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新区管委会,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企业服务部门:
为推动实施涪陵区工业企业提升“双百”行动(升规100户企业、提质100户亿元级企业),加快推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涪陵区工业企业提升“双百”行动扶持办法》(涪陵府办发〔2019〕57号),现就做好2020年涪陵区工业企业提升“双百”行动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领域和方向
(一)支持领域。围绕全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目标任务,2020年涪陵区工业企业提升“双百”行动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升规提质、智能化提升、技术改造、科技创新、节能减排、工业和信息化等领域重点产业、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项目。
(二)支持方向。详见《2020年涪陵区工业企业提升“双百”行动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以下简称《申报指南》)。
二、资金安排方式和金额
根据《涪陵区工业企业提升“双百”行动扶持办法》(涪陵府办发〔2019〕57号),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主要采取奖励和补助等方式安排。具体奖励补助金额根据年度资金预算控制指标和申报项目等因素择优比选确定,资金安排拨付根据年度预算总额可分批次跨年度安排拨付。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 在重庆市涪陵区辖区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
3. 申报项目符合产业政策,投资项目已核准或备案;
4. 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无重大违法记录或失信行为,无较大及以上安全和环保责任事故;
5. 同一企业最多申报2个项目,同一项目及票据只能申请一个支持领域和方向的资金(升规奖励除外),且未获得其他财政资金支持;
(二)符合申报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工作要求
(一)申报项目为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实施的项目,建设工期一般不超过30个月。
(二)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25日。
(三)各园区、乡镇街道要加强政策宣传,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申报项目。在项目指导时要加强统筹协调,同一项目及票据只能申请一个支持领域和方向的资金,避免多头申报。在查询重庆市公众信用平台时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和单位,以及存在应退未退财政资金行为的企业和单位,不纳入支持范围。对于弄虚作假等骗取财政资金的企业,要退回专项资金,同时视为严重失信行为,推送重庆市公众信用平台,三年内不得申报区级财政资金。
(四)申报单位在6月25日前将项目申报电子档资料和纸质资料(见附件2)装订成册(一式三份)经所属辖区填写意见及印章后报送到区经济信息委对应科责任科室。
附件:1. 2020年涪陵区工业企业提升“双百”行动专项资金项目申报
2. 项目申报资料(包括项目申报表、申报书模板、真实性合规性承诺书、其他需提供的附件材料和说明)
重庆市涪陵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重庆市涪陵区财政局
2020年6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注:附件内容详见下方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