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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公安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1-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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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稳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区公安局健全完善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区长、区公安局局长古明洪担任组长,其余局党委成员任副组长,办公室、政治处、法制、督察、刑侦、治安、交巡警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自建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来,区公安局严格履行工作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市、区政府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各项部署和要求,扎实推进全区公安机关法治建设工作。主要领导古明洪副区长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部署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先后组织召开5次专门会议,研究推进措施、解决突出问题,以提升民警规范执法意识和执法能力为主线,以办案和监督信息化为突破口,规范执法主体、规范执法行为、规范执法场所、规范执法管理、完善执法制度,全面推进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和信息化建设,打造了执法新品牌,全局执法规范化建设实现了新突破。

   (二)坚持问题导向,狠抓重点执法环节。一是严把受立案入口关。强化案件管理中心受案立案巡查工作,每月开展案件网上巡查,并将巡查结果纳入当月绩效考评,按照绩效考评实施办法予以考核。二是严把案件质量关。2020年4月至6月,区公安局对刑事执法、行政执法、涉案财物管理、办案区使用、法制员使用管理、受案立案监督等六类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从解决突出问题入手,深入剖析问题产生原因、立足源头整治、制定落实专门制度、完善各执法环节措施,解决执法突出问题,切实增强民警执法办案能力。

   (三)加强依法行政,全面落实三项制度建设。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方面。在重庆市涪陵区网上政务审批平台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在平台上公示公开行政许可、登记、备案等网上办事事项的名称、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方式,需要提交的材料清单、细化服务指南,审批流程图、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的名称、依据和收费标准,针对网上公开办事事项提供网上预约办理服务,受理微信预约962人次。在办证大厅设置岗位信息公示牌,明示窗口办理业务名称、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咨询电话等信息。在办公场所主动公示公开机构职能、执法主体、工作时间、咨询投诉的方式和途径以及民警的姓名和警号,便于群众能第一时间联系工作人员,体现警务公开透明。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主动公开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实现随机抽查全覆盖。制定下发《重庆市涪陵区公安局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方案》,完善“一单两库”,把推广随机抽查作为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举措,建立工作机制,严格工作责任,通过检查切实提高了监管效能、激发了市场活力。二是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方面。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明确公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出台《重庆市涪陵区公安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征求意见、合法审查、集体研究、决策评估等相关决策程序,全面推行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在暂行规定中,建立了重大行政决策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在重大行政决策中违反规定,有重大过错,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人员,依法追究责任,给予行政处分。制定规范性文件符合法定程序,《重庆市涪陵区公安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将发布规范性文件列为全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规定了经集体研究发布规范性文件的程序。建立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规定区公安局相关部门起草制定规范性文件,须报法制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严格决策程序。三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方面。在网络、政务公开栏、“涪陵公安”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上,广泛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区公安局110指挥中心24小时举报电话(023-72239110)、驻区公安局纪检监察组举报电话(023-72739785)、区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举报电话(023-72252110)。

   (四)紧扣公安主业,开展实战大练兵。一是开展政治练兵。扎实开展“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党”教育整顿,坚持把思想建设摆在首位。教育整顿以来,党委中心组开展政治理论、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学习15次,下属各总支、支部开展政治理论、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学习1036次;充分发挥“学习强国”平台的引领作用,定期通报、考核,实现了学习全覆盖。二是开展法制练兵。组织开展法制业务技能竞赛,全局326名民警参赛,通过比赛达到了以考促学、以考促用的目的,着力打造了法制业务能力过硬、执法水平高的办案能手。在市公安局比赛中,区公安局三名民警分别取得市局决赛第18名、26名、32名的好成绩,其中一人被市公安局选拔为参加公安部法律知识竞赛集训队成员。三是开展科技练兵。通过与信息化高科技公司、高校及科研机构签订战略合作协议,聘请大数据专业讲师、社会面大数据机构专业人才和公安院校老师授课等方式,加强对民警业务集中培训。四是开展体能练兵。11月23日至25日,区公安局在李渡民警战训基地分批组织开展2020年全警大练兵警体达标测试,共测试全局在编民警600余人,积极引导民警加强警体训练,提高涪陵公安队伍整体战斗力。

