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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5-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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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由重庆市涪陵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编制,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做好机关简介的信息公开和局事业单位概况信息公开。二是对15个市政府建设用地批复和99个临时用地批复进行公开。三是对88宗国有土地出让、1宗土地租赁、16宗划拨土地进行公开。对“收回重庆茂发房地产有限公司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方案的公告”“2024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地计划”进行公开。四是对2个矿山的《采矿权评估报告》和3个矿山的《固定资产评估报告》评估结果进行公开。公开出让矿业权1宗。五是对2024年预算、2023年决算及政府采购相关制度进行公开。六是区公开信箱回复6件。七是公开遗失公告、非公证继承公告等2074条。八是公开承办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主办回复19件。代表、委员对办理结果满意率达100%。九是全年共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预警5期,其中橙色预警4期、黄色预警1期。发布地质灾害预警信息12期约9600余条。坚持人防和技防相结合,成功预警处置清溪镇上湾滑坡、珍溪镇麻柳林滑坡等地质灾害险情。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我局受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64件,承办上年度结转1件,已办理62件,结转至下年度办理3件。主要涉及到土地征收、建设用地审批、规划许可、采矿权等方面的信息,均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进行办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

认真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涪陵区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双重备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一是对2024年4月30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形成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及相关材料。二是规范报备增量,对2024年5月1日之后新制定的1件规范性文件及时报区人大、区政府备案并公开发布。三是公开发布行政权力事项共292项,其中行政许可92项、行政处罚141项、行政强制2项、行政征收2项、行政检查26项、行政确认15项、行政奖励3项、行政裁决2项、其他行政权力9项,以及公共服务事项10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持续优化完善网站栏目设置,扎实做好网站信息公开平台的内容管理等工作,安排专人对网站内容信息进行常态化更新、周期性检查,杜绝表述错误、涉密涉敏信息、栏目空白、超期更新等问题。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确保网站安全平稳运行。

(五)监督管理

积极参与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和区政府组织的政务公开培训。结合我局制定的《重庆市涪陵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管理办法(试行)》和《重庆市涪陵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规划和自然资源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任务分解的通知》内容要求,主动公开全目录事项,定期提醒各科室(单位)主动公开事宜,确保信息公开发布审查更加规范、公开事宜更加明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一是部分栏目更新周期较长,内容滞后,信息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工作创新能力仍需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形式、内容还需进一步拓宽。三是信息公开内容缺乏互动性,内容不够全面。

(二)改进措施。一是全面贯彻落实《条例》,依法做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提升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满意度。二是强化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的功能,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提高公开形式便民性。三是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和群众最关切的问题,进一步增强与公众的互动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严格落实《条例》要求,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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