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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7907140586/2024-00008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国资委
  • 成文日期
  • 2024-10-23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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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 贯彻执行有关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全区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行政规章,制定全区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制度并督促实施。

2. 根据区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出资人权利。

3. 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拟订考核评价标准,通过规划、预决策、审计、统计、稽核等方式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的权益。

4. 指导全区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全区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的建设,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研究提出加快全区国有经济和国有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全区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5. 通过法定程序对区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负责区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6. 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拟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7. 负责所监管企业的清产核资和国有资本金权属的界定、登记、转让、纠纷调处等工作;负责指导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资本金)的统计分析、产权评估等工作。

8. 配合指导、监督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负责金融类、投资类区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安全生产、信访稳定工作。

9. 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涪陵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是监管区属国有企业的政府组成部门。重庆市涪陵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本级是行政单位,现有行政编制数16名,实有在职人数15人,内设办公室、产权与改革科、考核分配科、财务监督与收益管理科、组织人事科五个科室,其中产权与改革科加挂区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组织人事科加挂党建办、区国资档案中心牌子。所属事业单位重庆市涪陵区国有资产服务中心为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数5名,实有在职人数4人。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3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重庆市涪陵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本级)、重庆市涪陵区国有资产服务中心2个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 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2088.76万元,支出总计2088.7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8957.01万元,下降96.58%,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对企业的注册资本金支出收支为60280万元,本年度只有1000万元,减少59280万元。

2. 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2081.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8957.37万元,下降96.59%,主要原因是区国资委(本级)上年度对企业的注册资本金支出财政拨款收入为60280.00万元,本年度只有1000.00万元,减少59280.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81.93万元,占100.00%。年初结转和结余6.84万元。

3. 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2081.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8957.01万元,下降96.59%,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对企业的注册资本金支出为60280.00万元,本年度只有1000万元,减少5928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3.09万元,占26.57%;项目支出1528.84万元,占73.43%。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 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6.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严格按照预算收支要求控制支出,达到收支平衡。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088.76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58957.01万元,下降96.58%。主要原因是区国资委(本级)上年度对企业的注册资本金支出财政拨款收支为60280.00万元,本年度只有1000.00万元,减少59280.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 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8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2257.37万元,下降95.30%。主要原因是区国资委(本级)上年度对企业的注册资本金支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为43580万元,本年度只有1000.00万元,减少42580.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51.19万元,增长56.45%。主要原因是区财政局年中追加国企注册资本金投入1000.00万元,追加区国资委(本级)运转项目经费55.00万元,追加区国资委(本级)退休人员健康疗养费95.76万元、人员经费增加17.95万元,国企改革关破清算追减计划417.52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6.84万元。

2. 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81.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2257.01万元,下降95.30%。主要原因是区国资委(本级)上年度对企业的注册资本金支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为43580万元,本年度只有1000.00万元,支出减少42580.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51.19万元,增长56.45%。主要原因是年中增加国企注册资本金投入1000.00万元,增加区国资委(本级)运转项目55.00万元,增加区国资委(本级)退休人员健康疗养费95.76万元、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增加17.95万元,减少国企破产改革经费支出417.52万元。

3. 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6.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严格按照预算收支要求,控制支出,达到收支平衡。

4. 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91万元,占2.0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7.04万元,下降39.22%,主要原因是年中下属事业单位国资服务中心预算科目由“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调整为“其他国有资产监管支出”。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48.29万元,占7.1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7.62万元,增长192.66%,主要原因是部分企业退休干部健康疗养费由区财政拨付我单位代为发放,增加支出95.76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19.06万元,占0.9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57万元,增长3.08%,主要原因是正常缴费基数和比例变化造成差异。

   (4)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856.03万元,占89.1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91.48万元,增长59.38%,主要原因是年中增加国企注册资本金投入1000.00万元,增加运转项目55.00支出万元,因人员增加和下属事业单位主功能科目调整等正常增长54.00万元,减少国企破产改革经费支出417.52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16.63万元,占0.8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45万元,下降40.78%,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因以前年度公务员津补贴清理区财政收回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指标。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53.0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80.1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2.84万元,增长12.36%,主要原因是年中人员增加使工资福利支出增加38.92万元,因退休干部健康疗养费标准提高和人员增加使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增加13.92万元。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缴费,退休干部健康休养费和老干部四节慰问费等。公用经费72.9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13万元,下降5.36%,主要原因是日常经费的正常增减变化。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700.00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区财政拨付我委政府性基金16700.00万元用于增加企业注册资本金。本年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700.00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用政府性基金增加企业注册资本金16700.00万元,本年度没有该项支出发生。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0.00万元,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1.1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19万元,增长159.92%,主要原因是2023年因公务用车报废1辆后新购置1辆公务用车,增加支出17.95万元;因本部门主要领导陪同区政府主要领导出国招商增加因公出国出境4.97万元。该两部分费用因年初预算时具有不确定性,故未纳入年初预算。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2.95万元,增长278.52%,本年度因公务用车报废后购置1辆公务用车增加支出17.95万元,本部门主要领导陪同区政府主要领导出国招商增加因公出国出境4.97万元,而上年度无该两部分费用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4.97万元,主要是用于2023年本部门主要领导陪同区政府主要领导出国招商1次。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97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该部分费用因不确定性在年初没有纳入预算,故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4.97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2022年本部门未发生因公出国出境费用。

公务车购置费17.95万元,主要用于区国资委(本级)2023年因报废1辆公务用车而新购公务车1辆。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95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车辆购置不确定性,年初预算未进行公务车辆购置预算。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7.95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2年未发生公务车辆购置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38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2辆公务用车维修、油料和路桥费等费用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62万元,下降32.91%,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预算管理规定,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和使用范围。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42万元,增长6.03%,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3年开展国企“三攻坚一盘活”改革突破工作,公务用车量比上年增加。

公务接待费0.9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太极集团央地混改工作和“三攻坚一盘活”改革突破工作公务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0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预算管理规定,控制公务接待规模和标准。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38万元,下降29.69%,主要原因是太极集团央地混改工作接近尾声,其公务接待频次减少。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1人;公务用车购置1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204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44.05元,车均购置费17.95万元,车均维护费3.69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与年初和上年持平。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3.5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邮电费、劳务费、咨询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和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费用。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42万元,下降2.19%,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过紧日子思想,控制公用经费开支标准和范围。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部门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对部门整体和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

1. 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汇总

3.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二)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本部门没有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区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部门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三)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一)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二)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雷雪刚 023—72216516


附件:重庆市涪陵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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