   (五)强化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完善案件审核把关机制,定期开展月度网上执法管控巡查、执法监督系统巡查和季度执法质量考评工作,不定期深入基层科、所、队开展现场执法检查指导。二是强化内部监督,通过法制部门加强案件办理过程中的审核把关和日常监督管理;督察部门大力开展明查暗访、现场督察,驻区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强化对问题的倒查和追责,形成监督合力。三是强化考核和追责。严格贯彻落实《重庆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实施细则》,对存在执法过错的,积极落实约谈、诫勉谈话等措施,因监督不力造成执法过错的,及时通报相关警种,问题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多措并举化解社会矛盾。一是经常性排查行政争议。近年来,区公安局通过纪检、督察、信访、法制等部门多方位、多角度开展行政争议排查工作,不断完善行政复议制度,强化基层信访调解工作,加强各级公安行政复议机构与同级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协调机制,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行政程序中。二是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不断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完善复议工作机制,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减少社会矛盾,从把好复议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按照“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的复议原则,进一步强化复议调解功能,化解行政争议和社会矛盾,力求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和谐统一;建立完善了公安机关诉讼代理人出庭应诉制度,严格落实民警旁听庭审制度,强化民警诉讼意识、证据意识、程序意识、权限意识;加大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考核力度,通过下发《行政复议意见书》等方式,促进执法质量的不断提高。

   (七)深化体制改革,强化执法主体能力建设。一是强化执法能力培训。今年以来聘请市公安局政治部警训处副处长、公安部部级教官邹权,对《警察职业素养》《现场执法中的安全理念与防范措施》进行了专题培训;聘请市公安局治安总队查缉支队副支队长、公安部部级教官李海勇,对《现场执法常见警情处置能力》进行了培训,用情景演练与理论讲解相结合的方式,提升民警现场执法水平和处置警情的能力,有效提高民警的职业素养。全局累计1310名民警、830名辅警参训。二是组织法治理论考试。组织全局民警学习综合法律知识和专业法律知识并参加法治理论考试,确保全局民警考试合格。同时,局领导班子成员每年集中参加1次为期4天的全市政法系统领导干部专题培训班。三是配齐配强法制队伍。以提高法制队伍履职能力为核心,着力提升公安机关执法办案质量和公信力,配备法学及法律相关专业法制民警16名。同时,在全局执法办案单位配备专兼职法制员57名;全局通过高级执法资格考试67人,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6人,取得公职律师资格8人。

   (八)优化营商环境,为民营经济保驾护航。区公安局依托联系企业、上门走访座谈、日常安全检查等多种方式,加强对企业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服务,积极掌握化解企业各类矛盾纠纷,密切关注企业权属纷争、欠薪讨薪、合同纠纷引发的各类矛盾冲突,以“早、小、快”的处置原则,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安心经营。根据辖区治安状况和警情分布,扎实推进“网格化”巡逻勤务,强化企业周边巡防工作。深入推进企业周边治安乱点、交通违停、消防隐患、“黄赌毒”“食药环”等问题整治,确保企业及周边治安秩序良好。2020年,共上门走访企业862家,对接辖区重点企业,开展涉疫情防护、安全防范宣传等活动,掌握企业生产经营情况,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建立涉企违法犯罪线索举报通道,对外公布举报电话,24小时接受群众举报,任何影响涉企生产经营的违法犯罪活动,区公安局第一时间进行查处,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九)落实政务公开,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区公安局政务办牵头,办公室督办,各窗口警种单位结合职责,严格落实区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领会政务公开工作目的意义、目标任务、职责内容、要求规范、纪律保障等,第一时间认领“籍管理领域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职责任务。严格落实区政府《关于印发25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通知》精神,对78项《重庆市涪陵区户籍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进行了交办,明确户政业务主管警种编制标准指引、认定属性源头、推动政务公开、落实政策解读、开展群众互动等工作。严格落实区政府《关于涪陵区公共服务事项清单(2020年版)》,对涉及公安机关职责任务的25项公共服务事项进行了网上交办,当前正在按照要求开展工作。同时,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发布和更新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等内容进行详细的说明和主动公开,并对各相关警种的信息公开工作视情纳入绩效考核。

二、存在不足和原因

   (一)执法思想偏差,缺乏正确的执法理念。部分民警在“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思想认识方面存在偏差,在行政执法和行政管理过程中,依法行政的意识还不够强。

