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一是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扎实抓好学习宣传,实现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和执法民警学习培训全覆盖。2023年以来局党委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10次,全局民警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3次,各总支、支部组织集中学习300余次,并按要求组织全局民警参加全区法治理论知识学习考试。二是全面推进法治公安建设。统筹推进法治公安建设、依法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等工作,以执法质量考核评议为基础,切实增强考评工作全面性、公正性,着力提升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三是强化法律法规培训。2023年区公安局结合执法办案实际情况,组织全局办案民警认真学习《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等常用法律法规,共组织集中培训6次。同时在民警警衔晋升培训、新招录民警辅警培训以及警务实战技能等培训中,将法律法规的学习纳入常态培训科目。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情况。一是开展政务服务问题检视整改。为进一步减轻申请人负担,减少跑动次数,区公安局推出免费邮寄服务,为申请人提供证件结果EMS邮寄免费服务,截止目前,共免费为申请人提供邮寄证件505人次;利用互联网预约办证平台提前预约,方便申请人按预约时间段到出入境窗口申办出入境证件手续;为进一步提高办证效率,将非渝户籍人员在我区申请申办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的工作时限由原来的30日缩短为20日。二是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为进一步规范网上办事大厅(电脑端)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提升服务效能,组织专人对办事指南进行检查完善,落实整改,并在整改完成后再次对系统中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等开展全面的自查自检,实现了事项标准全统一。三是依法实施行政许可,规范实施行政行为。完善实施规范,对清单事项逐项编制行政许可实施规范,明确子项、办理项等实施要素。严查变相许可,严格落实清单之外一律不得实施行政许可的要求,大力整治变相许可。四是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质量。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能,强化管理,规范运作,提高服务水平,区公安窗口开展服务质量活动。同时积极落实改革创新,探索优化服务新举措,落实中午不“打烊”、7×24小时工作模式,窗口为群众提供中午延时服务100余人次,周末咨询服务10000余人次,表扬信20封,锦旗1面,中心通报表扬3次,自助服务区接待办事群众35000人次。
(三)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情况。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设。全面认真贯彻落实“三项制度”各项部署和要求,切实抓好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组织实施工作。二是落实案件评查制度,开展执法质量考评。由法制部门组织专人做好重点案件评查和专项考评工作,对行政案件考评做到全覆盖,切实提升行政案件办理质量。三是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区公安局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工作制度,邀请律师事务所律师和区公安局法制业务骨干以及公职律师组建了法律顾问队伍,为公安机关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以及舆论宣传和社会评估等方面提供法律服务,有效提升执法工作水平。
(四)行政执法工作情况。一是健全两法衔接工作机制。依法处理案件线索,接到行政执法机关通报的案件线索后,立即指定办案部门进行调查,依法作出立案或不予立案的决定,并向有关行政执法机关通报。今年来,共接到各行政执法机关通报的案件线索24条。通报案件线索,在审查、侦查涉嫌犯罪案件过程中,发现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贪污贿赂、渎职或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等违纪违法线索的及时向监察机关或检察机关通报。依法移送案件,对发现的违法行为,经审查没有犯罪事实或立案侦查后认为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依法应追究行政责任的,及时将案件移送相关行政执法机关。二是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强化法治保障,加强法律指导,切实履行好案件审核把关职责,保证案件公正稳妥处理,确保案件定性准确、量罚得当。三是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不断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完善复议工作机制,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减少社会矛盾,把好复议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按照“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的复议原则,进一步强化复议调解功能,化解行政争议和社会矛盾,力求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和谐统一。建立完善了公安机关诉讼代理人出庭应诉制度,严格落实民警旁听庭审制度,强化民警诉讼意识、证据意识、程序意识、权限意识。今年以来区公安局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
(五)行政权力运行及受监督情况。一是完善案件审核把关机制,定期开展月度网上执法管控巡查、执法监督系统巡查和季度执法质量考评工作,不定期深入基层科、所、队开展现场执法检查指导。二是开展执法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动。通过集中研究、单位自查、现场督察等方式,逐步建立长效机制,规范执法,积极解决执法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三是强化内部监督,通过法制部门加强案件办理过程中的审核把关和日常监督管理;督察部门大力开展明查暗访、现场督察,纪检组强化对问题的倒查和追责,形成监督合力。四是强化考核和追责。严格贯彻落实《重庆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实施细则》,对存在执法过错的,要落实约谈、诫勉谈话等措施,因监督不力造成执法过错的,要通报相关警种,问题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矛盾纠纷化解情况。区公安局高度重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多次组织召开会议部署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落实排查化解工作指导,通过线上线下进行抽检,五色预警跟踪回访等一系列措施,全年累计转发各类通知14次,通过微信、渝警通、愉快政等平台下发工作提醒98次。2023年共排查矛盾纠纷12383起,成功化解11901起,化解率96.1%。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学用结合不够紧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业务工作结合不够紧密,缺乏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民警执法办案能力仍需提升。今年以来,通过专项考评工作和重点案件考评工作,严格落实执法办案“五个一律”工作规定,全局执法能力持续提升,但仍有少部分民警规范执法意识、法治理念需进一步加强,在警情处理、案件办理等环节仍存在瑕疵,影响了执法质量和执法公信力。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区公安局将按照区政府和市公安局部署要求,以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为主线,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机关行政执法工作,全面提升公安机关依法行政能力与水平,增强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具体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依法履职能力。坚持完善党委中心组学法、法制讲座、定期法制培训等学法制度,突出抓好民辅警法治理念教育,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打击犯罪、维护稳定、治理社会的能力,不断加强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提升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和治理能力。采用案例评析、旁听庭审等多种模式,尤其针对负面典型案例进行剖析,深刻反思,进一步强化民警法治观念和责任心,提升民警法律素质。
(二)突出执法公信力提升。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引导民警坚持刚性和柔性相结合的执法方式,注重执法过程中的释理说法,最大限度实现执法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坚持严格落实执法规范化建设制度,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重点,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着力解决执法不严格等突出问题,坚持细化执法办案活动,对各办案单位在受立案、办案场所使用、涉案财物管理进行全流程监督管理,大力提高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执法满意度,不断提升公安机关在群众中的执法形象和执法公信力。
(三)优化民生警务。持续开展“派出所新三年行动计划”,新建龙桥派出所、义和派出所办公业务用房;提速“两队一室”警务机制改革,严格落实“两个40%”刚性措施。以市局“情指行”2.0指挥系统在涪落地和本地化迭代为牵引,深化推进“涪警智汇”五色预警协同平台、三维地图绘制、“地图广场”视频巡防应用等项目建设,实现数字警务与基层治理深度融合、同频共振。推进“放管服”改革,围绕助力稳经济大盘和保市场主体、保民生,深化公安机关服务群众“涪满意”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