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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699255460T/2023-00010
  • 主题分类
  • 交通、工业、信息化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经济信息委
  • 成文日期
  • 2023-08-17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涪陵区进一步深化电力燃气接入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涪经信发〔2023〕50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涪陵区进一步深化电力燃气接入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
字 号:

涪陵高新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川东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各城镇燃气经营企业,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电力燃气接入改革,按照市经济信息委、市交通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和市城市管理局《关于重庆市进一步深化电力接入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渝经信规范〔2022〕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我委编制了《涪陵区进一步深化电力燃气接入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涪陵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3年8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涪陵区进一步深化电力燃气接入

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重庆市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电力燃气接入改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重庆市供用电条例》《重庆市天然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国家《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令第722号)、《关于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 持续优化用电营商环境的意见》(发改能源规〔2020〕1479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22〕2号)、《重庆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关于持续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的意见》(渝委发〔2021〕16号)、《关于重庆市进一步深化电力接入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渝经信规范〔2022〕3号)、《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涪陵区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涪陵府办发〔2023〕59号)等文件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范围

   (一)电力接入适用范围。全区范围内电压等级为10千伏及以下的非居民电力接入项目和用户。

   (二)燃气接入适用范围。全区范围内城镇工商用户管道燃气接入项目和用户。

二、工作目标

   (一)电力接入环节

低压中小型企业办理电力接入环节缩减为2个,即“受理签约”和“施工接电”环节。

10千伏供电、申请容量在400千伏安及以下的中小型企业,办电总环节缩减为两个,即“业务受理”和“竣工检验和装表接电”。

   (二)电力接入时限

低压中小型企业接入时间均不超过3个工作日,包括“受理签约”1个工作日、“施工接电”2个工作日。

10千伏供电、申请容量在400千伏安及以下的的中小型企业,接入时间均不超过4个工作日,包括“业务受理”1个工作日、“竣工检验和装表接电”3个工作日。

   (三)燃气接入环节

全区范围内城镇工商用户管道燃气接入环节缩减为2个,即“用气申请”和“验收通气”环节。

   (四)燃气接入时限

需要外线施工和无需外线施工的城镇工商用户管道燃气接入时间均不超过4个工作日,包括“用户申请”3个工作日、“验收通气”1个工作日。

三、办理流程

   (一)低压中小型企业电力接入。

中小型企业认定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等国家相关文件规定为准(若国家有新的规定,以最新规定为准)。对全区需用容量在160千伏安/千瓦及以下的中小型企业新装、低压增容正式用电,采用0.4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的低压供电,实行“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服务。

1. 受理签约环节。(时限:1个工作日)

用户提交申请后,供电企业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受理。一是可通过“渝快办”“网上国网”等网上平台办理,实现办电“零上门”,也可直接到区行政服务大厅水电气讯综窗或各供电供水供气企业营业厅水电气讯联办窗口现场办理。二是供电企业在申请环节即签订供用电合同。三是精简用户申请资料,电力公司通过政务服务系统自动获取用电报装证照种类,办电无需任何材料。

责任单位:川东电力公司

2. 施工接电环节。(时限:2个工作日)

供电企业方面,低压中小型企业新装、增容用电外线接入工程由供电企业负责实施,实现办电“零投资”。申请签约完成后,用户无需配合供电企业开展红线外工程现场勘查,仅需自主完成红线内工程即可接电,供电企业统筹优化电网电源至电能表(含计量表箱)的外线选线方案,同步启动项目外线工程建设。客户现场无设备的,为确保供电安全和质量,应加强与客户沟通,待客户设备采购后,再重启用电报装申请,并在规定时限内高质量完成装表接电,及时满足客户用电需求。电能表及计量表箱安装在小微企业用户用电地址外墙合适位置,产权分界点为电能表后微型断路器下桩头。

