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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办公时间:9:00—12:30、14: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重庆市涪陵新城区鹤凤大道38号新区大厦10—11楼 

联系电话:023-72288273

          传真:023-72224600

          邮箱:fljxw72288615@163.com

政府网站:http://www.fl.gov.cn/bm/jjxxw/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工业和信息化、中小企业、乡镇企业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起草相关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提出全区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实施意见,拟定全区工业和信息化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产业结构战略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三)负责提出全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提出用于工业和信息化建设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照规定权限核准、备案、审核转报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全区工业发展资金扶持项目的管理工作;规划和组织全区重大工业和信息化建设项目,对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实施监督管理。推进工业经济运行中的财政、金融政策落实,指导工业企业担保体系建设。

   (四)负责拟定全区年度工业调控目标并贯彻落实;监测分析全区工业和信息产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建议;承担煤、水、电、气、工业用油、行业运输和重要物资平衡调度的责任;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五)拟定工业技术进步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规划和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进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和能力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负责工业行业质量管理和品牌战略的推进;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六)指导工业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推进工业品的销售工作;组织实施区内工业品的集中采购和工业企业的协作配套工作;引导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推进生产性服务业重点领域发展和重大项目建设,指导和促进创意产业发展,培育和监管信用服务市场;指导盐业行业管理。

   (七)负责全区电力、天然气等行业的行政管理、行政执法;协调全区电力、天然气、电讯线缆等设施保护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工业的能源节约和工业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的规划、具体办法,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八)指导协调各种经济成份的工业企业发展,推进全区工业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布局调整;指导和协调工业园区规划、建设,推进工业项目向园区集中,促进特色工业发展;指导工业企业管理和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指导工业企业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承担全区重点工业企业管理责任;负责三峡库区淹没工矿企业破产、关闭、迁建及结构调整工作。

   (九)履行电力、燃气行业生产安全监管和船舶建造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民用爆破器材生产流通监督管理。

   (十)负责拟订全区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发展规划和年度指导性并组织实施,提出促进发展的措施;承担统计分析、预测监测的责任,提出近期调控目标和措施;协调解决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十一)指导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建设现代企业制度以及投资方向、产业和产品结构的调整;指导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推进全区都市工业园(楼宇)建设;负责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指导中小企业的特色产业集群建设;负责中小企业专项扶持等资金项目的管理。

   (十二)指导中小企业、乡镇企业的科技创新、人才建设和信息化建设;指导和规范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协调行业协会和社会化服务机构向中小企业、乡镇企业提供服务;指导中小企业开展国内外经济技术合作交流及市场开拓工作,指导协调中小企业招商引资工作;负责指导全区中小企业、乡镇企业的融资工作,参与信用担保体系建设。

   (十三)负责中小企业、乡镇企业的维权投诉工作,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负责协调减轻中小企业、乡镇企业负担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十四)指导所属单位加强党的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人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人才引进和人才培训工作;负责所属单位干部职工培训体系的建设和管理。

   (十五)指导所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十六)承担军民融合发展职责。

   (十七)承担液化天然气、液化石油气、醇基燃料等管理职责。

   (十八)统筹全区微型企业培育发展。

   (十九)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政务、事务综合协调和督查督办事项。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财务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应急管理、消防、安全保密、值班值守、后勤服务等工作。承担目标考核统筹工作。承担机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卫生健康、人口普查、精神文明建设、公共机构节能等工作。承担新闻宣传(发布)、信息简报、公开电话的接电等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贯彻执行有关工业、生产性服务业、信息服务业和信息化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参与研究制定全区新型工业化的战略性问题,对工业和信息产业发展提出建议。统筹推进宏观经济运行方面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综合性材料、重要文件起草工作以及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行政应诉相关工作。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专业培训,组织开展工业和信息化的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机关普法工作、议提案督办和市长、区长公开信箱接办、回复等工作。承担网络舆情收集、办理工作。组织实施本区各类所有制企业的企业负担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承担本部门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牵头工作。承担派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日常工作。

   (三)经济运行科。负责拟订工业及信息产业年度目标并实施,负责监测分析工业运行工作。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定期检查经济运行实效并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发布。承担对重点行业、企业运行的评价和重点企业的培育工作。负责工业重点企业运行调度,引导大中小型企业协同发展。指导企业加强管理,建设现代企业制度。负责工业产品市场体系培育发展和完善,监测分析工业产品市场状况,推进全区工业现代营销方式和协作配套。负责轻工、纺织、食品等消费品工业行业和装备制造业、医药产业行业管理以及有关产业政策的贯彻落实工作。负责应急物资储备、生产组织、救援药品及物资调度工作。承担培育和监管信用服务市场工作。承担优化营商环境等企业服务牵头工作。

