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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公安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2-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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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开展政治学习活动。一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纳入局党委中心组、党支部(总支)理论学习会、党支部“三会一课”重要学习内容。2021年以来,区公安局党委中心组集中理论学习34次,组织全局民警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12次,各总支、支部组织集中学习230余次。二是组织区公安局党委班子成员深入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专栏网络课程、党史和《公务员法》公需科目培训以及自主学习其他关于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相关精神的网络课程,并通过了相应理论考试;组织全局民警参加全区法治理论知识学习考试,常态化组织新提任领导干部开展宪法宣誓活动5次,确保新提任领导干部参与法治理论知识考试全覆盖。三是结合建党100周年大力开展党内法规专项宣传,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依规治党,深化拓展“以案四说”“以案四改”。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是开展电子证照推广应用工作。对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渝快办”平台第一批电子证照应用场景推广实施方案的通知》,严格按照时限安排,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目前区公安局已按文件要求完成电子证照的应用工作。二是开展行政许可事项对应取消和承接工作。按照《关于开展行政许可事项对应取消和承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及时清理调整许可事项,保证事项的鲜活正确。三是开展行政许可事项减材料和零材料事项目录清单工作。在与其他区县横向对比后及时调整许可事项材料,针对零材料事项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流程,逐项完善网上事项清单,实现线上线下实施清单内容一致。四是开展行政许可事项数据录入维护工作。在开展日常数据维护的同时,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区公安局先后两次安排大量工作人员集中进行数据录入,2020年至今已录入数据两万余条。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落实政务公开职责。区公安局政务办牵头,办公室督办,各窗口警种单位结合职责,严格落实区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领会政务公开工作目的意义、目标任务、职责内容、要求规范、纪律保障等,第一时间认领“管理领域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职责任务。二是明确政务公开范围。严格落实区政府《关于印发25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通知》精神,对94项《重庆市涪陵区户籍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修订稿)进行了交办,明确户政业务主管警种编制标准指引、认定属性源头、推动政务公开、落实政策解读、开展群众互动等工作。严格落实区政府《关于涪陵区公共服务事项清单(2020年版)》,对涉及公安机关职责任务的25项公共服务事项进行了网上交办,当前正在按照要求开展工作。同时,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发布和更新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等内容进行详细的说明和主动公开,并对各相关警种的信息公开工作视情纳入绩效考核。三是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在信息公开工作中,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工作制度,未发生严重表述错误、泄漏国家秘密、信息长期不更新以及安全等问题,不存在弄虚作假以及在咨询类问题推诿、敷衍等现象。2021年度,全局累计发布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253条。

   (四)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严格按照《重庆市涪陵区公安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涪陵区公安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推动重大行政决策,相关事项经过深入调查研究以及必要的专门论证、法律审查、风险评估及广泛征求意见后依法进行决策。2021年召开局长办公会26次,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征求意见、合法审查、集体研究、决策评估等相关决策程序,全面推行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

   (五)强化重点领域执法。开展“2021昆仑行动”专项整治行动全力保障老百姓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重点狠抓打击食品、药品、假冒伪劣违法犯罪工作源头治理,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涉假违法犯罪行为。强力推进“2021昆仑行动”专项整治,结合公安部要求的开展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行动(“昆仑2021”1号行动)、打击危害药品安全犯罪行动(“昆仑2021”2号行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动(“昆仑2021”3号行动),摸底排查、分析研判,拓展线索来源,坚决遏制犯罪高发多发势头,积极推动相关领域源头治理。为加强成品油市场管理,严厉打击成品油违法经营活动,切实规范成品油经营秩序,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2021年3月通过检查整治,路面巡查,整合资源、统筹力量,强化协作,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优势,积极稳妥开展问题治理积极宣传依法严打涉成品油违法犯罪的坚强决心和实际行动,不断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防范意识和举报意识。加大了对破坏环境资源类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2021年度共立案37件(其中立非法采矿案4件,立非法捕捞水产品案20件,立非法狩猎案6件),破案33件,抓获犯罪嫌疑人72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7人,取保候审54人,监视居住4人,逮捕7人。与相关行政执法部门联动执法14次,整治突出问题19个。

