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区公安局坚持把依法行政作为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积极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健全行政执法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依法履行法定职责,法制建设取得重大进展。2024年全区公安机关共行政处罚1384人,处罚单位6家;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5件,行政诉讼案件14件,已办结案件中无败诉案件。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情况。一是坚持改革引领,着力为民营企业提供更优质高效的行政服务。1.开通企业引进人才落户“绿色通道”。对辖区企业工作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均可在居住地申请落户;对企业引进的专家、学者、高层次人才及其直系亲属的迁移落户放宽投靠落户范围,即来即办。今年以来,全渝通办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5672个、全区农村转移人口落户921人,免费邮寄服务2757人次。2.优化企业行政审批政策。推行涉企事项“容缺办理”“一照通办”“一证通办”,最大限度方便办证办事。全覆盖实现户政、治安、出入境、交管4大板块业务“一窗综办”,压缩行政审批层级和办理期限20项,审批时限由25个工作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免费为首办企业提供公章一套,严格执行降低出入境证件工本费用政策,最大限度减轻企业负担。3.精准外籍人员管理服务。为来我区投资、工作、科教文卫交流等外籍高层次人才倾斜永久居留、签发长期签证和居留许可等政策;依托涪陵区公安局移民事务服务分中心和长江师范学院移民事务服务站二级服务架构,提升精准服务和动态管理。今年以来,审批出入境证件17833余人次,外国人签证178个,延时服务办理出入境证件225人次,加急办理102件次,受到企业一致好评。二是坚持平等保护,着力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把维护企业平安经营作为工作重点,严厉打击危害市场经济秩序的突出经济犯罪,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依法打击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经济犯罪,严厉打击商业贿赂、职务侵占以及严重侵害涪陵企业利益的合同诈骗、侵犯知识产权、损害商业信誉、侵犯商业秘密等犯罪,全力追赃挽损,最大限度减少企业损失。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经营,对民营企业经营者在生产、经营、融资活动中的创新创业行为,刑事法律无禁止的,不以涉嫌犯罪查处。加强对民营企业司法保障,近年来,涉企案件违规查询、扣押、冻结“零发生”,全力为企业发展创造更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三是坚持常态长效,着力为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组织保证。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努力实现服务前移,促进企业更好更快发展。用实际行动坚守“亲”“清”新型警商关系原则,严明民警工作纪律,在检查监管、执法办案、走访调研等与民营企业交往过程中,决不允许“吃拿卡要”,决不允许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同时,开展“千警进百企”主题活动,区公安局领导带头深入企业走访,对全区108家企业落实“一企一警”政策,持续深化重点企业联络警官制,建立健全“项目警官”“企业秘书”分级联系、常态随访、风险评估等制度。按照政法委“1+5”机制要求,明确由经侦、交巡警、经文保等警种部门主要负责人分别担任第八、第九、第十服务队队长,点对点与企业建立联系,主动问需于企、问效于警,进一步提升为企服务质效。今年以来,区公安局政法服务队共走访企业33个次,召开座谈会13场,收集诉求5件,办结5件。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情况。一是严格规范行政决策程序。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明确行政办公会议题主要涉及公安工作中长期规划、重大措施、经费预决算、重大项目等重要事项,在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前,严格进行合法性审查,并依托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上门走访,定期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建议。同时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工作制度,邀请律师事务所律师和区公安局法制业务骨干以及公职律师组建了法律顾问队伍,为公安机关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以及舆论宣传和社会评估等方面提供法律服务,有效提升执法工作水平。二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在制定规范性文件时,严格按照制定流程,对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调研、公开征求意见、风险评估等,并严格按要求进行报备。同时,按区人大和区司法局要求,积极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对直辖以来区局发文进行清理,共计发文3942条,其中对外发文记录7条,经司法局对疑似文件原文进行逐一甄别,最终确认规范性文件共3件,该三件文件目前均不再执行,区公安局已于2024年6月21日作出废止决定。清理工作结束后,按要求每月及时将发文目录报送区人大备查。
(三)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情况。一是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严格落实《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行政处罚的执法决定在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由区公安局法制部门对办案单位提交的行政处罚公开信息进行审核,提交上传至警快办平台进行公示。二是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严格按照要求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全程记录;除区公安局配备的执法记录仪以外,在对外办公区域全方位视频监控,直接接入市局和区局视频督查网络,随时可调阅行使行政审批权时的全过程。在办案中严格执行公安部相关执法操作指引,规范文明开展执法音像记录的保管、制作、使用。对于现场执法、现场勘查、强制检测、查封扣押财产等直接涉及人身、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办案场所,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并按照影像记录保管规定规范存储。建立完善视音频资料集中管理系统,为各办案单位配备现场执法记录仪落地式采集站41台,平板式采集站17台,配备执法记录仪千余台,确保执法信息全过程留痕,为全面实现处警现场、执法过程、办案场所监督可视化提供强有力的支持。三是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区公安局配备法制民警17人,各警种、派出所共配备40名法制员承担本单位案件审核、执法监督、培训指导等职责。所有刑事、行政案件均在执法办案系统完成,重大执法决定由办案单位领导审核后提交法制支队审核,法制支队依法依规对案件进行实质性审核监督,严把程序关、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四是加强执法监督机制建设。严格落实执法办案“五个一律”工作规定和执法质量考评工作,完善案件审核把关机制,定期开展网上巡查和案件考评工作,不定期深入基层科、所、队开展现场执法检查指导。同时组织开展执法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动,通过集中研究、单位自查、现场督察等方式,逐步建立长效机制,规范执法,积极解决执法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强化内部监督,通过法制部门加强案件办理过程中的审核把关和日常监督管理;督察部门大力开展明查暗访、现场督察,纪检组强化对问题的倒查和追责,形成监督合力。