   (四)规划与投资科。拟订工业、信息产业的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研究拟订地方性产业办法并组织实施。提出工业和信息产业建设投资(含技术改造)规模、方向和计划并组织实施。根据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研究提出产业结构调整、企业组织结构和产业转移的建议并组织实施。按规定办理权限内工业及信息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核准、备案和初审转报。负责对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和区级工业发展资金实施监督管理。负责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和淘汰落后产能。指导推进工业园区的规划建设、产业定位、产业布局、发展评价和功能转型等工作。承担市级特色工业园区设立、拓展的初审和转报工作。组织工业园区创建国家级、市级特色产业基地(园区)。承担新材料等产业发展、行业管理及相关产业政策的贯彻落实工作。

   (五)中小企业科。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措施。负责中小企业运行监测、预警分析及信息发布。负责楼宇产业园发展和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工作。负责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组织推动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服务。负责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工作。负责培育各类民营市场主体。编制微型企业发展规划及创业投资促进计划,指导微型企业创业扶持工作,开展创业培训及微型企业孵化工作。承担中小企业维权投诉工作。负责中小企业融资贷款和贷款担保体系建设工作。

   (六)能源管理科。承担清洁能源产业发展、行业管理及相关产业政策的贯彻落实工作。贯彻执行有关电力、天然气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承担电力的日常运行调度管理、行业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牵头编制电力年度平衡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大面积停电应急处置工作,监测调控电力运行。承担电力市场统计和信息发布。协调处理电力运行、电力供应与使用中的重大问题。指导节约用电和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承担天然气日常运行调度管理和行业管理。牵头编制天然气年度平衡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城镇天然气经营、输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承担城市门站以内城镇天然气管道安全保护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全区加油加气站和液化石油气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压缩天然气、液化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二甲醚和醇基燃料的行业管理和日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七)工业节能与综合利用科(盐业管理科)。拟订工业和信息产业的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绿色发展促进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工业节能监察及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监督管理。指导和推进工业和信息产业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组织协调工业和信息产业绿色改造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参与拟订相关污染控制政策。负责全区盐业行业管理和监督。承担全区食盐专营管理、储备盐管理工作,保障全区食盐市场供应和盐行业发展稳定。负责盐业统计分析和食盐专营监管工作。负责煤炭资源的日常运行调度管理、电煤储备。

   (八)电子信息科(重庆市涪陵区无线电管理办公室)。拟订电子信息产业、智能产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提出办法建议并组织实施。承担电子信息产业、智能产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行业管理以及有关产业政策的贯彻落实工作。牵头智能产业培育工作。负责监测分析信息服务业运行工作。组织实施和管理国家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中的相关项目以及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组织推进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园区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承担智能制造发展工作,推进传统产业智能化改造、工业化与信息化深度融合、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创新。负责本区有关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的企业认定和产品认定申报工作。统筹工业互联网经济发展,推动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的发展和应用。负责工业领域信息安全工作。承办全国计算机技术及软件水平考试工作和信息技术管理人员执业水平考试工作。负责委机关信息化建设和管理、网络安全、软件正版化等工作。承担区无线电管理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九)科技科。贯彻执行有关技术创新、高技术的发展战略、规划、政策。负责推进全区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协调推进国家和市、区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项目、新产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认定、重大技术装备研发等工作。指导推动行业标准化、质量管理工作和名牌产品的申报、管理工作。组织申报有关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并促进项目实施。负责推进产学研合作以及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工作。负责监测分析生产性服务业运行工作,引导和规范现代服务业发展,促进服务业与工业、加工贸易融合。

   (十)应急管理科。指导工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指导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编制、演练和应急救援工作。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指导重点行业排查治理隐患,参与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职责范围内核准的工业企业新建、技改、扩建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承担民爆等产业发展、行业管理及相关产业政策的贯彻落实工作。负责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和流通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综合指导工业园区安全生产工作。牵头推动安全产业发展。

   (十一)企业改革科(信访办公室)。协助开展国有工业企业实施改革工作。承担已改革企业和已撤销系统单位遗留问题的处置工作。承担原轻纺系统其他企业的管理服务和破产企业相关遗留问题的处置工作。承担工业系统信访维稳工作。

  (十二)组织人事教育科。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组织人事管理工作。承担所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工作。拟定机关干部职工和本系统相关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继续教育工作和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等工作。负责机关、所属单位和工业行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统筹推进机关和所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工作。负责机关党群工作。

   (十三)对外交流合作科。贯彻执行有关工业和信息产业领域扩大开放和鼓励外商投资的方针、政策。承担工业和信息产业领域招商引资规划和项目储备库建设工作。负责拟订年度招商引资目标并组织实施。负责招商引资相关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经济合作、招商引资、改善投资环境、扩大对外开放政策研究。承担对口支援工作和有关来涪考察、洽谈投资项目的事务工作。

   (十四)军民融合促进科。承担全区军民融合发展工作。贯彻执行有关军民融合方针、政策。组织开展军民融合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发展思路和办法。配合有关方面推进相关体制改革。负责军民两用技术双向转移、军民通用标准体系建设。开展军民两用技术成果推广、相互转化和产业化工作,促进军民两用标准统筹和衔接。开展军民融合基本情况调查研究和军工经济运行监测分析,促进军民资源共享。承担国防工业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军工等产业发展、行业管理及相关产业政策的贯彻落实工作。

   (十五)离退休人员管理科。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