   (六)构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在重庆市涪陵区网上政务审批平台办理行政审批,公示公开行政许可、登记、备案等网上办事事项,同时在办公场所以主动公开机构职能、执法主体、工作时间、咨询投诉的方式,实现警务公开透明。二是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明确公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出台《重庆市涪陵区公安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征求意见、合法审查、集体研究、决策评估等相关决策程序,全面推行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建立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规定区公安局相关部门起草制定规范性文件,须报法制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严格决策程序。三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在网络、政务公开栏、“涪陵公安”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上,广泛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区公安局110指挥中心24小时举报电话(023-72239110)、驻区公安局纪检监察组举报电话(023-72739785)、区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举报电话(023-72252110)。同时对网络舆情深入摸排,发现线索及时移交督察、纪检部门处理。

   (七)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结合公安工作实际,紧盯各类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等重要节点,开展扫黑除恶、全民反诈、长江保护、优化营商环境、反家庭暴力、未成年人保护、禁毒防毒等法治宣传活动,加大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宣传力度,加强法律风险提示和防范教育。积极报道公安机关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举措成效和经验成果,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网络。2021年以来,共发布新闻稿件730篇,其中国家级媒体145篇、市级媒体423篇、区级媒体162条篇,新媒体信息1895条。

二、存在不足和原因

   (一)学用结合不够紧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业务工作结合不够紧密,民警惯于依靠经验办事,缺乏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

   (二)行政执法水平不高。一些领导干部和民警学法、用法意识不浓,法律知识欠缺,用法律解决问题和矛盾的能力差,不能适应当前依法行政的需要。个别民警存在执法水平不高,执法行为不规范,执法程序不到位的现象。

三、2022年工作思路

2022年,区公安局将按照区政府和市公安局部署要求,以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为主线,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机关行政执法工作,全面提升公安机关依法行政能力与水平,增强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具体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融会贯通提升学习效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会议精神,不断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紧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组织领导干部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把进去、把工作摆进去,融汇贯通学、持之以恒学,做到思想上更加清醒、理论上更加成熟、政治上更加坚定。

   (二)强化依法行政组织推动。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和保障。公安机关主要负责人作为依法行政的第一责任人,将及时协调解决公安依法行政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定期听取依法行政和法治公安建设工作汇报,切实承担起领导责任。二是强化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对人力、经费、教育、培养等方面保障,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在法治公安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中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辅助依法决策、加强执法管理作用。三是开展执法示范单位的创建活动。按照区政府工作部署,开展“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和“执法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加强动态管理,宣传示范单位的经验做法,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三)提升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一是提高“关键少数”法治素养。健全领导干部法律学习机制,加强对公安业务和新颁布、新修订的法律法规的重点学习。开展依法行政专题讲座,不断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意识。二是深化法治教育培训。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律法规宣讲培训,强化实战培训。通过集中培训和规范执法随岗训练示范点结合的实战培训模式和参加“每月一讲”等活动,有针对性地提高民警执法素质与依法办事能力。三是深化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制度。按照公安部要求,继续组织全区公安民警参加基本级、高级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强化考试结果运用制度,逐步推行将考试结果作为公安机关普通公务员入警转正、提拔任用、评优评先、派出所等级评定的前置条件。

   (四)依法正确履行行政职权。持续深入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根据市公安局“队伍正规化建设”的有关要求,梳理和界定各部门权力边界,严格按照市政府批准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并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监督,进一步提升执法水平和执法公信力。扎实推进公安行政审批改革,最大限度地减少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实效。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执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和合法性审查、申请审查和有效期制度。进一步加强复议应诉和国家赔偿工作。认真履行行政职能,严格贯彻落实《重庆市涪陵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方案》工作要求,及时化解行政争议。

   (五)进一步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对于涉及民营企业的刑事案件,做到快侦快办,及时挽回企业损失,维护企业权益立足风险防控。加强常态化社会治理,严厉打击扰乱企业生产秩序等违法犯罪活动,优化“雪亮工程”前端镜头布建和巡逻力量动态防范,突出民营企业周边治安、交通等秩序综合整治,努力让企业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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