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新城区、各工业园区、各乡镇(街道)企业服务部门,有关企业单位:
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按照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综合协调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涪肺炎指办发〔2020〕154号)及近期相关工作要求,各单位要毫不放松,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举一反三对全区常态化防控措施进行排查,主动强弱项,堵漏洞,全面筑牢疫情防控防线。现就我区春节期间工业企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如下:
1. 企业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做到疫情防控不能松、工作机制不能散。督促员工科学佩戴口罩,在公共交通工具、电梯等密闭场所全程佩戴口罩。做好工作场所及会议室、食堂、厕所、宿舍等员工活动密集区域的防疫消杀、通风保洁。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监测,每日检测体温,观察询问是否有发热、干咳等呼吸道症状或腹泻等消化道症状。
2. 企业要做到“五有”。即:有疫情防控指南,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责任人,有适量防护物资储备,有属地医疗卫生机构联防机制,有隔离场所和转运安排准备等措施。
3. 企业要做好假期返乡人员、外来人员、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入境人员等重点人群的信息登记、摸排和日常健康监测工作。督促落实好个人防护措施,出现发热等症状的立即隔离和报告。
4. 企业要鼓励员工春节期间尽量在工作地休假。企业要做好留在工作地的职工春节期间的保障工作。为春节期间加班的职工依法支付加班工资或执行调休政策。
5. 涪陵新城区、各工业园区、各乡镇(街道)企业服务部门要做好辖区企业的检查指导工作。
重庆市涪陵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1年1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