(四)健全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情况。一是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不断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完善复议工作机制,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减少社会矛盾,把好复议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按照“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的复议原则,进一步强化复议调解功能,化解行政争议和社会矛盾,力求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和谐统一。建立完善了公安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严格落实民警旁听庭审制度,强化民警诉讼意识、证据意识、程序意识、权限意识。今年以来区公安局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二是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推进“一标三实”基础工作,扎实开展“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广泛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起底大化解,加强风险研判,促进联调联处。对排查掌握的可能引发重大涉稳风险的矛盾纠纷,迅速报告当地党委政府及司法、信访部门,及时做好源头预防化解工作。积极发动辖区乡镇街道干部、网格员通过在节假日、重要活动等人员密集时间节点发放宣传资料,在小区门口、高层建筑楼道、商场市场、娱乐场所等悬挂宣传标语等形式,向辖区群众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引导辖区群众通过合法的渠道表达诉求,充分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将矛盾纠纷就地化解。2024年以来,累计排查化解矛盾纠纷1.4万余起,化解率达98.76%。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卢政作为区公安局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求,推动各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序开展;牢固树立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严格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和民警法治教育培训等制度,2次为全区公安机关作专题辅导;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及时安排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大问题,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深化并推动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有效化解矛盾、应对各领域风险,维护辖区社会治安稳定;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落实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大对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行政,尊重并执行生效行政复议决定;自觉维护司法权威,未发生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情况,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要求,2024年区公安局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推进法治工作人才队伍建设,2024年在全局选取三名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民警充实法制队伍,积极鼓励民警参加高级执法资格考试和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对通过考试的民警进行奖励,2024年共有4名民警通过高级执法资格考试,3名民警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普法规划,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社会治理法治化,2024年区公安局创新宣传载体形式,走进田间地头,开展“向群众报告”主题宣传活动300余场次,举办法治课、院坝会、恳谈会等900余次,发放宣传册10万余份。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4年,区公安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为少数民警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意识还需进一步增强,法治政府建设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仍有进步空间。
四、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建设素质过硬法治公安队伍。全面落实学法用法制度,提升民警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复杂敏感问题的能力。通过执法培训、法制讲堂等多种形式,不断提升民警规范执法的能力水平。
(二)进一步抓好执法监督管理。健全完善执法考评工作机制,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质量。强化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健全完善法制员工作制度,深入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实现对执法活动的全流程、可回溯式管理。
(三)加强社会治理创新。深化“雪亮工程”和“背街小巷”“智能安防小区”建设,持续完善信息化智能化立体化防控体系。加快推进派出所“三年行动计划”,全力夯实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做实派出所和社区警务工作,深化创新一标三实采集应用,持续推进警力下沉,扎实抓好“两队一室”“辅警管理制度”等公安基层警务机制体制改革,不断夯实基层基础。
(四)不断深化民生警务。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强化派出所综合服务窗口建设与应用,不断推出更多便民利企创新措施,积极构建同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和城乡基层治理体系相适应的公安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