   (二)重形式,轻管理,行政执法水平不高。一些领导干部和民警学法、用法意识不浓,法律知识欠缺,用法律解决问题和矛盾的能力差,不能适应当前依法行政的需要。

三、2021年工作思路

2021年,区公安局将按照区政府和市公安局部署要求,以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为主线,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机关行政执法工作,全面提升公安机关依法行政能力与水平,增强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具体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依法行政的组织推动。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和保障。公安机关主要负责人作为依法行政的第一责任人,将及时协调解决公安依法行政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定期听取依法行政和法治公安建设工作汇报,切实承担起领导责任。二是加强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对法制部门的人力、经费保障,进一步加强对法制队伍的教育和培养。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在法治公安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中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辅助依法决策、加强执法管理作用。三是开展执法示范单位的创建活动。按照区政府工作部署,开展“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和“执法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加强动态管理,宣传示范单位的经验做法,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二)提升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一是提高“关键少数”法治素养。健全领导干部法律学习机制,加强对公安业务和新颁布、新修订的法律法规的重点学习。开展依法行政专题讲座,不断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意识。二是深化法治教育培训。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律法规宣讲培训,强化实战培训。通过集中培训和规范执法随岗训练示范点结合的实战培训模式和参加“每月一讲”等活动,有针对性地提高民警执法素质与依法办事能力。三是深化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制度。按照公安部要求,继续组织全区公安民警参加基本级、高级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强化考试结果运用制度,逐步推行将考试结果作为公安机关普通公务员入警转正、提拔任用、评优评先、派出所等级评定的前置条件。

   (三)持续深入开展三项制度建设。全面认真贯彻落实“三项制度”各项部署和要求,切实抓好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组织实施工作。

   (四)依法正确履行行政职权。一是持续深入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根据市公安局有关要求,梳理和界定各部门权力边界,严格按照市政府批准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并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监督,进一步提升执法水平和执法公信力。扎实推进公安行政审批改革,最大限度地减少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实效。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执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和合法性审查、申请审查和有效期制度。扎实推进地方性公安法规、规章清理工作,对与现行上位法依据不符、相互抵触、依据缺失或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特别是含有加重企业负担、地方保护、行业保护条款内容的规范性文件予以修改或者废止。三是进一步加强复议应诉和国家赔偿工作。认真履行行政职能,及时化解行政争议。加强诉讼代理人队伍建设,提升公安机关应诉能力。推行公安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办案民警参与庭审以及应诉案件讲评制度。进一步规范国家赔偿案件办理。四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集体讨论决定制度,确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标准和范围。根据工作实际,完善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最大限度地压缩执法“弹性”,减少执法随意性。优化执法质量考评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考评通报机制,剖析问题,强化整改。五是深化执法公开。建立公安信息公开和政策解读制度,按区委、区政府要求及时开展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推进警务公开,依法及时公开执法依据、程序、流程、结果,建立公开查询制度,充分保障社会公众充分行使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提高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管。一是加强执法问题重点监督。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保障、医疗卫生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领域执法。坚决整治执法不作为、乱作为和执法不公、不廉等问题,深入剖析原因,强化整改措施。强化执法办案场所使用管理,严格落实“四个一律”要求,加强日常督导检查,严防执法安全事故;狠抓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改,结合执法质量年度通报工作,制定专项检查整改计划,力争解决一至两个突出的问题。二是积极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局长公开信箱”和“局长公开电话”等措施,完善行政执法举报投诉机制,及时依法处理举报投诉。建立健全群众意见建议收集、办理、反馈机制。通过多种方式实行开门评警,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检察机关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三是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和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推进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许可决定书、行政复议决定书等执法文书网上公开。加强电子政务平台、便民服务平台和社会求助服务平台建设,提高服务水平。四是建立典型案例指导制度。按照市公安局的要求,建立精品案例评选奖励制度和错案剖析通报制度。全区公安机关应每年从执法质量考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等案件中,选择10起以上具有普遍指导、警示作用的典型案例进行发布,强化典型案例指导。

   (六)进一步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对于涉及民营企业的刑事案件,做到快侦快办,及时挽回企业损失,维护企业权益立足风险防控。加强常态化社会治理,严厉打击扰乱企业生产秩序等违法犯罪活动,优化“雪亮工程”前端镜头布建和巡逻力量动态防范,突出民营企业周边治安、交通等秩序综合整治,努力让企业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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