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1年,涪陵区公安局深入贯彻落实《条例》《涪陵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等文件精神,认真履行法定工作职责,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落实全面主动公开。涪陵区公安局严格按照《条例》及有关解释文件要求,经过保密审查和领导签字确认后,在涪陵区人民政府网站专属网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21年区公安局主动公开信息253条、发布动态类68条、办理公开信箱回复数量4条。
(二)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严格按照《重庆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工作办理工作规范》要求,规范接收申请人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及时进行登记和审查,并按规定规范起草答复文书,按时向申请人送达。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一是成立了由主要领导统筹协调,分管领导分工负责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由出入境管理支队牵头,社区警务、治安、交巡警、禁毒支队等窗口警种结合职责配合的“政务办”;建立由办公室牵头,政治处配合的政府信息公开运行机制。二是严格按照《条例》要求落实政府信息的日常管理,坚持“三审三校”,确保信息准确无误。明确专人专班对网页更新情况和内容进行巡查,确保公开的信息准确无语。
(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管理。按照《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5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通知》要求,和区政府办公室统一安排,在涪陵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区公安局专属网页上新增基层政务公开、户籍管理领域、权责清单等栏目。并及时发布内容,定期对区公安局专属网站全部栏目信息的更新情况进行检查。
(五)强化监督保障。严格贯彻落实《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年度考核指标》文件要求,及时开展政务公开自查,定期接受考核,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2021年存在主要问题。2021年,涪陵区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着一定不足和薄弱环节:一是政府信息工作人员流动频繁,新的工作人员业务不精的问题比较突出。二是公文属性界定不严谨,公开不到位的问题仍然存在。
(二)2022年改进工作措施。一是强化年度政务公开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二是规范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发布审查工作。三是加强制度建设,特别是规范工作程序等。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本单位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涪陵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