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范围。(一)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服务制造业发展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二)重点鼓励应用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的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
二、申报条件。(一)重庆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成立3年以上的企业;(二)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用、纳税信用和银行信用良好,在企业相关信用信息查询之日未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三)企业拥有较完善的研发试验设施条件,具有市级及以上研发机构,研发投入强度3%以上; (四)企业具有一项以上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创新成果,且实际应用成效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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