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推进全区工业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布局调整,履行民爆、电力、燃气等行业生产安全监管,指导中小企业发展,促进全区工业经济发展。
(二)部门构成。重庆市涪陵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本级);重庆市涪陵区工业经济发展中心。
本部门包含重庆市涪陵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本级及1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重庆市涪陵区工业经济发展中心。本级内设15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经济运行科、规划与投资科、中小企业科、能源管理科、工业节能与综合利用科(盐业管理科)、电子信息科、科技科、应急管理科、企业改革科(信访办公室)、组织人事教育科、对外交流合作科、军民融合促进科、离退休人员管理科;2024年1月编制数43人,实有43人,其中:行政编制38人,实有38人,机关工勤编制5人,实有5人;离休人员4人,退休人员232人,临聘人员5人,遗属人员7人。区工业经济发展中心内设3个科室,分别是综合科、产业服务科、咨询服务科;2024年1月编制数12人,实有10人。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4062.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062.6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207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2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3823.9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26.4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6.21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增加3648.5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减少11.42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4062.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5.9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0.03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3648.5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8.05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207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205.59万元,项目支出减少1.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3823.9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26.4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6.21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增加3648.5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减少11.42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062.6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62.62万元,比2023年减少2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37.84万元,比2023年减少205.5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陆续退休10人,单位总人数减少10人,相关预算减少等,主要用于保障职工工资发放,社保及公积金缴纳,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以及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624.78万元,比2023年减少1.41万元,主要原因是对改制企业人员的补助预算减少,主要用于扶持企业发展等重点工作。重庆市涪陵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比2023年减少0万元。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18万元,比2023年减少0.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3年持平;公务接待费2万元,比2023年减少0.5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缩开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万元,与2023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3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19.81万元,比上年减少44.09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减少,相关预算经费减少,以及按照“过紧日子”要求,压缩办公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区工业经济发展中心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624.78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上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五)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彭藜妮 联系方式:023-72288255
附件:2024年区经济信息委部门预算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