行政审批方面,低压中小型企业用电外线接入工程不再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对涉及的“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等事项由供电企业办理,实行告知承诺制。申请人自愿签署告知承诺书,于线上提交相关材料后城市管理部门当场出具行政许可决定。申请人的告知承诺内容线上推送至城市管理部门,实现办电“零审批”。对涉及公安等协办部门的,线上同步推送告知承诺书至相关协办部门。各有关行政机关根据告知承诺内容,加强项目建设事中、事后监管。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局 川东电力公司  

   (二)10千伏供电、申请容量在400千伏安及以下的的中小型企业电力接入。

1. 业务受理环节。(时限:1个工作日)

用户向供电企业提交申请后,供电企业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受理。一是可通过“渝快办”“网上国网”等网上平台办理,实现办电“零上门”,也可直接到区行政服务大厅水电气讯综窗或各供电供水供气企业营业厅水电气讯联办窗口现场办理。二是供电企业在申请环节即签订供用电合同。三是精简用户申请资料,电力公司通过政务服务系统自动获取用电报装证照种类,办电无需任何材料。

责任单位:川东电力公司 

2. 竣工检验和装表接电。(时限:3个工作日)

用户外部工程施工完成后报供电企业申请竣工检验,并提供工程竣工报告(含竣工图纸、电气试验及保护整定调试记录、主要设备的型式试验报告)。供电企业竣工检验的重点为涉网设备、自动化装置、电能计量装置、谐波治理装置和多电源闭锁装置,取消对非涉网设备施工质量、运行规章制度、安全措施等的检查。竣工检验时限不超过2个工作日。竣工检验合格并签订供用电合同后装表送电,时限为1个工作日。

责任单位:川东电力公司 

   (三)城镇工商用户管道燃气接入。

对全区城镇规划区内市政燃气管网覆盖的区域,城镇工商用户管道燃气接入投资到建筑区划红线,实行“红线外零投资”服务。积极推进燃气接入“暂收工程款+分期退还政策”,对有需求的用户,燃气企业先行施工,垫付工程费用,用户在后期使用过程中分期支付工程款,降低企业成本。

1. 用气申请环节。(时限:3个工作日)

城镇工商用户向燃气经营企业申请管道燃气接入后,燃气企业在1个工作日内办理受理手续、商议提出用气方案、提供相应服务(含用气现场勘查)。一是可通过微信公众号、燃气管家专属APP、重燃商城小程序、企业微信等网上平台办理,也可直接到区行政服务大厅或各营业厅现场办理。二是供气企业在申请环节即办理受理手续、商议提出用气方案、提供相应服务(含用气现场勘查)。三是精简用户申请资料,用气无需任何材料。

责任单位:各城镇燃气经营企业

2. 验收通气环节。(时限:1个工作日)

城镇工商客户用气报装工程施工完成并竣工验收后,报燃气公司申请通气验收,对需要外线施工和无需外线施工的项目,均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通气环节,验收合格后进行接驳通气。

责任单位:各城镇燃气经营企业 

四、前置服务

   (一)前置服务内容:

   (1)提前获取用户需求。通过工程建设审批平台、政务服务平台、愉快政、发改立项信息、优化营商环境联席会议、政企沟通会议等提前获取用户信息,主动对接,掌握用户电力燃气接入需求,根据接入地点的不同和用户需求,提前踏勘现场,确定是否需要在地块红线外增设接入管线,并将后续接入申请等事项告知用户。

   (2)提前获取规划建设布局信息。电力燃气企业根据提前踏勘情况,与相关部门沟通项目地建设规划、综合管廊布局、市政施工等基本情况,合理预留设施及线路走廊用地,确保用户电力燃气接入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和及时性。

   (3)提前开展外线施工。对需要在地块红线外增设接入用电用气管线的,提前开展市政管网至地块红线的管线规划、设计并进行报批及施工工作。

   (4)厘清燃气接入服务边界。提前介入时,对于用户产权内配套管线的设计和施工部分属于燃气接入延伸服务。

   (二)前置服务要求

   (1)电力燃气企业对电力燃气接入业务前置服务实行专人负责、全流程跟踪服务,提供预约上门、解答咨询、协助申请、协调进度等各项帮办代理服务和延伸服务。

   (2)严格执行电力燃气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业务管理程序和各项规定。

五、工单报备机制

建立用电项目工单报备机制。一是对未纳入电网规划区域偶发性用电项目和接入容量超出可开放范围的小微企业用电项目,用户申请用电后,供电企业开展配套电网改造工程建设,建设完成后及时开展报装接电工作。二是对因受恶劣天气、阻工、施工地质条件等客观因素影响施工时限,有超期风险的,经申报核实后,纳入“白名单”备案,待问题解除后及时完成接电工作。

六、工程建设项目审批

   (一)线上办理

天然气设施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情况备案、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天然气设施审批,在电力设施周围或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作业审批三类涉及电力燃气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可以直接在渝快办区县板块进行线上申请,全程网办,无需提交任何纸质材料。

   (二)告知承诺制

天然气设施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情况备案、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天然气设施审批,在电力设施周围或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作业审批三类事项,可以通过线下服务窗口进行办理,办理时均实行告知承诺制。

七、鼓励提供增值服务

鼓励供电企业向用户提供各种电力增值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能效服务、临电租赁、主动运维、“先抢修后复电”等,关注客户用能需求,不断提升增值服务水平。

八、推动政企信息共享

各相关部门和供电供气企业要深化政企信息融合共享,推动办电办气信息互联互通,推广刷脸办电、一证办电、“房产+用电”联合过户等业务。

九、建立联动机制

建立优化营商环境电力燃气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协调解决全区优化营商环境电力燃气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运行机制

1. 定期会商制度。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协调解决优化营商环境电力燃气工作遇到的各类问题。

2. 临时会商制度。当遇到重大问题时,可按需临时召开会议,协调解决问题。

   (二)工作内容

1. 协调解决全区重大项目用电用气问题。

2. 协调解决电力燃气工程建设问题,包括发展规划编制、项目审批、重点设施建设、电力燃气项目实施过程出现的阻工等。

3. 协调解决有序用电用气实施相关问题。

4. 协调解决电力燃气设施保护有关问题。

5. 协调解决提升全区“获得电力”、“获得用气”服务水平、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有关问题。

6. 协调解决其他相关问题。

十、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级各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细化完善相关配套措施,进一步明确各项工作流程和办理时限,及时主动更新办事指南。同时,在本系统内全面推广电力接入改革,以上带下做好督促指导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的难点、堵点问题,确保项目审批更高效,办电事项更快捷,服务质量更优化。区级相关部门,要统一按照市级工作安排,统筹推进辖区内相关工作。供电企业要做好靠前服务,主动开展工作,对实施告知承诺的项目,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承诺内容完善各项工作,确保按时完成施工。

   (二)规范工作制度。对实施告知承诺的部门,一是要向申请人一次性告知相关内容;二是要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明确相关核查机制。对监管或核查中发现承诺不实的,应依法给予必要的行政处罚或采取必要的行政措施。对实施容缺受理、并联审批的部门,要建立部门间协同工作机制,制定并联审批管理制度,明确并联审批工作过程,抓好工作落实。

   (三)完善信息平台。区级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依托“渝快办”政务服务平台,及时梳理并公布电力燃气接入审批服务流程图与办事指南,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一口申请、同步受理、并联审批和限时办结的联动网络,加快实现网络平台数据互联互通,推动申请及审批全程电子化办理,确保各项措施顺利实施。

   (四)强化宣传引导。区级相关部门和电力燃气企业要持续推介优化营商环境及电力接入改革相关政策文件,可通过公众信息网、微信微博、政务服务大厅、电力营业厅等渠道和方式扩大宣传覆盖面,营造浓厚舆论宣传氛围,确保用户知政策享便利得实惠。


附件:1. 涪陵区低压中小型企业电力接入流程图

      2. 涪陵区10千伏供电、申请容量在400千伏安及以下的中小型企业电力接入流程图

       3. 涪陵区城镇工商用户管道燃气接入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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