债券资金、补缴及增长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存基数、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有所增长。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564.78万元,增长15.56%。主要原因是中央转移支付资金部分在年中下达、追加离退休健康疗养费、追加未休年休报酬、补缴及增长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存基数、新增部分债券资金、正常增人增资及追加死亡抚恤金、退休一次性补助等。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公共安全支出47947.65万元,占85.3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506.26万元,增长15.70%,主要原因是中央转移支付资金部分于年中下达、追加未休年休报酬、新增部分债券资金、正常增人增资等。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671.78万元,占10.1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49.36万元,增长52.37%,主要原因是追加离退休健康疗养费、补缴及增长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存基数、追加死亡抚恤金、退休一次性补助等。
(3)卫生健康支出1317.00万元,占2.3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7.52万元,下降2.77%,主要原因是正常人员变动造成。
(4)住房保障支出1231.66万元,占2.1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53.34万元,下降40.93%,主要原因是清算以前年度公积金,抵减财政公积金拨款。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0053.3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4785.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182.99万元,增长21.62%,主要原因是辅警工资2023年计入人员经费中。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 抚恤金的支出、辅警工资等。公用经费5267.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887.42万元,下降67.39%,主要原因是2023年辅警工资从公用经费中转入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劳务费、工会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被装购置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较上年数持平。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较上年数持平。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82.4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0.36万元,下降14.27%,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境)费用未达到预算金额,接待费未达到预算金额,2023年公车运行维护费部分在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公安办案经费中列支,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78.21万元,下降49.41%,主要原因是2023年公车运行维护费部分在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公安办案经费中列支。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34.73万元,主要是用于办理境外诈骗专案人员差旅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5.27万元,下降42.12%,主要原因是案件的突发性导致年初预算无法精准,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4.73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增加境外诈骗专案人员相关差旅费等。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和上年支出数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47.51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99万元,下降0.67%,主要原因是2023年公车运行维护费部分在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经费中列支。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12.15万元,下降58.99%,主要原因是2023年公车运行维护费部分在公安办案费中列支。
公务接待费0.2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有关单位来本部门开展执法交流合作而产生的公务接待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09万元,下降95.12%,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等相关接待制度,实际产生接待费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78万元,下降78.79%,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等相关接待制度,实际产生接待费减少。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3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402辆;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18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15.33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37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23万元,下降65.71%,主要原因是相关会议减少。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55.2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2.99万元,增长197.26%,主要原因是民警辅警训练任务增加、新录用民警人数较大增长。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267.8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0887.42万元,下降67.39%,主要原因是辅警经费由商品服务支出中的劳务费科目调整至人员福利支出中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中。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0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40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4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266.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81.6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59.7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825.6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847.0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3.3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326.0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1.16 %。主要用于采购采购办公电脑、打印设备、办公家具以及公安业务装备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部门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对部门整体和3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
1.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汇总表
3.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二)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本单位没有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区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部门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 “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周翔 023-72739698
附件:重庆市涪陵区公安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套表(详情见下载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