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  门
街  镇
  • 索引号
  • 11500102008670359Q/2023-00099
  • 主题分类
  • 交通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交通运输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23-12-27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交通局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 发文字号
  • 涪交发〔2023〕327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交通局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字 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公路事务中心、区交通执法支队、区规技中心,涪陵交旅集团、临港经济区集团:

根据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管理规定,经研究,原涪陵区交通局《关于印发<涪陵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涪交委发〔2013〕21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交通领域农民工工资清欠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涪交委发〔2018〕133号)、《关于印发<涪陵区乡村公路管理养护督查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涪交委发〔2018〕269号)、《关于印发“四好农村路”(通组公路)管理办法等系列制度的通知》(涪交发〔2019〕63号)废止,请各单位认真遵照执行。



重庆市涪陵区交通局    

2023年12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分享文章到: